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霄夺坐姿散漫,但依然显得端正,面庞俊逸而温润,气质斐然,一手执着盛愿的天蓝色碳素笔,低头写字。
窗口吹进和煦的暖风,男人松驰的衬衣领口轻一下重一下地摆动,细微的幅度在他眼中也被放大,于是那片纯净的白成为了他余光的底色。
片刻后,一张薄薄的纸片被推了过来,字迹疏朗,带着力透纸背的笔锋。
【小朋友,认真听讲。】
第28章
简短几个字, 哄得盛愿心猿意马。
他捏起那片轻飘飘的纸,执笔,三两下画出一只小猫吐舌头的可爱表情, 小猫爪比了个耶, 憨态可掬的模样搭配上男人成熟俊朗的字体,显得有几分不伦不类。
牧霄夺没有配合他幼稚的行径,手撑着额角,悠闲的看着小画家作画。
他的处事姿态与逻辑依然是成人那一套, 追不上少年跳跃发散的步调,年龄差距造成了无法扭正的错频, 反倒成了他们之间无人能懂的维系。
盛愿侧过身来,眉目含笑的看着他,赤金色的阳光布散在那张青涩的眸和脸庞,仿佛玻璃杯里潋滟的琥珀酒。
牧霄夺很少陷入回忆, 可有些时候, 某些特定的场景或人物,不免会勾住记忆的线头,轻轻一扯就长了。
比如, 此时此刻。
他低着眸看盛愿画画, 就好像回到了十八岁的那个夏天, 他古板又无趣的生活里偶尔出现的一抹亮色。
不知道盛愿还记不记得他的母亲, 当年洪珠仪可谓是名声大噪,堂兄堂姐都是她的歌迷,能在群英荟萃的香港占据一席地位, 闯出自己的一番名堂, 实属不易。
因而她的突然隐退,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直到某个雨夜, 牧霄夺被一对母子敲了门。
洪珠仪的干爹洪三爷与牧家当时的老家主,也就是牧霄夺的祖父,年轻时颇有交情。
出于情分,老家主同意牧霄夺帮助她们。
按理说,把发高烧的孩子送进医院,给予她们最好的医疗照顾就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不应有再多牵扯。
可偏偏那日牧霄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祖宅,而是让司机绕路,去了一趟医院。
牧霄夺踏进病房时,盛愿正孤零零待在病房。
洪珠仪在床上支了一张小桌板,又买了一盒水彩笔,他就乖乖趴在桌上画画。
画的什么,牧霄夺记不清了,应该和现在一样,爱画些猫猫狗狗。
牧霄夺走过去,手指轻轻敲了敲小孩子的后背,示意他把背直起来,说:“眼睛不要了?”
盛愿从小发育的就慢,又被洪珠仪养得胖乎乎的,像面包店里刚出炉的蜂蜜小蛋糕,稍微碰一碰就软软塌陷下去。
他被人戳了脊梁,无辜的抬起头,眨巴眨巴圆圆的眼睛,不说话也不怕生。
那时候,盛愿已经听不见声音了,也没有名字。
就连住院单上签的姓名,都是充满着宠溺的“宝宝”。
留一个小孩子独自在病房里,还是有些危险。
牧霄夺索性坐在他身边,一边等洪珠仪回来,一边百无聊赖的翻看他的画本。
小孩子不光画画,也照葫芦画瓢似的跟着唐诗三百首练字。
一首诗被他写得像画,横竖撇捺每个笔画都能飞上天。
牧霄夺看了好久,才看出这是王维的《相思》,短短二十个字,没几个字是对的。
也许那个时候,盛愿就已经表现出了超乎常人的美术天赋。
洪珠仪回来后,自然是百般感谢牧霄夺的出手相助。
牧霄夺没说什么,只是从包里翻出了一堆堂兄堂姐硬塞给他,求他找洪珠仪签名的唱片。
后来,牧霄夺偶然提起,这孩子也快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怎么还不取名字。
洪珠仪笑笑,没做任何解释。
她只是说,这孩子以后会姓盛,要不是牧少爷当夜出手相助,活下来都是难事,希望他能给孩子取个名字。
牧霄夺没再继续说下去,那时,他刚刚成年,是牧少爷而非先生,也没有像现在这般不近人情,同情心和感知力远比如今这颗冷硬的心脏更加泛滥。
他只给自己的小狗取过名字,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适合这孩子的字,于是目光不经意落到摊开的本子上——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xie,此物zui相思。】
生僻字用拼音,简单的字写得四不像,最好看的几个字是“红豆”、“春”和“愿”,他圈出这几个字,笔尖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