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那人神秘一笑,“你真是太天真了,我告诉你虞宁背后可是有大佬的,要不然你以为她一个地表来的普通人能走到今天?”
“你胡说八道!”
“哎呀你急什么,你用脑子好好想想,她一个普通人,就算能在娱乐圈站稳脚跟,但成为修真者这可不是容易的,算了算了,我跟你说点别的。
九月份不是招生嘛,到时候这个虞宁也会去。”
同伴压下愤怒,疑惑道,“真的假的?这些消息你都是从哪知道的?”
作为虞宁的粉丝,他可从未听说过这件事啊。
“到时你就知道。”
*
谢衍跟即墨奚吃完饭,就带着她去逛街。
想到荒界那无常的气候,谢衍打算带她去买些衣服。
进去后,即墨奚看上的几乎都是黑色,谢衍早就发现她的衣服大多都是黑色,虽然很符合气质,但未免太单调。
他走过去问,“喜欢黑色?”
即墨奚摇头,谢衍便问,“那为什么你的衣服都是黑色?”
即墨奚歪着脑袋,想了一会才告诉他,“耐脏。”
耐脏?谢衍愣了。
作为丧尸,即墨奚还保留着人类思维,这导致她在很多时候也会追求一些东西。
比如干净衣服。
但那会是末世,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哪有那么多干净衣服,即便有也早就被人类收走。
即墨奚经常被打伤,所以衣服脏的快又没得换,这才喜欢上黑色的衣服,至少脏了看不出来。
这一点,重生后也没有改变。
谢衍不知道她一个千金小姐为何说出这话,但想来也知道跟季家有关。
说不出是什么情绪,总之就是很不舒服。
他轻声说,“那是以前,以后不用这样,你年纪还小,就应该穿些朝气蓬勃的颜色,不要将黑色当成唯一。”
谢衍说着,挑了件淡青色的长裙说,“去试试这件。”
即墨奚看着那条裙子,后知后觉意识到她不再是丧尸,可以穿不同颜色的衣服。
“好。”
等她进去,谢衍在店里大概逛了两圈,将所有认为适合即墨奚的衣服都买了。
这时,他的腕表发出一阵疯狂的滴滴声。
【施明羽】:谢衍,你老实告诉我那些流晶石给谁的?你该不会有情况了吧?
【施明羽】:流晶石只有女孩子才喜欢,所以你一定是为哪个相好要的吧?别装死,老实交代!
【施明羽】:快说是谁,竟然让眼高于顶的谢家大少爷看上,还跟我要东西讨好对方,谢衍你也有今天啊!
谢衍蹙眉将施明羽屏蔽,一下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一转头,就看到即墨奚从试衣间走出来。
她穿着淡青色长裙,长裙的款式有些复古,上面绣着淡雅的白色花纹,清新脱俗,很漂亮也很适合她。
“这位小姐身材很好,这身衣服很适合她呢,若是在搭配上头饰会更好看。”说着便取了个同色的飘带发箍。
即墨奚歪头,就见谢衍轻轻走过来说,“我来吧。”
他动手拨了拨长发,将发箍轻轻戴到她头上,又用飘带将头发编成一个松垮的侧马尾辫。
“先生手可真巧,你女朋友真是太有福气了。”
谢衍并未解释什么,微微弯腰帮她整理了下头发,说,“很适合你,很好看。”
即墨奚眼睛很亮,没想到谢衍的手除了做饭,还会编头发,她歪了下头说,“宝宝,以后也编吗?”
“可以。”
边上的人都羡慕死了,这男人不仅长的帅还这么体贴,简直绝世好男人啊。
两人很快离开,又在其他店逛了逛,买了很多衣服。
谢衍买的很杂,甚至连冬天的衣服都有,“不是夏天吗?”难道中洲的四季不一样?
谢衍告诉她,“荒界的气候比较恶劣,反复无常,所以要多做一些准备。”
即墨奚点头,然后拉着他就往男装店跑,“宝宝,我也给你买衣服。”
谢衍并未拒绝,以至于之后大家都用一种‘小白脸被富婆包养’的眼神看他。
第104章 即墨奚:不是女朋友
两人在云中城逗留3天,也是第三天即墨奚才收到同款手机。
淡紫色的腕表,整个表盘都镶嵌着一种亮晶晶的东西,像钻石但又不太像,那东西比钻石透,里面像是流沙一样,在阳光折射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即墨奚双眸很亮,“好看。”
“喜欢就好。”谢衍教她怎么激活,又存了自己和宋百里的号,将所有功能都细致讲述一遍。
即墨奚玩了一会,就给宋百里发了条信息,但并未得到回应。
*
下午。
即墨奚跟谢衍离开,乘坐空中列车前往荒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