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之中万籁俱静,孟晚云的低泣声格外明显,低气压笼罩着她。
“柠柠跟我说过,”路迟绪低哑出声:“你是这个世界上她最应该感谢的人。”
“不止因为您生她养她,还因为您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人,把她教养得很好。”
苏柠曾经说过:“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外婆以前可是书香世家的小姐,出门都有人服侍的那种,那时候时局不稳定,外婆一家就要迁离,但不幸的是,因为躲避追捕,外婆和家人走散……”
那个时代,战乱纷飞,外婆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小姐,能保住命就不错了,后来嫁给一个书生,生下孟晚云没多久就因为病痛去世。
动荡年代,人人都可以为了民族拿起武器,有战斗就有牺牲和流血,就算是读书人也不例外。
“妈妈带着外公外婆留下来的一堆书来到南方开始谋生把自已养大,有我也是因为意外。”
一场意外的露水情缘,谁知竟结了果。
“我妈本来是准备把我打掉的,但是舍不得,就把我生下来养着了,教我读书写字,供我上学,苏立安说要娶她的时候,她唯一的要求也是把我带上。”
苏柠眼眸亮晶晶得回忆起那段时光,每天跟她作伴的不是玩具和芭比娃娃,而是伴着淡淡霉味的书籍,孟晚云一直把那些书保存得很好,走哪儿都带着,还开玩笑得说以后这些书都当嫁妆给我们家柠柠陪嫁。
按道理说,从小在书香的熏陶之下,苏柠怎么着也得是温柔娴静的气质,向涵最初在得知这个故事的时候,瞪大双眼端详她:“看不出来啊,你肚子里、哦,不,应该说骨子里竟然是带着墨水的?!”
苏柠对此归结成,是她长残了,然后把这个重振家业的重任毫无心理负担地过渡给她的下一代,希望好好长,歪了她也给掰回来。
但也是因为那些道理的熏陶,苏柠成长得略区别于同龄人,身上带着一股从骨子里的坚韧,支撑着她一路走到今天。
苏柠:“所以,我很爱我妈妈,不管她变成什么模样。”
“她永远是我这个世上最亲近的人。”
这种关系牵于情,浓于血,怎么都剥离不开。
也是因为那次求平安扣,孟晚云对路迟绪改观。
时间长远,她记不清具体位置,只能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那个地方偏远,在城里锦衣玉食长大的人没啥大病哪会跑那里去,她都等着路迟绪放弃了,没想到路迟绪还真去求了回来。
孟晚云见他一颗心是真的牵在苏柠身上,慢慢改观,然后发现这孩子确实好,对她好,对女儿更好。
当然此刻苏柠要是知道她心中所想只会仰天长叹一句:这都是糖衣炮弹!
第109章 滤镜这玩意就是拿去喂狗的!
屋内光影绰绰,从外透进来的光勾勒出他颀长的身材,上半身是最普通不过的卫衣,底下是没顾得上换的西装裤,另类奇异的搭配,但因为是一身黑,没让男人的气质损害半分,甚至还冲出了另一个层次。
苏柠一直想过,年少的路迟绪已足够惊艳,那成年后的呢?
他留学的国家遥远,她曾想办法去过一年,但不知道是不是没有缘分,她一次也没碰到过明明也身在法国的他。
一点消息都不曾听说。
随后知道消息是回国后,他担任明筑集团ceo力挽狂澜盘活偌大的集团,没让它走向破产。
她从媒体报道上看到的路迟绪成熟,魅力,举手投足间皆是上位者的气势。
而在娱乐板块,他神秘,令人向往,是人人都想嫁的钻石王老五。
她就是干这行的,哪能不知道这里面多半都是捕风捉影,一篇文章看下来除了作者是真的,其它都可能是假的。
于是她决定亲自去看看,投简历,面试,审核……一套流程走下来,她凭借着微弱的优势被聘进明筑集团成为路迟绪的实习助理。
刚从学校弄完毕业资料出来回家,路上连跤都没摔,莫名其妙一觉醒来,她直接跨过重重阻碍,直达终点,把路迟绪连哄带骗,连抢带拽地搞到手了。
虽然中途的过程她脑子不记得了,但试想,中途肯定很刺激。
现如今呈现在她面前的是更成熟,更有气质的……
路迟绪不知道苏柠是在揣测两人到底是怎么发展关系的,要不然高低给她科普一下。
他从衣柜里找出上衣和裙子,走到她面前,略垂着眼道,漫不经心又欠一点打的音调:“换衣服了,咬人的小狗。”
苏柠:“……”
成熟气质个屁。
卫衣帽子上坠下来的绳索在苏柠面前晃了晃,正如她此刻起伏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