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失忆后的那家伙会选择怎么做呢?会被鸦羽的颜色染黑吗?会从高高在上的王座跌下神坛吗?这也不失为一出好戏。
反正最近这段时间他被对方折腾得够呛,现在这个最佳观影席的位置他坐定了。
至于任务是否能够完成?他只是出来带薪度假的,又不是他的任务,就算失败也跟他没关系吧!
那关于总统的死活?不好意思,他可从来没承认自己是个“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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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辛克里买了3天后前往华盛顿的火车票,于是“梵斯”的乐队在纽黑文市的演出也就此告一段落。
不过就在他们启程准备离开之前,纽黑文市警局的那名女探员得知情况后如约找到“梵斯”,说是要请他喝一杯。
酒店一楼附带的酒吧里,J扮演的红发乐队主唱和探员一起坐在吧台边,等待调酒师给他们准备的特调。在J的余光中,在没什么客人的酒吧里,他的两名同行人就坐在不远处可以随时观察到他的角落里喝酒。
“所以之前Ugly Tunae酒吧那起案件告破了?”收回观察视线的红发青年先一步开口。
之前刚坐下的时候,探员就点了一杯啤酒,这会儿已经先喝上了:她这几天真是忙坏了,急需一些酒精,让她绷紧的精神放松一下。
在听到梵斯的疑问时,探员放下一口干掉一半的啤酒杯:“是啊,托福!那起案件已经进入诉讼阶段了。”
“那真正的犯人究竟是谁呢?”想早点结束谈话的J装作好奇地追问道。
“凶手啊,就是那个受害人的有钱男友啊!”喝了些酒,人便开始有点兴奋起来的探员也不卖关子,直接揭晓谜题答案,“那个男人是出于嫉妒与占有欲才决定杀人的。他原先就知道死者以前的情感经历很丰富,真正让他难以忍受的,是他都下定决心不在意对方的‘前科’了,而女方也承诺交往以后会认认真真得好好跟他在一起,结果转头却还是继续跟别的男人纠缠不清。于是男人一怒之下便决定杀了这个不忠的女人以泄心头之愤。案发那天他带着枪去酒吧,其目的就是冲着杀人去的,结果却因为现场情况的变化而决定临时改变了杀人手法。”
虽然J此前已经抢先一步推理出结果,知道犯人大概率是谁,但却对凶手的具体作案细节知道的不是很清楚。这会儿倒是真被探员勾起点探知的兴致了。在接过调酒师推来的特调鸡尾酒,他感兴趣地继续追问道:“哦?那他是怎么知道现场变化的呢?对了,之前你们不是猜测凶手事先早就藏在案发现场了吗?他究竟是躲在哪里才没被我们这么多人发现的?”
“嘿嘿~”探员先是得意地笑笑,随后向他敬酒,表示她能发现这个案件的关键点还得感谢他,就是他无意间一句话点醒了她——
“你当时不是提过一句Ugly Tunae酒吧休息室的木地板质量不佳吗?这让我想起来那间休息室同时也相当于是舞台侧边的后台,它的地面高度本身就是与舞台齐平的,那就意味着休息室的木地板下方应该也像舞台一样是抬高设计,下方极有可能是中空的!我回去检查了一趟后发现果然如此。并且那个地板本来就有一扇可以掀开的隐藏门,下面是给酒吧老板堆放一些常年不用的杂物的。不过也正是因为不经常使用,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休息室下方还有个储藏空间。”
J点点头,表示自己确实不知道原来地板上还有扇门这件事。
探员又喝了一口啤酒继续道:“那位男友不是个有钱人嘛,他跟酒吧老板认识,以前聊天闲谈时偶然得知后台休息室里的储藏空间。这次就打算利用那个地方先躲起来,等没有其他人在的时候就钻出来杀死受害人再逃走。而他之所以选择酒吧杀人,是因为他觉得酒吧环境复杂,加之死者的男女关系又混乱,死在酒吧里既可以嫁祸给死者‘相好的’,又能降低他自己的嫌疑。
“为了脱罪,他甚至事先准备好了雨衣跟橡胶手套。这些准备起初是为了隐藏开枪后的硝烟反应,后来发现木地板下面的储物空间全是灰,而且高度有限,长时间藏匿其中,只有躺在下面才是最节省体力的姿势,而提前穿好的雨衣还正好起到了隔灰的作用。不过凶手终究还是百密一疏,不仅他的头发上占到了蜘蛛网,现场也落下了他的毛发,这也成了我们起诉他的最关键性的证据之一。”
喝完了啤酒,探员推开空啤酒杯,又接过了调酒师推来的特调。
“当时他躲在地板下方的储物空间内,全程听到了上面的争吵,自然也知道之后酒吧经理拿可1卡1因给受害人的事。于是他就想到了可以利用针筒向人体内注射空气的杀人方法。运气‘好’,受害人会死于吸毒过量或者突发心脏病;运气‘不好’,也能将杀人的罪名嫁祸给酒吧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