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静临软绵绵地靠在段不循怀里吃枇杷,他持笔蘸墨,在账册上勾勾画画。
“欸!你等会!”
静临恍惚在上面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夺过来一看,果然见到“冉静临”三个字,下面还用细笔注明了欠款金额,五十两。
段不循见她脸都气红了,眼睛瞪得溜圆,像是番茄上镶了两个金铃铛,不禁觉得乐不可支,半晌才堪堪忍住,解释道:“冤枉!你看字迹,这不是我记的!”
说着将毛笔递到她手里,笑道:“快勾了,看着多让人生气。”
静临恶狠狠地将这笔陈年旧账勾了,又看到紧挨着自己名字的另外一人。
“魏大勇?他做什么欠了你五百两?”
“他是陕西的军户,前年马瘟,他手下养的几十匹军马都死了,还不上朝廷的桩朋银子,因此便与我借了三百两。”说着在她嘴上啄了口,“你吃的枇杷就是他送的。”
“那这个呢?”
“张凤昌啊,从前生意上有过来往,去年米价贱,他的货压住了,一时回不了款,就帮他垫了五百两。”
静临又问了许多,他都一一耐心地答了,末了将这本册子放到她手里,“这里记的都是小额欠款,本就是不打算要的,权当是积德行善了。你看哪个名字顺眼,随便勾了就是。”
静临一时呆愣,忽然就体会到了一丝财神爷的快乐,歪头咬笔,还有点难以置信,“当真?”
段不循见她笑了便也胸怀大畅,索性将几上一摞册子都搬了来,“这些都是,你喜欢怎么勾就怎么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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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便到了谢琅和沈昭华大婚这日,段不循穿了身织金麒麟纹靛蓝曳撒,腰缠白玉带,头戴金丝冠,打扮得风流倜傥,光彩照人。甫一现身便在谢家前院掀起一阵喧哗,有相识的纷纷起身致意,相熟些的便过来让座,段不循只含笑颔首,随知宾大步穿过熙攘人流,到陆梦龙那桌坐下。
陆梦龙上下打量他一番,但见他丰神潇骨、满面春风,到底没忍住酸话,“啧啧,是不一样了!”
段不循难得没有反唇相讥,只是一笑置之。
陆梦龙撇撇嘴,将他身前的酒盏斟满,“这是老师送的竹叶青,来,先喝一个。”
段不循却将被一挡,回头教人上茶,举杯道:“抱歉,忌了,以茶代酒吧。”
“你没事吧?”陆梦龙顿时大惊小怪地叫起来,“这才几天就被人管成这样?从前怎么没看出你段不循竟是一棵惧内苗子!”
段不循轻咳一声,“勿要以己度人。区区一小女子而已,如何能受她钳制?是最近在服药,需得忌酒一段时间。”
“得了吧!”陆梦龙有点将信将疑,“吃的什么药?”
恰好邻桌有人过来敬酒,段不循依旧是这套话,果真是滴酒不沾的样子,却是岔过了陆梦龙的问话。
陆梦龙见他避而不答,心里忽然就涌现出一个不着边际的猜测,瞄了眼他的下半身,促狭道:“你老兄该不会是……招架不住了吧?”
段不循鄙夷地掠了他一眼:“你这以己度人的毛病果真是改不了了!”
又过了一会儿,新郎走到这桌来敬酒。
先敬了大伙一杯,后又单独敬了陆梦龙一杯,最后将被子递到段不循跟前,不待段不循说话,却是先声夺人,笑道:“一不小心竟抢到了兄长前头,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喝到兄长的喜酒?”
第104章 琴瑟合鸣生死意,高山流水遇知音
婚宴上最不缺的颜色就是红色,新郎的喜袍是大红的,筵席上的垫的绸布是大红的,嫁妆担子、吹拉弹唱的响器上缠着的绸花也是大红的,段不循被这成片的金赤绯红晃得眼睛发热。
卷棚外却是一个清凉世界,天是鸭蛋壳一样的浅青色,花圃中栽种的翠云草在阳光下透着蓝,看起来有点像是湖绿色。这样的配色像极了静临那方失佚的旧帕子,它被他故意留下,又着意交到谢琅手上,那人却用心至深,始终不曾与她提及此物。
上次他来云天间说的那番话已经是放下前尘的意思,可归还之物却只有一张画像,并没有那方帕子。
同样是男人,段不循如何不了解男人的心思,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若是一辈子都得不到,那就一辈子都忘不掉。同样,主动出击是很容易的,克制却非常难得。
对于自己的女人被旁人惦记这件事,段不循观感微妙。她的确是个很招人的女人,男人喜欢她、迷恋她也实在是很正常,这并没有什么。可惦记是一回事,动了真心却是另外一回事。谢清和的确是动了真心,虽然他并不配……他方才那问题分明是在敲打他,生怕他辜负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