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李苟都在闭目养神,一句话都不说,就像他是个哑巴。
姜妩也懒得找他说话,只管享受她的零嘴。
半个时辰后。
马车终于停下来。
姜妩跳下马车,掀开帘子,对着马车里的李苟道:“李兄请看。”
李苟缓缓睁开眼睛,看向马车外面。
他那张淡漠的面容先是微微一怔,而后脸部线条与眼神一起慢慢变得柔和起来,嘴角更是微微上翘,露出并不明显的笑容。
姜妩看到了他脸上的变化,暗暗给自已翘起大拇指。
她就知道,大反派一定喜欢这里。
小桥,流水,木屋。
篱笆,菊花,菜地。
菜地里还有几只母鸡在啄虫。
清静,悠闲,自在,远离喧闹,堪称大隐隐于市。
李苟的目光从篱笆移到那些盛开的雏菊,再从雏菊移到那些萝卜、芹菜、葵菜等蔬菜上,最后盯着那几只鸡不放。
姜妩笑眯眯:“那几只鸡可是老母鸡喔,每天都下蛋的。”
李苟收回目光,也收起笑容,缓缓从马车里爬下来,拄着拐杖,推开柴门,走进小院。
春天时节,蔬菜翠绿,泥土微湿。
他看着眼前的菜地,久久没能移开目光。
姜妩悄悄给自已点赞。
书里写了,李苟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跟爷爷生活那几年。
因为爷爷年纪大了,种不了水稻,开不了荒,便在屋后种了几棵果树,开辟了几块菜地,还养了几只母鸡,靠着吃果吃菜过活,偶尔吃点鸡蛋或者拿鸡蛋去跟邻居换点油粮。
日子虽然清苦,却也悠然自在。
有空的时候,李苟就跑去乡里的学堂,趴在墙头上或大树上偷听夫子讲学。
夫子知道他在偷听,但从来不赶他走,有时还在放课后故意留些菜点在空荡荡的课堂里,任由他爬墙进去偷吃。
李苟这么聪明的人,当然知道这名夫子在暗中帮他。
虽然在那几年里他不曾与夫子有过交集,但在发达之后,他暗中帮了夫子一家,让夫子一家成为当地的富户。
以上这些经历,也让李苟养成了爱读书和爱种菜的习惯。
没错。
将来权势滔天,差一点点就能干死男主的李苟居然喜欢种菜,一般人想不到吧?
所以她上午偷偷从逍遥巷跑掉之后,立刻变卖大姨娘送给她的珠宝,换成现银,找到牙行,花了几倍的报酬让对方很快帮她找到这么一处符合李苟喜好的屋子。
这屋子原本住有一对小夫妻。
姜妩提出花八百两银子买下这屋子,条件是对方立刻搬走。
这对小夫妻清贫,这屋子也有些破旧了,加上位置僻静,值不了这么多钱,所以听到姜妩愿意花八百两银子买下来,小夫妻俩没有趁机加价,当场答应下来。
八百两贵吗?
对于姜妩来说,一点都不贵。
书里书外,她从没缺过钱,自然也没有把钱这种东西放在眼里。
另外,她花的又不是自已的钱,而是姜家的钱。
她这么做,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办完手续,小夫妻俩立刻搬走,走之前还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
而在他们收拾东西和打扫屋子的时候,姜妩跑去附近的人家,直接从地里买了李苟喜欢的雏菊、蔬菜等,请人挖了送过来,再种下去。
顺便还买了几只正在下蛋的老母鸡,一并放在院子里。
花了大半天时间忙完后,她才去找李苟。
她就不信李苟会不喜欢。
结果,李苟喜欢是喜欢,但是……
她刚跟着李苟踏进屋门,李苟就把拐杖举起来,抵在她的喉前,冷冷地道:“你处心积虑地接近我,究竟想做什么?”
姜妩暗暗在心里叹气。
果然啊,像大反派这么精明、敏锐的家伙,很难瞒得住啊。
第20章 大女主又晚了一步
姜妩眼珠子转了两转,突然飞出一脚,朝李苟的胯间踢去。
毫无意外。
李苟早有防备。
哪怕他瘸了一条腿,也能迅速往旁边一闪,避开她那一腿,还顺便用手中的拐杖往姜妩踢出去的那条腿一敲……
“哎呀呀,好疼!”
“我救了你,还送给你一间宅子,你就这样对我?”
姜妩跳脚,一边摸着自已那条腿抱怨,一边在心里惊叹。
好快的速度!
原书中,大反派之所以能一次次地从大女主身边的当世第一高手手下溜走,靠的就是超越对方的速度。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哪怕是一粒沙子,只要速度足够接近光速,都能撞穿地球。
说到这个,姜妩又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
依照书中所写,这个时期的李苟其实已经很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