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休云知道江闻笛的意思。江闻笛从来都不是不懂事的小孩,相反她时常太懂事,懂事的让江休云心疼。江休云说:“他有事你会伤心,难道你有事,他就不会伤心了?从情感的角度,这很公平。”
江闻笛仰头叹了一口气:“我怎么还不长大呢?我要是能快点长大就好了。”
那样她就会有能力去做很多事情。比如自己抓到杀害自己亲生父母的凶手,比如自己去面对那个疯癫的凌荇。
江休云不把江闻笛的话当玩笑,她很认真地回应她:“快了,闻笛,再过几年你就完全长大了。”
“妈妈,我今天见到了那个凌荇。她看起来很小,也就比我大五六岁。为什么她会这样呢?”
话落了,江闻笛想起自己并不是第一次问江休云这类问题。
上一次她这么问的时候,被问的人还是殷莲。当时她们不知道殷莲的名字,所以江闻笛只是问“小姨,为什么有人会杀人?”
江休云也不约而同的想到这一幕。
那时江闻笛七岁,第二天就要上小学。她很兴奋,但更忐忑。她在家里反复的练习自我介绍,一遍又一遍说“大家好,我叫江——闻笛。”
江休云劝她歇一歇,说明天老师不一定会让大家做自我介绍的。江闻笛不听,她时常都是那么固执。因为从前姓君,入学前一个月才正式改了姓,所以江闻笛怕自己说错,每一次练习时都要把自己的姓氏拖出格外长的音。
后来她终于练累了,靠在沙发上问江休云,为什么有人会杀人呢?
那时的江休云和现在的江休云给出了共同的答案:“因为选择。”
“凌荇选择做这样的事情,和年纪无关,和她的想法有关。”
江闻笛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却再度追问:“那是因为她的经历吗?是她遇到过很坏的事情?”
江休云诚实回答:“我不知道,闻笛。等你舅舅抓到她,你可以问一问你舅舅。”
江闻笛抚摸着练习册光滑的封面,喃喃说:“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
她的眼前浮现出凌荇的样子:乱蓬蓬的头发,身上穿着一看就是好几天没有洗过的衣服,衣摆、裤脚和鞋子上全是灰和泥,说不定还混着血。她浑身上下只有一张脸是干净的,但是被乱蓬蓬的脏头发挡住了一大半,真的很疯。又疯又脏,一点也不精致。江闻笛一开始看见她蹲在路边,还以为她是一个乞丐。甚至犹豫过要不要给她也买一个包子。
“……不精致的小孩也会说吗?她也有自尊心吗?”江闻笛的声音更低了,低的只有她自己才能够听见。
第12章 寻找
凌荇知道要去哪里找殷莲。
她甩掉江寄林之后又绕回了金色阳光小区的便利店,正大光明的买了一只钻石糖以后,她对便利店的老板说:“你报警吧,告诉江副队长,我要去海纳医院找殷莲。”
凌荇不管便利店老板的反应,走出便利店后拆掉钻石糖的包装袋。紫色的钻石糖被红色的塑料戒指托起来。她把它戴到中指上,摊开手掌,舒展手指,仰头对着阳光欣赏,和每一个刚得到钻石戒指的快乐人一样,手心手背翻来翻去,不停的瞧:她的紫色的宝石戒指真漂亮呀。她又把它放到嘴里尝,别人可就没有这样的快乐了,她们的戒指都不能吃,可是凌荇的可以。葡萄香精的味道特别特别浓郁,甜的凌荇口舌发麻,整个世界除了甜以外被剥夺的什么也不剩下。
凌荇把她的钻石从嘴里拔出来,又放进嘴里,再拔出来,再放进去……
放进打印机的空白A4纸吞吞吐吐地送出印满文字的文件,一页,两页,三页……最后全都被一双略有粗糙的手拿起来,握在掌心里。
卜甜看着白纸黑字的文件,眉毛越拧越紧,成为一团解不开的毛线团,缠绕交错,不分彼此。
“师傅。”卜甜敲开江副队长的办公室。
江闻笛坐在办公桌边写作业,见了卜甜,她乖乖喊一句姐姐,又挪了挪位置,方便卜甜和江寄林说话。
文件被卜甜放到江副队长的办公桌上,“我们翻了一遍过去十五年未解决的案件,其中有一件和这一回凌荇殷莲联手的案件很相似。准确的说,这个案件更像是凌荇单独做的。”
文件被摆到江寄林的面前。文字没有温度,不会拐弯,平铺直叙的陈述了一桩与‘831’案发生时间相同,也是十一年前的案件。被害人叫做潘薛,四十四岁,是一家便利店的小老板。他死时身上有多处刀伤和烫伤,不但脸被刀划得面目全非,全身上下可以说是没有一块好皮,生/殖/部位的伤害尤其之多。潘薛的全身上下多处骨折,最终死因是失血过多。凶手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潘薛全程说不定都是有意识的状态。典型的过度杀/戮——这是很明显的私人恩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