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幸:“......”
大花率先叫起来。
择菜大娘笑的前仰后合:“你看哟,连它都赞同呢,我看咱们店里真是喜事将近了。”
余幸落荒而逃。
就这么过了三五天,鸭脚港上天气回暖,渐渐地船只也多了,余幸便经常在早上时候,坐着盐二驾的车去港口收海鲜水货——余云辉也跟着。
他的态度一直很积极,大约是知道回去的希望渺茫,想更了解这个世界一点。
但每每只要余云辉跟着,大花就要跟着。
它趴在边上软垫,背对着余幸,对余云辉虎视眈眈。
余云辉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养的这只猫似乎对他的意见格外的大——他本身不是什么有动物缘的人,可也从来没这样招嫌过。
也曾试探讨好,试图修复关系,但这只白底狸花猫昂首挺胸的从他面前过去,顺带还斜着看他一眼,那眼神里十足十的挑衅和看不起。
对此,店里的人都笑着安慰他,说这猫一向是这样惯了,除了老板的面子谁都不给。
但猫的话,大概都会喜欢吃鱼吧?
余云辉从收来的河鲜框里拿出一条银色小鱼,那鱼滑溜溜的,还有力气鲜活乱蹦,他颤巍巍的将鱼往前递了递:“ ...乖猫猫,小花花,要吃鱼吗?”
“ ......”
大花一巴掌把鱼拍飞,脊背上毛竖起来,嘴里呜呜一大段。
余幸:“不许骂人!”
第111章
快餐店的生意很稳定,除了日常到店的顾客之外,卤味儿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好。
鸭脚港本就是人流货物的集散中心,往来的货运商人颇多,他们手上又多宽裕,每每都会买上许多,留着在路上吃。
“...辣的反而比不辣的卖的好。”
收银的小媳妇语气间不无得意:“也有想仿照的,但味道都不如咱家的好!早上煮上两大桶,不到中午就全卖光了!”
其余的大娘也都附和:“后面那个卖面的王记,之前不是看咱们卖的好,也跟着做卤味儿,根本没生意,都不认他们家!那味道差远了!”
余幸也笑:“等我得空了再做点酱菜,配着卤味一并卖。到时候用小罐子密封了装起来,能留很长时间。”
小媳妇眼睛一亮:“那太好了,酱菜放的久,天气暖和了也能留得住,刚好卖给那些过往的客商!他们这些天也一直问我呢!”
余幸:“大家好好干,等回头真做成了买卖,人人都有提成拿。”
众人都欢呼起来。
近几天天气有回暖的趋势,鸭脚港的冰面也都化开了,来往船只变多。
余幸打算要回桾都去了。
她问了余云辉的意见,要不要一起去桾都看看,对方思考过后同意了。
这个答案余幸一点也不意外——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可能一辈子只甘愿做一个餐饮店的服务生,不说余云辉本人,连她都觉得可惜。
这次没巡城使的车队可以蹭,但是往来的镖队也并不少,到桾都每人只要两个银币,只是吃住要各自自理。
一起出发的还有盐二,去学习一些管理火锅店的经验和方法,以后若是鸭脚港也开店,就不至于会手忙脚乱。
三个人一起上路,是自己的车,但跟着镖队一起走。
论起来,余幸遇上匪盗的概率真不低,实在是留下一些心理阴影。
相比较起来,花点钱真不算什么,只要能保证安全就好。
镖队领头人是个大胡子,将军肚挺的老大,余幸不太喜欢他的说话方式,觉得这个人有点自大,而且脾气太暴躁,动辄就要打骂手下。
但毕竟不是需要长久相处的伙伴,所以也没立场要表现出来,只想着以后要挑选镖队的时候,一定要把领头人的脾气也考虑进去。
马车选在一个清晨出发,一般来说,只要行走的速度差不多,将会在第二天的午后到达。
余云辉给了余幸一包巧克力,他从书包的夹层翻出来,就只有这么一小袋。
“这是我从老家带来的,糖的一种。”
他有些撇脚的解释:“你第一次吃,可能会觉得味道会有点怪,但这个在我老家那边很受欢迎...小孩儿都喜欢吃。”
余幸笑着接过,打开包装纸,掰了一小块,很珍惜的放进嘴里。
“很好吃,谢谢你。”
马车晃晃悠悠,余云辉晕车了。
他大吐特吐,最后还是盐二从路边的某种树木上折了一段,用树皮给他贴在鼻子下面,才缓解了症状。
这也让他们落在了队伍后面,要快赶了一段才重新跟上。
余幸心里有点微妙。
虽说让车队等人是不太现实,但毕竟也该过来问一问,他们可是交了实实在在车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