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拉着夏星月,指着自己手掌心的大白兔奶糖。
"你看到了吗?崔逸她后妈给我糖吃,崔逸还说她后妈可丑,只知道往自己脸上扑粉,可是她明明那么好看,而且身上好香啊!"
夏星月也激动地点头,比划着自己的头发。
"三七,你看到她的头发了吗?卷发好好看,就像杂志封面一样!"
正在奋笔疾书默写的辛君知摸了摸头,心中感叹:还好崔逸不在这儿……
不然高低得再吵一架。
那按照林三七现在这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性格,也就是前两年自己的性格,那还真是两头牛都拉不回来,他看着自己手上被林三七用指甲挠的,就叹了口气。
还是背背口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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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家祠堂
傍晚的时候,祠堂里面近乎已经没什么人,夕阳半斜,橙色颜料打翻在天际,高饱和度的颜色就那么渲染开来,落在祠堂后院的紫藤花上。
辛存才看着坐在石凳上看着《周易》的小女孩,翻开手中的书,看着辛君知在上面密密麻麻写的笔记,抬眸看着乖巧站在那里的少年,点了点头。
“ 看来最近功课没有落下。”
少年骄傲地点了点头,在这一方面辛君知可是足足一整天都在复盘,可以说是滚瓜烂熟了。
”爷爷您尽管考,要是我没答上来,您就用鸡毛掸子抽我,君知决不哭闹。“
”哎呦,你这小子,还真是人长大了,皮也厚实了,这是不怕抽了?“
林三七啧了一声,一边在那里看着小六壬的算法,比划着自己的手指,然后抬头看了一眼还在打肿脸充胖子的辛君知,非常不留情面地给他拆台。
"那可不是,爷爷。"
“每次那姨拿出鸡毛掸子的时候,他跑得比兔子还快呢!上一次跑得小排骨都追不上了。”
辛存才顿时笑出声,翻着手中的书。
“是吗?那看上去他是很用功,才能这么自信得喽?”
林三七一听这话,直接把手中的书倒扣在桌上,撑着脑袋看着辛爷爷,从头到脚地指着辛君知。
而辛君知一脸土色:可千万别再戳穿我,别说我晚上偷摸看小人书,不然我就把你也供出来!
“那当然了,爷爷你不知道,哥哥他怕是这一辈子最喜欢的就是中医了,可真好……我妈妈以前和我说,她虽然任务凶险,但是从来都不后悔,只是觉得有愧于我。因为她和爸爸都找到了最喜欢的事情,而这一点,世界上很少有人才能做到的!”
“我当时就在想,这怎么可能?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呢?“
辛存才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招呼辛君知也坐了下来,三人喝着菊花茶,在这个祠堂后院,小排骨伸着懒腰,迈着妖娆的步伐也赶过来听。
夕阳落下,夜色似乎要蔓延上来,白炽灯泡滋滋发着光,一切都那么好。
林三七掰着手指头说。
“然后我就去学校问了我当时最好的朋友,小美,小美告诉我,她最喜欢的就是弹钢琴了,她觉得会弹钢琴的人很优雅,很漂亮。可是,没过多久,她就跑过来和我哭着说,她再也不想学弹琴了,每一次手都要专门的姿势,就像握着鸡蛋一样,而且老师特别凶。”
“后面,我转学了,我遇到一个很好的英语老师,下课的时候问她这个问题,她告诉我,她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因为当时中专毕业就直接分配工作,老师也并不是她喜欢的职业。”
辛存才一直耐心地听着,看着林三七皱眉的神情,开口道。
“那你还问了这个老师吗?”
林三七点着头:“我当然问了!这个老师可优雅了,在元旦晚会的时候会弹钢琴,是小美最羡慕的那种人,所以我就问她是不是喜欢弹钢琴啊?她摇头了,说,弹琴是她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件事,却,不是最喜欢的。”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大人们的世界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你们看,小美至少还纯粹的喜欢过一段时间,只不过后面不喜欢了而已,而老师则一直都没有喜欢的。”
“可是哥哥真得很喜欢中医,书不离手,每一次爷爷您问诊的时候,他总是拖着我去看呢!”
辛君知撑着脑袋看着暖黄色灯光下的林三七,茶杯里面的菊花瓣沉浮。
“所以,林三七,你找到最喜欢的事情了吗?”
林三七眼眸闪烁,避开两道灼热的神情,似乎躲避一样指着手中的书。
“我应该,是喜欢念书的。”
“大家都这么说。”
辛存才笑着站起了身体,走到那棵紫藤萝下,抬头看着上面紫色的小花,小排骨撒娇一样在他脚边喵喵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