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云拦住余明磊,道:“余大哥,我跟你一起去。”
“百花山的事已成定局,若你突然出现,定然会引起有心人怀疑,那样太危险,你还是留下替公子看着成衣铺子吧,那里都是他的心血。待以后我和公子回来,还能有个去处。”
晴云两眼含泪地看着他,道:“余大哥,你真的忍心留下我一个人?”
“晴云,我知你对我有意,但我心中已有倾慕之人,对不住。”
晴云怔怔地看着他,没想到他竟知道自己的心意,只是如她所想,他心里已经有了人。
“你留下好生照看公子的铺子和家业,也算报答公子这两年的维护之情。若你遇到合适的男子,便嫁了吧,待我跟公子回来,定补给你一份嫁妆。”
余明磊没再多说,抬脚出了宅子,晴云怔怔地看着,也已没了阻拦的理由。余明磊买了辆马车,又准备了些干粮,便独自踏上回京的路。
转眼齐方岑一行人已走了七日的路,这一路行进的速度并不快,走的路线也七绕八拐的,还不止一次地换了马车。伊华然心知肚明,齐方岑这么做是为了预防有人在路上行刺,毕竟齐璟对他是一万个不放心,整日里想的就是怎么弄死他。
伊华然也不催,就当在游山玩水,这几日他逐渐习惯了与齐方岑相处,也习惯了他幼稚的刁难,什么给他泡茶,侍候他洗漱,给他研墨,陪他下棋。最狠的一次也不过是罚他在下车自己走,最开始还尽量跟随马车的速度,后来他醒过神来,便故意放慢速度,与他们拉开距离,若他们不等他更好,他刚好可以趁机逃跑。奈何齐方岑不给他机会,发现他放慢了速度,也命令车队放慢速度,甚至派人跟在他身边,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就差没将他拴到裤腰带上了。
走了七八里路,齐方岑自己先受不了了,便命令他上车。上车后,他直接脱下了鞋子,虽然走得慢,耐不住天气热,脚上出了不少汗,这一脱鞋,满车都是酸臭味。其实平时他的脚没味道,就算有味道也不冲,可这是在马车里,空间有限,就显得味道冲。齐方岑闻到这味道,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又训斥他没有教养,还想着把他扔下马车,可目光触及他被磨破的脚心时,又改了主意,嘴里凶巴巴地嫌弃他,却还是让人给他拿了伤药,也未曾再提赶他下车的事。
伊华然对这些并不在意,反正旅途也十分无聊,就当他在给自己解闷。
这日,他们行得有些慢,未能赶上城门关闭前进城,也未能找到人家留宿,不得已只能宿在荒郊野外。好在他们带的东西足够多,也足够齐全,完全不必为吃喝担忧。
伊华然眼角余光发现一只偷窥的兔子,只是那兔子足够警觉,在他看过去的瞬间窜了出去,于是抬脚就追了出去,正巧被齐方岑看到。
“尹无名!”伊华然已死,他不能再用这个名字,齐方岑便叫他‘尹无名’。他转头看向枭,道:“愣着做甚,还不快去追!”
“是,主子。”枭纵身一跃追了出去。
于海见齐方岑面沉似水,急忙为伊华然解释,道:“主子,奴才以为尹公子并非逃跑,而是去追兔子了。”
“追什么兔子?”
“就那边的草丛有一只特别肥的灰兔,一转眼就窜出去了。尹公子跑出去的方向,正是那只兔子窜出去的方向,所以奴才以为尹公子不是逃跑,而是去追兔子了。”
不待齐方岑说话,伊华然和枭先后走了回来,伊华然的手里还拎着一只灰兔,正如于海所说,这兔子不仅肥,还油光水滑。
“枭,你处理兔子,这身皮毛不错,可以做个毛领,处理的时候注意些,别弄坏了。”伊华然将兔子递过去,枭很自然地接过,随后便拎着兔子走了出去。
“于海,罐子里的茶叶没了,你再取点出来。”
“哦,好。”于海转身走向装着货物的马车。
齐方岑看着两人的反应,眉头皱得死紧,这两人怎么回事,这才几日的工夫就对他言听计从了?
见伊华然看向自己,齐方岑刚想开口,就听他说道:“世子有所不知,我烤肉可是一绝,待会儿做给世子尝尝。”
到嘴边的话被堵了回去,齐方岑任由伊华然推着来到桌子旁,上面摆着在上个城镇买的点心。
很快,于海便拿来了茶叶,伊华然又让他拿了个西瓜和冰块过来,随后便开始制作果茶,而且还是冰饮,在这炎热的夏天喝一口简直是享受。
伊华然将特制的果茶递给齐方岑,“世子尝尝可还喜欢?”
齐方岑伸手接了过来,在伊华然期待的目光中尝了尝,奇特的味道在口腔中散开,他的眼睛不禁亮了亮,既有茶香,还有果香,冰冰凉凉,甜而不腻,十分爽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