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纸条上的墨汁就晾干了。
被仔细地折叠成一根又窄又短的小纸块,塞进一个小竹筒里。
竹筒比寻常人的小拇指还要短,更是细得奇特。
这样子的小竹筒,藏进鸟雀的腹部羽毛里,几乎没有任何痕迹,肉眼看不出来。
这般精巧的手艺,普通工匠根本做不出。
一只挂在窗台边的鸟笼被取下,打开鸟笼门,抓住肚子肥硕、毛羽丰厚的雀儿,小竹筒被紧紧贴在它的腹部。
后院正厢房紧闭的窗子,这个时候打开一条细缝。
鸟雀被一只肥厚的手推出去。
这只手皮肤细腻,不似男子那般骨节宽大,应该是女子的手。
外头阳光正好,照在地面上,可以清楚看到,这是一只毛绒绒的、身型较大的喜鹊。
喜鹊身体结构与其他鸟雀不同,它们最喜欢用两只细腿儿,一前一后的走路,不像其他鸟雀那样蹦蹦跳跳或者飞翔。
走起路来,像人一样,摇摇晃晃的,很有意思。
而且喜鹊的名字听起来就很喜庆吉利。
这在迷信的景朝,可是祥瑞。
因此,景朝不少人家都喜欢养几只喜鹊在家里。
第56章 第 56 章
喜鹊, 在景朝,数量挺多的,不是什么难得的鸟儿。
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喜鹊背着翅膀走路的样子, 都城的百姓早就习以为常了,喜鹊路过都不带奇怪的, 只觉得今天看见祥瑞了,运气不错。
偶尔有调皮淘气的顽童, 喜欢追逐鸟雀玩, 或者冲着喜鹊扔石子儿,立刻就会被一旁的大人厉声呵止。
所以,喜鹊这种生物, 在景朝的街道上来去自如。
而且景朝的大人物府里也喜欢圈养喜鹊,象征吉祥。
国公府的三小姐, 房里就有一只喜鹊, 养得很好,肥肥嘟嘟的。
三小姐经常放它出来溜达。
满院子的到处跑, 国公府的下人们都已经习惯了,看到它也不会驱赶或者触碰。
这只喜鹊还挺有灵性, 溜达完,知道自己回去。
完全不用人操心。
这下好了, 丫鬟侍卫们更加不会注意这只喜鹊了,反正又丢不了, 也没什么危害。
只有徐尚书训练出来的暗卫们, 会偶尔盯着那只喜鹊瞧。
但也找不出什么特别的。
这只喜鹊就这样, 摇摇晃晃地, 慢慢往外溜达出去。
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守门的侍卫,打着哈欠, 困得都流眼泪。
这两天,为了去楚州迎亲,府里小厮侍卫都忙得脚打后脑勺,都往兵营里借了不少兄弟,仍然还忙不过来。
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守门的侍卫从半夜就开始站起,现在太阳都快落山了,还没到换班的时辰。
侍卫又累又困,不住的打哈欠,泪眼婆娑间,余光里挪腾过一只黑白蓝相间的小影子。
‘那不是三小姐养的喜鹊吗?几天没见,更胖了。’
‘这都开春了,冬膘怎么还不掉,一身的鸟肉。’
守门侍卫心里无聊地想着。
‘唉,管它的呢,反正一会儿就溜达回来了。’
侍卫继续打哈欠,喜鹊继续往前溜达。
不知溜达向何方。
初春的天黑得算比较早,天边逐渐泛起黄昏晚霞。
‘哎呀天老爷诶,终于有人来换班了。’
侍卫苦熬着,哈欠都打了十几个,终于等到换班的兄弟。
甩下手里的长棍,便往后院大厨房跑去。
快饿死他了。
今天国公府下人的餐食一如既往的敦实。
全是肉菜打底,红烧鸡蛋酱炖肉、豆芽菜炒腊肉,酸菜猪肉粉条,主食是肉汤贴饼子。
肉多得快溢出来,满满一大桌。
自从沈瑾叶果两人没去大厨房跟着众人一起吃饭,而是跟着秋娘去正厅用膳,国公府大厨房就默认,沈瑾两人是跟着二少夫人一起用饭了。
两人的晚食也分好了,和秋娘的份例一起,由叶果领了送到西厢房来。
都城的菜极具北方份量特色,三个人的菜,把二小姐秋娘屋里的桌子都占满了。
素菜只有一盘,沈瑾两人,一人一半分了吃。
秋娘就不行了,她不喜荤肉,以前在楚王府里时,就经常吃素食小菜,给她准备的肉菜份例,她都一口不动,分给叶果和其他小丫鬟吃。
如今嫁到国公府来,也还是一样,不想吃荤腥。
只想捡那素炒荪菜、清炒萝卜吃。
好在国公夫人晓得秋娘才从楚州来,定然吃不习惯北边的菜,所以特地叫大厨房单独烧了两个清淡的素菜,给秋娘缓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