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肘撑在桌面,笔直竖在那儿。香烟被举得很高,悬在眼角,顶端的火光正发抖,染红了眼圈,应是有了几分醉意。
谭碧静静看着,五味杂陈。
“想不到,你居然就这样结婚了。”她说。
“没,没有的事。”于锦铭解释。“她还是我师娘,我负责供养她,她帮着我洗衣做饭之类……我是很敬重她的。”
“不过时间一久,我看他们的女儿,确是跟看亲生女儿没什么两样了。”他补充。
谭碧叹息,一时没有话可说。
她拿起筷子,就这血肠与豆腐丝,又吃几口酒,而后咽了咽嗓子,试探地问:“不考虑找一个?”
她问得相当郑重,于锦铭却似听了玩笑话一般,笑得胸膛震颤。
“谁要我?年老色衰,残花败柳。”他怪腔怪调地揶揄自己。
“算了吧,于少。”谭碧噗嗤笑了。“哪怕你和爱慕你的小姑娘直说,自己曾经勾引过他人的妻,她也只会觉得你是年轻不懂事,为爱痴狂,反而要更爱你哩!”她伸直手臂,指头在桌面敲两下。“你看,戏文里,王宝钏得知薛平贵娶西凉公主前,薛平贵还得反过来问问王宝钏的贞洁。”
于锦铭没有否认。
抗战后的空军是天之骄子,爱慕他们的女人恐能叫这四方的屋舍毫无立足之处。
然而这爱也谈不上什么真正的爱,不过是年轻人一厢情愿地在追逐幻梦。
烟头毕剥灼烧,灰烬飘零,落在他的长裤。
于锦铭随手掸掉,依然是说:“实话,我现在已经不考虑这些,老了,真的老了。”
谭碧本想反驳,说你要是算老,我就是老上加老。的确,掰指头算岁数,她只比徐志怀小。可当她的视线落到他的面目,见灰白的雪光反射到屋内,映在他的面颊,半边明、半边暗,明暗的交界将骨骼描摹得异常明晰,像在乡下狭小的石板平房里,陈放了一块顶到天花板的太湖石。她一惊,觑起眼细看,看见他鼻翼至唇角的法令纹,圆弧似的一道弯钩,嘴唇也变得有点扁。
他说得不假。
老了,真的老了。
激荡的青春期早已过去,那些呐喊、批判、斗争……时代的浪潮将他们改造成了近乎两样的人,人生的境遇也已经有很大的不同。
她忽而感到一种干净的荒凉。
“小时候,我常跟着父亲到武堂,看那些锃亮的军械。我崇拜他,也崇拜他的弟兄,因此读了许多侠义小说、骑士小说,幻想某天,我开着飞机,威风凛凛地上战场、立军功,然后在口袋里插着鲜花,骑着大马,追逐我所爱的人。可现实……很难的。要当英雄,必须牺牲许多自身的东西,才能去承担更多。”于锦铭嘴角噙着笑软下来,温柔的,像雪。“所以还是常君说得对啊!我那时太年轻,嘴上说着要当英雄,却不明白什么是英雄——可惜这道理我明白的太晚。”
“这样……你开心吗?”
“当然。”于锦铭挑眉。“谭姐,这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
“那,你未来是什么打算?”
“未来……”他的目光放远了。“最近的未来依旧是打仗。很残酷,但在那个全新的中国真正建立起来之前,只能不断地流血、流血。但希望,在流血流到一个地步后,我们能安定下来,全力打造一个新世界。”
天已经很暗,雪愈发绵密,到了该说告辞的时候。
于锦铭站起,重新套上夹棉呢大衣,紧紧地系了皮带,穿戴好皮靴与护耳冬帽。谭碧也裹上裘衣,与他一同走到门关。开门,寒风与雪片扑在脸上,顷刻功夫便迷了双眼。“谭姐,明早见,”于锦铭道。明天要一同去松花江畔,安葬贺常君的骨灰坛。谭碧点头,叮咛道:“路上小心。”于锦铭裂嘴笑笑,转过身。
两人就在门关分别。
谭碧倚扶着咚咚作响的门板,目送他远去。苍黑色的天,蓝白色的雪原,平整如新烫过的棉布,摊开来,一眼望不到头。她默默见那个高挺的男人蹒跚前行,往最远处那一道笔直的线走,越变越短,越变越小,逐渐淹没在这稠密而不定的雪夜中。
第二百零四章 永远的喀秋莎 (上)
翌日雪停,于锦铭如约前来,开一辆黑色的轿车。谭碧抱起擦得反光的瓷罐,坐到副座。正当晌午,太阳高悬头顶,本就一望无际的平原在晴朗的此刻,更是有如明镜一般。而在积雪上跋涉的汽车,是浮在镜面的灰尘,随风飘到松花江南岸。
车停,于锦铭先下来给谭碧开门,接着从后备箱拿出一把铁锹。面前是冰封的松花江,两人沿江岸走走停停,想为贺常君选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作墓地。他们走了许久,来到岸边一棵尤为高大的松树下,树枝镶满雾凇,恍如月宫琼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