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氏一愣,坏了,冲她来的。
还不让她受委屈,她们母女在程家受的委屈,有至少一半都来自程二郎,他不会以为只有他爹娘亏待了母女俩吧?
江氏啐了一口:“脑子坏掉了,你分家关我屁事,我告诉你嗷,可别跑小花面前去纠缠,她不认你这个爹,再给你打残咯。”
凌一体质越来越好,大家都说江氏养得好,但江氏却是知道的,得仙人指导的女儿,天不亮就起床练武,练完又去把田翻一遍,把柴砍了,饭也做了,等着长工来上工。
以她女儿的功夫,程二郎要敢去女儿面前晃悠,少不了一顿打。
程二郎摆出一副受伤的表情,江氏不再管他,没看着热闹,赶紧走人。
程二郎不死心,后来又跑到江氏家里,和凌一说他如今与爹娘分家,他肯定能照顾好江氏母女。
凌一先是看了看江氏的态度,见江氏对程二郎并无死灰复燃的心思,于是直接让人用棍棒把他撵出去了。
江氏乐得直鼓掌,余三妹疑惑呢:“江姐,你真不打算跟程二郎过了?以后大家都知道小花的娘和男人和离了,没婆家看得上她咋整?”
江氏像是想到什么,叹了口气:“小花说了不成亲不嫁人,你又不是没听见,再说了,我能不知道程二郎那尿性,准是因为受了委屈,吃力不讨好,才想起咱娘俩了,甚至啊,眼馋我们的地,就是想嫁入高门!”
余三妹笑得合不拢嘴,江家肯定不算什么高门,但如今地不少,能给长工们发得起工钱,肯定手上的钱也不少,要换她是程二郎,肯定也想跟着江氏母女过日子。
要知道,江氏和程二郎复合了,这家里就算是有了男人,得从女户改为正常的户口,并且户主肯定是程二郎,家里所有东西都归他。这么好的差事,程二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真当江氏傻的不成。
余三妹惊觉,自己才是傻的,以前总觉得她江姐鲁莽、泼辣,但细想,她身后窝囊的男人,却从未因为她鲁莽、泼辣吃亏,反但是占了她奋力和人争抢得来的好处。
再一想自己,余三妹先前听江氏抱怨她一边带孩子一边上工累,她便和家里人提过让王麻子带孩子,正好培养父子感情,总不能孩子长大了,都没得亲爹照顾几次吧。
结果当天王家人就和余三妹吵了起来,公公说她反了天,要让男人来带孩子,开始奴役男人了,婆婆说她不要脸,一个外人还敢使唤她儿子。
余三妹气得直哭,什么奴役不奴役,亲爹带孩子怎么就成奴役了,那要这么说,她岂不是被奴役了好几年?
而且,婆婆有什么资格说她一个外人,整个王家,除了她余三妹,婆婆不也是外姓人,生的孩子也不随婆婆姓啊。
和王家人大吵一架之后,余三妹就像是看清了许多。也不去凌一那儿干活了,她说反正累死累活钱也到不了她手里,干脆就一直在家带孩子好了,让“有能力的大男人”王麻子去挣钱。
结果王麻子还真不要脸地去凌一那儿干活了,甚至还说是余三妹生病,以后就由他来接替余三妹的活。
凌一也不去求证余三妹是否真生病了,她拒绝了王麻子来干活,直接让王麻子一家赔偿双倍工钱。
王麻子慌了:“哎哎哎,小花呀,你这是什么意思,不让我干活就算了,咋还能管我要赔偿呢?”
凌一正在观察地里作物的长势和有无虫害,抬头看了眼王麻子,淡淡道:“签劳工契里就说了,若有顶替、无故旷工等违约行为,长工需赔偿我双倍工钱。”
这种规定放在现代可以说是相当炸裂的,甚至可以被认为是违法无效的规定。
但是,凌一在招工之初,就问过江氏,江氏也告诉了她,如果只招女工,很有可能她们会因为各种各样“自愿”的原因,把工作转让给家里的男人,就像一些捐给贫困女童的物资也有可能出现在家中男人的手上一样。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两母女想了个狠的,那就是出现了顶替的情况,只要不是死了,那就得赔钱。
如果是真生病或者死了,那这份工作也不能转让给家中男人。工作又不是财产,哪有转让的说法。
此举不讲理,但十分有效,王麻子一听要赔钱,赶紧回去叫余三妹来上工,至于带孩子一事,王家也妥协了,让余三妹专心干活,孩子留家里,她们来带。
准确来说,应该是王家阿婆来带,总之不是王麻子或他爹受累。
尝到了好处的余三妹,在王家渐渐有了话语权,不再是当初那个想收留江氏母女,都还要被全家指责多管闲事,既没帮上好姐妹的忙,反倒还被人责骂吃里扒外的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