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夜凌岚说得不对,黛迦河畔也不一定就是安全的。
俞弯弯好像很喜欢夜凌岚家的郁金香,可是黑蔷薇古堡没办法种植大量的郁金香。
夜绯烟的魔法没办法维持郁金香的生命,俞弯弯倒是能种出来郁金香,可是让维持一大片生命是不太可能的。
“你在想什么啊?”俞弯弯拿着狗尾巴草在夜绯烟面前晃了两下,企图吸引她的注意。
夜绯烟细长的胳膊搂住了俞弯弯的腰,“弯弯,做我的新娘好不好?”
俞弯弯愣住了,做她的新娘是要与她缔结契约,双方必须不离不散生死相随。可是,吸血鬼的心脏不会轻易死去,而兔子不一样。而且,自己太弱了,这对夜绯烟来说是很吃亏的吧。
“我和你?”
夜绯烟的目光十分坚定,“对,你和我。”
“不行不行,我还小。”俞弯弯不忍心告诉夜绯烟,兔子的生命再长也不过千年,可吸血鬼不同。
夜绯烟在她的额头落下一吻,二百岁,也不小了。她以为俞弯弯只是不好意思,便轻声说:“那我等你。”
第27章 婚礼
俞弯弯没想到的是,夜绯烟每天都会很认真地问她:“弯弯,做我的新娘好不好?”
如果只是单纯地问也就算了,可夜绯烟的声音十分勾人,还总是搂着她,贴着她的耳朵说这些话。俞弯弯迷迷糊糊的,好几次差点就要点头答应了,若非夜绯烟冰冷的指尖抚上她的脊背,她都无法清醒过来。
“不行不行。”俞弯弯不敢轻易和夜绯烟缔结婚姻的契约。如果自己死了,夜绯烟的力量会流逝,会承受许多痛苦的。
“可是,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比昨天又长大了一天。”夜绯烟往俞弯弯耳朵上吹了一口气,俞弯弯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夜绯烟笑着托着俞弯弯的胳膊掂量了一下,“比前几天都胖了呢。”
俞弯弯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自己确实成年了,可是身材好像和小朋友一样。自己的身材不如夜绯烟也就算了,还比她矮了大半头,尤其是夜绯烟还喜欢穿高跟鞋。
俞弯弯伸长了胳膊,发现自己没办法摸到夜绯烟的肩膀。夜绯烟笑着屈了屈胳膊,俞弯弯才能摸到她的脸。
俞弯弯温热的指尖描绘着夜绯烟的轮廓,认真地说:“我觉得现在不是时候,我想再等等。”
“可是,如果再等等的话,你跟着别人跑了怎么办?”夜绯烟觉得,自己的黑蔷薇古堡不如夜凌岚那里吸引俞弯弯。
她把俞弯弯放到床上,给她整理了一下碎发。“你要是跟着别人跑了……”
“你就杀了他然后吃了我?”这话夜绯烟说过的,可俞弯弯现在一点都不害怕。“才不会呢。”
夜绯烟觉得自己有些失败,小兔子越发大胆,现在都吓不住了。“你以为我会舍不得吃你?”
“你舍不舍得我不知道,但是我不会跟着别人跑啊。”俞弯弯勾住夜绯烟的胳膊,轻轻地在她脸颊亲了一下。
夜绯烟觉得,自己得和小兔子分房睡了,不让人乱碰,还喜欢撩拨。要命的是,小兔子有时候明明看起来可以吃了,可她又会突然把自己推开。
比如现在,夜绯烟只是在俞弯弯的脖子上种了个小草莓,俞弯弯迷迷糊糊了一会儿又开始抗拒。
“弯弯,怎么了?”夜绯烟见俞弯弯别过脸,似乎有些隐忍。
俞弯弯咬了咬嘴唇,她察觉到夜绯烟不太高兴,可她自己也很委屈。“你……咬过别人的脖子。”
“什么?”夜绯烟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自己好像确实在吸血。
可是自从俞弯弯住在自己这里,夜绯烟就再也没有直接咬别的血仆的脖子。“弯弯,那是个误会。”
“那不是误会,是……是我亲眼看见的。”其实俞弯弯也知道,那也许是吸血鬼的生活方式,她不该多管的。可是她就是介意,自己不过是一日三餐抱着胡萝卜,可夜绯烟居然要一日三餐都要抱着别人。
“弯弯,自从有了你,我就再也没和别的血仆近距离接触了,那些血都是她们放出来的,”夜绯烟心中暗喜,原来小兔子是吃醋了。
俞弯弯不理解的是,为什么那些血仆会那么迫切地希望夜绯烟咬她们的脖子。“她们好像很喜欢你?”
喜欢吗?夜绯烟可不觉得。那不过是利益关系,才不是喜欢。
“如果血仆能够得到主人的青睐,也许会得到更长久的生命。所以她们会迫切地想要讨好吸血鬼,那并不是出于喜欢。而作为吸血鬼,我也不会喜欢血仆的。”
“把血液献给吸血鬼就能得到长久的生命?”俞弯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觉得被人咬脖子想想就疼。狼族捕猎的时候,就喜欢咬断别人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