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开在她们未曾抵达的夏天,还好今日抵达了。吉霄满心珍惜地抚摸眼前柔腴的躯体,沿着曲线从下往上,到中途又用两根手指架作小人,像攀登山峦一般经过方知雨的肌肤。
早年有缺失,导致她如今沉迷得近乎病态。这么自我剖析的时候,手指停在吻痕上。
她对恋慕的觉察是阶段性的。六年级那时很懵懂。但到初二的春天,跟方知雨重逢后,她的心境变化了。
完全明确“喜欢”两个字,是那一天,把方知雨带进里屋,给她上药。
当时她害羞了,想到方知雨会在她眼前换衣服的时候。小鹿乱撞完,还要给方知雨擦药。往上翻起裤管,雪白小腿上带着血珠的划伤便呈现在眼前,令她心如雷动。从那之后,她开始痴迷于伤口跟同情的关联,重新看待自己脸上的乌青,用它博来方知雨,再后来是吉小红。种种加在一起,让她的审美朝着不可言说的方向下坠,最终变成怪物。
不,不对。至少方知雨说,她不是怪物。
那天下午她们去江边,从河岸去的。一路嬉戏,后来牵手。她心动到自己想否认,都找不出借口,全程走神地听着方知雨在旁边说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爱谁,恨谁。
表情达意的词在方知雨的嘴里随意出现,似乎并不代表什么。跟人感情充沛地表达爱憎,一点也不担心对方怎么想。这种愚勇究竟是从哪里得到的?家庭吗?在父母的爱意中长大的人是不是都这样,更敢于追求、更敢于付出?
她不知道。
在她家里,没有人表达。阿奶算爱她的,但她却从没听阿奶讲过,自然也没能告诉阿奶——
直到她死。
有些词汇强烈到她没法说出口,但方知雨却可以。阳光洒在方知雨身上,连影子都充满辉光。
等她长大后回看,就知道那只是因为方知雨孩子气。可是年少那时,她却因此彻底误判。
那么现在呢?眼前的一切总不是误解吧?她也曾迟疑过,但方知雨要她相信春天。
吉霄抱紧沉睡的人,确认她纹理,气味,柔软婀娜的起伏,以及她身上每一处淤痕。那是她留下的记号,偷偷上的锁,表明这个人,这颗心都是她的。只属于她。
除她之外,谁也不能在方知雨身上制造创痕,他人不行,时运也不行。从今以后她要她无忧无恙,回归天真。要她只需轻轻抚摸,眉眼就彻底舒展,露出粲然的笑容,一如很久之前。要她做回小女孩,可以像玩游戏般轻巧地说出爱,恨,讨厌和喜欢,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同情很糟糕,但她就是同情了。尤其是听方知雨说她没有梦想,没有愿望,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时候。后来她还说,一度觉得美食无味,只是耗材。
怎么会呢,吉霄当时不忿地想。一开始明明是你问我的——
“好吃吗?”
很甜。
她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比起那些她生活中沉重的人,方知雨纯白简单许多,很好明白。
所以那一天,当方知雨在春日的草地上睡着。
当时她也和此刻一样,在旁躺着观察她。想这个人两年前还完全是个小鬼,现在却渐渐有少女的样子。未来会变得如何?会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吗,长头发,高个子?
她开始忍不住去想象一滴雨,如何下出一整个春天。
春风就在这时吹过,拂乱方知雨的发丝。令她忍不住伸出手,却又停在半空。为什么?因为突然觉得触碰太僭越。某种可能就在这时从她心口满溢,触及喉间。
身边的女孩子常说,去看某某班的男生吧。她去看了,毫无感觉。或许是还没到遇到那个人,她一直这么想。
但是现在,她觉得其实自己早就遇见了。
那是懵懂因为青春到来全然褪却的瞬间,对“喜欢”这件事有觉察的一刻。之后她开始觉得眼前的少女什么都是好的,婉约,柔美。阳光与春风吻她,她的脸透着樱桃颜色。
再回想方知雨在入睡前对她表露的好感、说过的话,她开始猜测,或许,她们是沐浴在同一片春光里的。
就这么躺着,看着。直到后来她也不小心睡着。醒来时不知时间,连忙坐起来摇动身旁人:
“快醒醒,我们该走了。”
方知雨好久才被拖出梦中,睡眼惺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