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还做了许多这种蠢事,故意出风头,在全年级面前显眼,但拳拳打在棉花上,才发觉程思敏是真的不在意他了。
转学后,左耳的创口久久不能自愈,屡次因为洗澡进水而流脓发炎,每每用双氧水清理时疼痛钻心,后来不得不放弃,任由伤口闭合,在软骨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凹陷。
这种感觉怎么会不是初恋?即便过去再多年,只要春风吹,老旧的骨头都会生出嫩芽。
程思敏笑了笑,也抬头问他:“那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你的吗?”
“我那时候确实笨,比你晚一步,是在我们绝交之后。”
怎么可能注意不到那枚耳钉,即便物件再廉价,质感再塑料,只要是戴在少年的身上,就有种桀骜的风流。他难道不知道,他是所有人瞩目的对象,她总是在他没注意到的地方看着他。
越不想,就越想,越不看,眼前就越是要浮现。
程思敏的初恋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地壳运动,内里山崩地裂,岩浆喷涌,但表面上却处之泰然,静得可怕。暗恋者因为自卑而饱受酸楚,但这种独角戏的折磨也成为了孤芳自赏的一部分。
好像在和自己的感情做躲猫猫的游戏,只要压抑着,不被对方发现,那么暗无天日的情绪中就有一丝隐秘的欢愉。
青春是厚厚的蛹,总要有丑陋的,苦痛的,破茧而出的过程。
此时此刻的程思敏已经不屑那种回避式的感情了,她在今晚得到了勇敢的底气,想光明正大的向时应表达喜欢。
电梯在 12 层打开,金刚打着哈欠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门回家,程思敏朝着 1202 的方向挥挥手道别,应该让时应回家好好休息的,但她没有,反倒带着他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路过 1201,时应踉跄了一下,回过头提醒程思敏。
“我到了。”
钥匙插进锁孔,程思敏扯着时应的领带在他脸颊上迅速亲了亲。
“醉得很厉害吗?”她小声问。
不要他回答,又补了个陈述句。“楼道里有监控,邀请你来我家接吻,谈恋爱的那种吻。”
时应反应慢了半拍,还没明白程思敏答应了什么,摇晃的视线里,只见她的手腕轻轻一转,面前的门开了,他像是被吸进了时光隧道,连拉带拽地被程思敏按在了门后。
第54章 露珠玫瑰
身后的防盗门冷硬,但面前的程思敏像只滚烫的小老虎,她垫着脚奋力往他身上扑咬。
脖子被领带扯住,迫使头颅向下,密集的亲吻像是倒灌的雨,从下至上,随着濡湿的声响,“啪嗒”“啪嗒”洇在粉色的双颊。
程思敏吻他的睫毛,吻他的眉骨,也亲昵的啄吮他的下颚与耳鬓。
还嫌这样温柔的雨滴不够浸湿他,又急急地扯开他的领带,用手指抚摸他凸起的喉结。
直到他整张脸都在温柔的狎弄下漾出湿漉的水意,鲜活,艳色,像油画里,少女手中捧着的露珠玫瑰。
时应靠在门上,双手垂在身侧,弯着腰,接受程思敏的索吻,四肢百骸都酥软,程思敏嘴唇到过的地方,都像是被浸在热水里。
可皮肤上湿感越重,口中越觉干渴,不得不伸出右手,从完全的被动中主动托住她的脖颈,牵引她把口中的更柔软的东西赠予他。
手指插进厚重的发丝,带了些力气,一只手不够,另一只手捧她的脸。
他说“抬头”,她照做,他说“张嘴”,她依然照做。
于是饥渴许久的旅人寻到绿洲,汲取之事一次不够,还会厮磨着索要更多。
恋人的吻是稠而密的迎来送往,程思敏不甘示弱,双手探进西装内,隔着衬衫的布料丈量肌肉的尺度,胸肌,腹肌,人鱼线。
不知不觉,衬衫的扣子所剩无几,时应胸前的皮肤上多了几道红痕,反观程思敏,外套不翼而飞,发髻上的发夹跌落,鸦色的发丝完全被时应扯在掌心,发梢顺着潮湿的痕迹蔓延到银丝绷断的唇边。
气喘如海上风帆,两张口,均吐出氤氲的气息。
吻没结束,程思敏作乱的双手开始向下,皮带扣清脆,她被烫了一下,睁大眼睛望着时应,态度惊吓。
“怎么回事啊,不是醉了吗?”
醉酒之人最安全可信,因为欲望无法抬头,等同于拔了牙的猛兽,关在笼子里供人戏耍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这是网传的男女秘籍,程思敏也是道听途书,所以才敢如此放肆。
时应敞开的领口内满是长短不一的红痕,他皮肤白,角质层薄,碰撞下很容易留印,照程思敏对他这种上下其手,不加节制的揉掐,他很难没感觉。
手掌顺着脊椎滑到腰窝,时应两只手互相交叠,胳膊由上至下拢着她,身体还是保持着弯曲的弧度,避免一些顶撞类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