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根本就不可能对你认真的!”
心里想的话一字不差地全都吐了出来,方源喘着粗气,狠狠瞪住嬴懿沉默的眼睛。
一直安静无声的男人终于动了动,抬起眼皮看着他,问了一句,“说完了?”
“……”
“说完了就回去吧,我妈在等我,我先回家了。”
“你!”方源气急败坏道,“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那家伙就算瞎了眼睛也不会真的选你,你清醒一点儿,别做白日梦了!”
嬴懿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伸手,拍了拍他气得快要爆炸的西瓜头,“你这么生气做什么?”
“……什么?”
“你说的,我都知道,”嬴懿收回手,转过身说道,“回去吧,我也走了。”
“你……”方源愣了一下,看着他准备离开的背影,忍不住又喊了句,“你知道你还犯傻?!”
嬴懿脚步一顿,反问他,“你知道你说这些话会刺疼我,不也还是说了?”
“……”
“有些事情,知道是知道,可还是会忍不住,你明白的吧?”
嬴懿没再多说,身后人也没了动静,他缓缓呼了口气,没有回头,一步一步,慢慢就走远了。
回去的路上,他看着街道两边盛开的花丛,脑中忽然就晃过小时候看过的那句《牡丹亭》里的话: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可他如今这残破的人生,又何止是断井颓垣那么简单呢?
方源说得没错,一点都没错,他熬着的这些苦,还远远远远没有结束,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他早就习惯了,可这无底洞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盼到一点希望的生活,不要说温岭远,他就连方源都不忍心拉扯进来。
他连稍微爱自己一些都没有资格,又哪有那个余力,去认认真真地疼爱另一个人呢?
“你可别告诉我,你这十几二十年的,一直都喜欢那个人吧?”
嬴懿抬起头,迎着头顶刺眼的阳光,无声地扯了下嘴角。
二十年……
居然有二十年了啊。
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呢?
我最热情,最单纯,最痛苦,最孤独的二十年,竟然……都给了你一个人。
树上的知了一声又一声地鸣叫,他闭上眼睛,恍惚像是又回到许多年前,在那个铺满了梧桐树的校园里,那个人就站在一架乱糟糟的葡萄藤下面,窝着一只小酒窝儿,笑嘻嘻地冲他笑弯了眼睛。
“哟,这位帅哥,咱们咋又见面啦?缘分呐!”
缘分吗……
他睁开眼,看着街边成片的梧桐树延伸过来,随着风一晃又一晃地摇摆青绿色的微光,那么安静又美好的景象,就好像记忆里的那一张张斑驳画面,遥遥地又重现在了眼前。
对于温岭远,其实从他有记忆起,那个人就时不时地窜进自己的生活里,和他抢皮球,和他抢遥控赛车,比赛的时候,却也会窝在人堆里蹦高儿地嗷嗷叫着给他加油。
他们都是出生在一个大院里,所谓有头有脸的人家里,院儿里时不时会举办很多亲子活动,他们这些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就被丢在一起,从娃娃开始培养下一代的友情。
他们两家住得远,最开始接触得并不频繁,一直到上了同一个小学,放学后校车把他们一起放到大院门口,他才开始注意到了那个整天笑嘻嘻,却又好脾气的小矮子。
温岭远那个时候个子很矮,他却比一般同龄人都高出两个头,看着有点异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同是大院里的孩子,温岭远还是和另一个叫薛擎的男孩儿走得更近一些,对着他就很是客气。
但其实无所谓,他不是很爱交朋友的个性,会投桃报李,但很少会主动结交什么人,能留意到温岭远,还是因为那家伙实在聒噪又缠人,每次看见他都主动地嗨两声,还时不时过来幼稚地跟自己“交换秘密”。时间久了,他渐渐也就记住了这个八卦又缺心眼儿的矮冬瓜,对他的好感就比芸芸众生高了那么一丢丢的距离。
这么若即若离的同学爱一直持续到了小学六年级,直到有一天,他一向拧了发条似的规律生活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意外事故。
“从这周开始,全校整肃仪容仪表,所有学生必须把校服穿齐整,名牌也要统一别在左侧,红领巾的戴法老师们都重新教一下,别像个破抹布似的套在脖子上乱晃!你们这是对先烈的不敬,别忘了你们胸前的这条领巾,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
教导主任在主席台上慷慨激昂地发表了一通爱国教育,下面却是集体鸦雀无声,不知道是听得太感动还是听得都睡着了,各式各样的脑袋都低垂着,没一人抬头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