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煜林固执道:“不吃。别烦,我很忙。”
语气已经有几分冷了,周煜林一忙起来就是这样,百分之两百的专注,讨厌有人打扰他。
靳修臣:“你再吃一口,真的。就最后一口。”
周煜林看了他一眼,最终妥协,吃掉了他手里的小饼干。
本以为这样就算完了,但下一刻,一块很香的麻辣无骨鸡翅,就递到了他嘴边。
靳修臣笑眯眯的:“是不是腻了?吃口辣的解解腻。”
周煜林本想说他有完没完,但又实在抗拒不了麻辣鸡翅,最终皱着眉吃完了。
靳修臣看他那么乖巧,心都化了,满意地把食盒收好。
上次周煜林进医院,就是因为早上只吃了一个包子,到了快中午时,挨了饿胃病犯了,再加上低血糖,人直接就昏倒了。
如今靳修臣就是要为了避免那种事再发生,哪怕有点招烦,他也要想办法让周煜林吃下一些东西。
别看周煜林那样,其实他很挑食,而且在吃的上面有些娇气,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能完美把握准他口味的,只有靳修臣一人。
吃完东西后,周煜林看了眼时间,快到跟明黎约好见面的点了。
他匆忙脱下围裙,抓起外套:“我出去一趟,中午不用等我吃饭了。”
靳修臣站起身,把围巾给他围上:“去哪儿?”
周煜林随口说:“师哥来了,我去见见他。”
肉眼可见地,靳修臣僵硬了一瞬,但他很快恢复,勉强地扯着一个笑:“要我开车送你吗。”
周煜林:“不用。”
他把外套拉链拉上,转身走了。
走到门口,摸了摸口袋,发现手机没拿,又回头用目光在屋里搜寻。
忽然看见,靳修臣垂着眼似乎在想什么,神情有些焦灼和难受。
见他的目光扫过来,靳修臣立马又扬起一个笑:“忘拿什么了吗。”
周煜林顿了瞬,他不是个神经大条的人,很容易就明白了什么。
于是周煜林折返回来:“还是你开车送我吧,外面太冷了。”
靳修臣眸子亮了下:“好。”
跟明黎约好的地方,是一家餐厅
周煜林下了车,看着坐在车里眼巴巴地望着他的靳修臣,又说:“来都来了,一起吃个饭吧。师哥不是外人,你也认识。”
靳修臣立马像是一条收到主人指令的狗:“好。”
如果他有尾巴,怕是已经摇成了螺旋桨。
两人并排着往里走。
在看到明黎一身高档西装,优雅端庄地坐在在那儿,像个贵族王子后,靳修臣脚步慢了一点。
下意识抬手,去摸自己头上的那一撮白发,想用旁边的头发挡住。
之前他本来想染黑的,但周煜林会对他的白发,露出怜爱的神情,靳修臣最终还是作罢。
他还是,想多要一点周煜林的爱,哪怕只是怜爱。
此刻在见到这个曾经差点跟周煜林结婚的情敌后,靳修臣后悔了。
那撮白头发,让他显得沧桑,疲惫,不那么英俊。
他怕输。
周煜林察觉到了他微妙的神情变化,脚步微停,等他上前同自己走在并排,然后牵住了他的手。
靳修臣惊诧地抬头看他,随后心里涌起滚烫的欢喜,他轻声:“林林,怎么了?”
周煜林淡淡地:“没。你走得太慢了,走快点吧。”
靳修臣同他十指交扣:“好。”
在看到靳修臣时,明黎并不意外,刚才周煜林已经在手机上跟他打过招呼了。
但让他意外的是,周煜林主动去牵了靳修臣的手,刚才两人有来有往的小动作,他看得一清二楚。
明黎复杂地笑了下,心里泛起细密的酸涩,却又说不明地松了口气。
还是在一起了,这两个人。
其实四年前,在了解了两人的故事后,明黎就知道,他们迟早会再次在一起。
世界上两个互相交融、完全契合的灵魂,天生就该在一起,就像两块为彼此打造的拼图。
要么两人都孤独终老,要么兜兜转转,仍然是对方。
但偏偏周煜林是个怕孤独、又需要爱的人,而靳修臣是个无比执着,又甘愿为爱献祭的人。
怕孤独的人,一个人孤独久了,回头看,发现那个人一直在原地等着自己,发现原来世界上有不变的爱……
这是一种绝杀。
就好像在深海里绝望地潜行,却忽然看见灯塔的旅人。
于是迟早有一天,旅人会不可控地被吸引,潜意识向灯塔靠近,去寻求安全感和慰藉。
明黎羡慕他们这种暴烈的爱情,但想到两人吃了多少苦后,又觉得他这样单身也挺好。
这种畸形到深刻入骨的感情,一定是有一方献祭了自己,把自己一点点,磨合成了一块能跟对方完全契合的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