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嗅觉则被那些还未褪尽泥土气息的蔬菜,各种新鲜瓜果的香甜所填满。
肉类的腥气、海鲜的湿咸、早点摊上炸春卷时滋滋作响的油烟…如此总总,每一种都是小城市菜市场的人间真实。
无论人或物,此时每处生动鲜活的一隅,都被白忍冬的细腻与敏感所捕捉。
三个人之前没商量要买些什么菜,连火锅底料要什么味,也是边逛街一边想。
何敬书说,“袁枚在《随园食单》写过,一桌好菜,买菜功居四成。依我看,一顿火锅,底料占四成,菜占六成!”
程有麒说,“敬书,别忘了,我们待会儿去超市买两袋牛肉味的火锅底料!”
何敬书说,“好。还有买粉丝那些。”
白忍冬很怀疑,“牛肉味的火锅底料煮鸡肉,吃起来会不会怪怪的?”
程有麒说,“能有什么怪怪的,要怪也是怪好吃的。你说对吧,敬书。”
何敬书边挑拣蔬菜边点头表示同意。
看到敬书点头,白忍冬想,也许他们之前就这么煮过,所以就不好再质疑。
程有麒跟在何敬书身边边走边说。
“要买超级多的土豆!腐竹!茼蒿!!”
何敬书说,“还要买些海鲜、肉卷之类。对了,让冬哥帮我们写一下。”
白忍冬说,“只要是蔬菜都可以买一点,但分量不要太多,两天吃得完的就好。我们的冰箱太小,放不了东西。”
“两天吃不完又要上班,太浪费。”
程有麒拿着把青菜,一脸肯定地说。
“放心冬哥,买菜的事交给敬书。他很会拿捏的,又会讲价又会荤素搭配。”
有麒说的很对,今天买菜都是敬书在“打头阵”,无论是与摊主的“唇枪舌战”,还是对瓜果蔬菜的挑选。
而程有麒和白忍冬,则表现得呆若木鸡,只是紧跟在他身后帮忙提东西。
就像个“老父亲”带着他的两个傻儿子。
第65章 四年的矿区生活,两年的躺平
三个人一起逛街买菜时,程有麒不是来黏白忍冬了,而是去黏敬书。
程有麒的一只手,总是轻轻的拉着敬书外套的衣角,就像敬书的小尾巴一样,敬书钻去哪里看东西,他就跟到哪里。
敬书把买到的东西交给他提,程有麒开心地接过来,脸上洋溢着兴奋和快乐。
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些,白忍冬才觉得程有麒对他和对敬书,大概是一样的。
因为有麒他很喜欢敬书所以就黏着敬书,等敬书走了,他估计只能黏我。
白忍冬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感到无奈。
不考虑家庭情况,能和像敬书这样会买菜的男人结婚过一辈子,其实也不错。
现在的白忍冬完全没什么追求,他觉得人无法就是那两样,吃饭和睡觉。
这两件事只要解决了,就可以躺平。
虽然白忍冬对何敬书,不会产生其他特别的情愫,但是他对敬书的脾气性格,还有为人处事,倒还算挺欣赏的。
程有麒拎着大袋小袋,收获满满地说。
“冬哥不瞒你说,以前我每星期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敬书逛农贸市场。”
白忍冬笑话他说,“你消失不见的腹肌,估计就是敬书帮你给磨平了的。你和敬书在一块,竟是顾着吃了吧!!”
程有麒有些心虚地说,“嗐!敬书根本不会炒菜!除了…煮美味的火锅…”
“还有,敬书真的超级会买菜!”
耳朵很尖的敬书,听到程有麒把他夸得过头了,马上笑着说道,“会买菜算什么本事,会种菜那才是真的厉害!!”
程有麒也目光炯炯地赞叹道。
“我也觉得会种菜好牛批!!”
三个人大概逛到了大中午,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才把所有东西都买齐。
不知道是不是无意中,听到程有麒说,会种菜才牛批,白忍冬竟然悄悄地在农贸市场的种子商店,买了几包菜籽。
白忍冬有些不服输地想到,我白忍冬矿都能挖,就不信我还种不了菜!
其实白忍冬毕业后的第一年,是从事了本专业的工作的,也就是去挖矿。
只是那段经历,他不愿意对人提起。
所以之前程有麒问他,他才会说,从来没有挖过矿。
按时间顺序梳理一下,冬哥二十一岁大学毕业之后到三十岁时的经历是这样。
挖过四年矿,而且是一线作业。
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生活也很艰苦。
白忍冬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开始过一段感情,但是他曾经也心有所属过。
但是那些无疾而终的暗恋,也深埋在了荒漠黄沙中的无人矿井机里,埋进了尘封的记忆中,算不得什么伤心往事。
反而因为种种误会,显得有些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