江宜被残剑捞回马上,而敌人已没有追击的意思,纷纷收起了兵器。
“脱司!”白狼帽下马,似乎向江宜致意。滚滚旭日的照耀下,江宜面容宁静,犹如一尊神祇。
帐中悬着一幅鲜红的图画,画中涂料肆意泼洒,形状如同火焰,江宜敞着衣襟坐在裘皮地毯上,望着图画。
残剑道:“那是火神脱司的神像,也是太阳神,与狼神一般皆是突厥人的神明。”
“这我知道,”江宜轻声说,“太阳神带来光明与温暖,然而守护草原与戈壁的却不是太阳,而是飓风。西北是风伯的领地,祂为巨岩塑型,为沙洲造势,使骏马日千里,使鹰鹫击长空。草原子民描绘火的模样,如舞如狂,那也是风的形状。”
他看向残剑。
江宜脸上毫无血色,平时看来似乎只是面相过于白净,然而此刻胸怀大敞下,露出腹部可怕的洞口,实在够吓人的。便是静静坐在裘毯上,都能将人震住,何况刚才在狼骑马前露的那一手,阴差阳错之下,被突厥人当成了某个了不得的存在,恭敬请回了金山营帐。
估计此时族人中已经风传太阳神现世,正手忙脚乱准备如何祭拜他。
这戏剧性的发生,令江宜心生微妙感觉。从前他因这具身体而被生身父亲当作妖邪,如今却因同样的原因被奉为神灵,可见师父说的不错,人的际遇时刻都在变化。
只是不知道残剑是怎样想的,会不会觉得雇主是个怪物?
第13章 第13章 阿舍
“人生当真是活得久见得多啊。”残剑十分感慨。
江宜一愣,残剑那话似乎把他当作了雨天的太阳、山寺的佛光,稀奇却又没有那么稀奇,足以让人感叹一句“真是开了眼了”,然后继续埋头赶路。
那白狼帽安排的毡帐,悬挂神像图不提,还铺满裘皮毡毯,供着马肉羊奶、貊炙干酪并从沙州劫掠来的瓜果,规格很高。残剑闻着肉香食指大动,用突厥人的宝石小刀割下暗红色的炙肉,问江宜:“你来点吗?”
江宜纳罕地道:“肚子破了这么大个洞,吃下去也会漏出来吧?——残剑兄,你当真半点不怕我?”
残剑反而问:“那你说说,你有什么可怕的?”
江宜道:“你看我都这样了,居然还能走能跳能说话,而且,肚子里也没有肠子没有脏器,受了伤不痛也不流血。岂不是像一具活尸,或者一副借尸还魂的皮囊?”
残剑脸色稍微严肃起来,挪坐到江宜身边,手掌按在江宜胸膛上。
江宜的皮肉如阴房里的白瓷,光泽冰冷,残剑的手则是小麦色,手掌与那推倒礁石的浪潮一般。江宜被他摸着心口,因那力度而打了个颤。
“但你的心还在跳。”残剑认真道。
‘如果我已不是我,只是存放天书的柜子,那我还剩下什么?’年幼的江宜问师父。
师父回答:‘你还有一颗心,这是神唯一没有拿走的东西。’
江宜也曾试想过,也许世外天需要的毕竟不是一具行尸走肉,是以最终还是给他留下了一颗心来存放三魂七魄。
残剑的话说出口时,江宜心中也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应和,便不大好意思地笑起来。两人对视少顷。
白狼帽在帘外出声道:“脱司!”
江宜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遇到有人想见他,还得在外面先请示的情况。不免有点尴尬:“请进……”
白狼帽掀帘进来,似乎不敢抬头,然而仍是一眼看到江宜腹中洞口。残剑提起江宜外衣,将他身体裹住。
白狼帽身着绿绫袍,以雪白狼尾裹额垂于脑后,乌黑长发束辫结绺,腰间银鞓上一枚赤琼石吊扣,吊扣下佩一柄翻卷狞狰花纹的黄金腰刀。突厥人自称狼神后裔,族中贵族俱戴狼尾帽,而白狼王更是罕有,不难看出白狼帽身份尊贵。
先前在乱军之中,尚不觉得,此时和平相处之下,方看出白狼帽长着一双蓝眼珠,五官秾郁,如同草原的半日花,令人赏心悦目。
“脱司携带火种降临草原,赐予子民以福祉,狼群不必在黑夜中行走,狼的子民愿永世供奉太阳之神……”
残剑将白狼帽的异族语言翻译给江宜听,大意是将太阳神赞美了一番,再小心谨慎地询问太阳神此番降世,是有什么旨意。
江宜道:“我不懂突厥语,残剑兄,麻烦你告诉他,他们认错人了,我只是个体质特殊的凡人,再怎么不同寻常,也是人,不是神。”
残剑叽里咕噜同那白狼帽交谈一番。白狼帽蹙起眉心,这才用正眼看待江宜,半天叹了口气,开口竟是十分流利的汉话:“我想也是,察巴克脱司是草原的神,怎么会降临在汉人的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