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藜荞没想那么多,兴奋地带着熊掌回到洞穴。
她估计熊掌这种大肉块,炖煮的时间肯定很长,天黑之前肯定吃不到。
所以最好还是直接在洞穴内制作,免得待会儿需要将滚烫的铁锅来回移动。
藜荞还是和之前一样,将必须的调味料准备好,就开始炒糖色。
可是今天,她已经把猪油放进锅里,激动地想要从袋子里掏出最后的饴糖,却只抓到了几块碎片渣子。
别说炒糖色了,连想尝出点甜味都不容易。
突然出现的意外让藜荞大惊失色,慌张地说:
“大姐,我忘了,家里没糖了。”
说起糖,藜麦瞬间想起了自己忘记的东西,连忙回道:
“我有!你等着。”
说着,快速朝着洞外放置背篓的位置走去。
只留下藜荞和已经冒着滚滚黑烟的铁锅留在原地。
虽然藜荞不知道大姐为什么说这样的话,但是她无脑听从,立即将锅从灶上取下,待在原地等待。
由于得到的未知甜味物质流动性有点好,为了防止渗漏,藜麦直接用随手摘下的叶子将其牢牢裹住,然后放在背篓里。
因为黑熊的吸引力太强大,其他两人都没注意到背篓里还有东西。
此时,要开始做饭了,藜麦才想起被自己遗忘的东西。
当她将背篓里被层层包裹的东西展开,立即听到了藜荞惊喜的喊声:
“蜂蜜!”
藜荞甚至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兴奋地伸出手刮了一下与蜂蜜接触的叶片。
随后,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甜味一下子在嘴里弥漫开始,渗进身体里。
甜味就是如此能够令人心情愉悦的物质,品尝时,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大姐,这是从哪里得来的?”
满满的一背篓蜂巢,藜荞都不敢想象这么多的蜂巢,能够挤出多少蜂蜜。
此刻,就是她人生中拥有最多“糖”的时刻。
面对藜荞的疑问,藜麦也知道了自己得到的是什么,一双眼里闪过精光,直勾勾地盯着熊掌的位置。
顷刻间,显然藜荞也联想到了。
“是黑熊!大姐你看见黑熊在弄蜂蜜,所以直接插了一脚,二者都被你收入囊中。”
越说,她越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
不然她是真的不理解,为什么大姐要去与凶狠的黑熊搏斗?
可在藜麦的心中,杀戮只不过解决很多事最方便的手段,哪有那么多原因。
有了糖,她还没忘刚刚的事,继而出声提醒道:
“蜂蜜有了,可以做熊掌了吧?”
此言一出,藜荞才想起被自己遗忘的正事,实在是蜂蜜的出现太令她意外,一时间差点忘了炖熊掌。
只是她从未用蜂蜜做过菜,想来,蜂蜜和饴糖都是甜的,用来炒糖色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以…吧。”藜荞缓缓开口道。
然后,从身后取来铲子,对着蜂巢轻轻一压。
浓稠的蜂蜜立即从中流出,缓缓流入铲子里,藜荞看着金黄色的蜂蜜,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藜麦就更加直接了,立即从中掰断一块,塞进嘴里,感受甜蜜的滋味。
藜荞眼见着,不由得心动起来,再次刮了叶片,尝上一口蜂蜜的味道。
甜味的存在让她动作都利索了不少,迅速收集好需要的蜂蜜,架起锅,再次开始炒糖色。
有了之前经验,藜荞的手法非常娴熟,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熊掌顺利入锅,在泛着酱色的汤中慢慢炖煮。
处理完熊掌,她也没忘了背篓中的蜂蜜。
看着时不时掰下一块蜂巢品尝的大姐,笑着提醒道:
“大姐,我们俩快点把蜂蜜装进罐子里,一直放在背篓也不是回事。”
闻言,藜麦看了一眼流动性极强的蜂蜜,赞同地点点头。
随后,两人取出了家中剩下的唯一一个陶罐,也是最近用来煮汤的陶罐。
先洗刷干净,再在罐口放上一块干净的布,将蜂巢放在上面,用力一挤压,蜂蜜立即流入陶罐中。
最后,两人得到了满满一罐蜂蜜。
背篓里还剩下零星几块蜂巢,就当做是三人的零嘴,随便吃吃算了。
也就是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藜荞才想起来快被她和大姐忘记的人——二哥藜菽。
“大姐,外面天都黑了!二哥还在外面呢。”
“呃。”闻言,藜麦也有些尴尬。
她们俩忙活着吃熊掌和蜂蜜的事,都快把藜菽给忘记了。
随即,两人直接从锅下方取出两根燃烧的柴火,当做照明的工具,走出洞穴,朝着藜菽所在的方向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