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封皮的笔记本合上。
戴着黑框眼镜的少年放下钢笔,从书桌旁站起,打着领带,被聚光灯笼罩,衣冠楚楚地站在领奖台上。
“《荒城笔记》已经热销五十万册,您塑造的角色深入人心,请问有什么秘诀吗?”
他左手抓着金灿灿的奖杯,握着话筒的右手推了推眼镜,笑着面向场下的书迷:
“秘诀就是一个字,惨。我把主角的人生塑造地越惨,大家就越容易同情他,我很擅长赚大家同情的眼泪。”
观众席下传来阵阵笑声。
主持人继续追问:“那您会在写作的过程中,爱上自己塑造的角色吗?”
他的视线忽然落到了奖杯上,沉默了片刻,回答道:“也许,会吧。”
“那您会因为爱上自己笔下的某个角色,而为他改写原定的悲惨结局吗?”
成百上千的书迷们,还在等着他回答。
他忽然松开奖杯,“我……我不知道。”
属于他的高光时刻,他期盼已久的荣誉,掉在了地上。
看完了如同万花筒一样的短暂回忆,沈笠心中的疑惑已经有了答案。
“原来你是作者留在书里的执念,想改写书中角色的结局?”
沈笠温柔地看着它,“执着是一件好事,但太执着了,反而害人害己。”
血眼的瞳孔在颤动,好像落下一滴眼泪。
从始至终,它只是一抹执念,它不是作者,甚至连人也不是。
它又能改变什么?
沈笠对着那刺眼的瞳孔略一抬手,像是在安慰它。
“你哭得太久了,该让这座城市静下来了。”
一滴血飞向那只眼。
如果按照自身实力来算,沈笠虽然可以用纵影术消灭沥青人,但面对这样一只血眼,胜算渺茫。
但好在他的血液对付这些东西,有特殊效用。
一滴就足够了。
最开始怪物在天上,沈笠在地上,沈笠就开始思考怎么触碰到它。
它不下来,沈笠就只能逼它下来。
惹恼它,然后等着它把自己高举到如今近在咫尺的距离。
便利店里的众人远远地看到沈笠朝着血眼缓缓抬手,如同神明降下恩赐。
雨停了,无数刺目的光从他身后透过来。
随着那滴殷红的血飞入那只巨眼,一切已成定局。
此起彼伏的爆破声在城市各处回荡开。
黄毛瞪大眼睛,惊异地看着街对面的一栋楼忽然炸开。
“砰!”
没有水泥和灰尘。
没有尖叫与哀嚎。
像庆祝节日时在夜空盛放的礼花。
像进球后观众席上迸发的欢呼声。
像生日时躲在门后的朋友诧然拉响飘带拉环。
surprise!
心脏在颤动,脑海中恍恍惚惚想起那些带着兴奋和喜悦的呼喊。
庆祝的纸屑从天而降。
洋洋洒洒,像焰火,像蝴蝶,飘向整个街道。
“砰!”
又有一栋楼炸成漫天纸片。
他们没空去欣赏眼前的盛景。
大家的视线依然紧盯着天空。
沈笠的身体像燃起又坠落的星火,失去了依托后,笔直地向下坠落。
便利店里没人说话。
大家无声地推开门,在一片欢庆的盛大氛围中,在漫天碎纸屑中,找寻着他坠落的方向。
然后朝着那里,飞奔而去。
第15章 第一件:荒城笔记
城市在缓慢消散。
爆破声像交响乐一样悦耳,高耸的建筑如同礼花,炸成漫天纸屑。
天空在下纸屑雨。
轻柔的纸片飘散在高处,静静飘散,转眼就将整个地面覆盖地严严实实。
纸片堆积地越来越多,洋洋洒洒像雪一样落下,掩盖了很多东西。
“大概在这个方向!”李当心飞奔到街角,指着另一个方向,“哥,你去那里找!”
越来越多的纸片落下,转眼堆积成了一座座小山丘。
同行的红毛冲进一座纸片山旁边就开始扒拉,搜寻着沈笠的身影。
社恐人腿部骨折,拄着简易拐杖朝着另一个方向搜寻。
他仔细搜寻着角角落落,终于找到了躺在纸屑山上的沈笠。
他看上去很累的样子,躺在那里一动不动,飞扬的纸屑雨还在下。
他闭着眼睛,呼吸平和。
社恐人一瘸一拐地爬到“山巅”,一边用手帮沈笠挡了挡纸屑雨,一边取出了挂在脖子上的哨子。
随着清脆的一声哨响,正在纸山中埋头苦寻的李当心忽然抬起头,冲着红毛道:
“是我哥!他找到了!”
社恐人不喜欢大喊大叫,只能用哨子摇人。
在等人来支援的时候时候,他仰头看了看天。
湛蓝的青空上破了一个口子,更多的纸屑从那里飘散下来。
横亘在云层之中的怪物早已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