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渡口,乌鸦衔着一朵玫瑰飞过,被风沙侵蚀的玫瑰花瓣斑驳干枯,跌落黄沙被淹没,沙漠里种不出玫瑰,但乌鸦衔着它飞越万里,它留下了玫瑰的芳香,我想说的是,这段感情在枯萎之前,玫瑰已经说了爱意。”方明赫看着天边的云霞,对着姜南书淡淡道。
姜南书侧眸看他一眼。
方明赫继续道:“这是香水“枯玫瑰”的寓意,在黑暗来临之前,请轰轰烈烈的相爱。”
在黑暗来临之前,请轰轰烈烈的相爱。
姜南书其实不太懂爱,但是她已经习惯了陆清衍。
所以在提到“相爱”这个字眼的时候,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陆清衍,而不是周言叙。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姜南书淡淡挑眉,笑道:“方总,你是有了什么喜欢的人,香水的寓意都说得这么深奥。”
方明赫愣了一下,也跟着笑:“所以叫枯玫瑰,花期过了,玫瑰枯了,没可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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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愁善感的小方,哈哈哈。
第229章 我今年刚~满~十~八~岁~
姜南书来维西城的事谁也没告诉。
来的当天休息,第二天就开始拍摄。
方明赫的团队很专业,根据香水寓意给姜南书选了服装,一套黑色的吊带纱裙。
她穿红的时候明艳,穿黑气质冷艳。
那张浓颜上镜也格外能打。
化妆师们跟他们老板确认再三,才知道她还是京大的学生,并没有进军娱乐圈。
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就这种颜,进娱乐圈不提演技,就能让那群颜粉疯了。
因为并不知道姜南书在姜家的事,这种事,也只有豪门之间知道,普通人就是跟姜南书熟悉的同校同学,所以他们对姜南书格外热情,因为她年龄是他们这个团队里最小的,所以把她当小妹妹一样宠着,吃什么玩什么都不忘带上她。
拍摄完的广告还需要精修一下。
方便调整,姜南书多拍了几个。
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她到维西城的第二天。
团队还要在这儿取景,停留一天。
姜南书没事做,正好方明赫发消息给她,让她去镇上的一处小酒馆。
姜南书到的时候才发现姜亦森竟然也在。
他穿着黑衬衣懒洋洋的坐在吧台,见到姜南书还笑眯眯的招手。
姜南书:“……”
【真是绝了,我跑到这种小地方还能遇见你,不会又是来劝我回家的吧?】
姜亦森想,这倒不是,他只是纯属来这儿旅游的,因为南山区的项目等待开发,他想拉方明赫入伙,但是这厮的就是油盐不进,坚决不跟他关系过多的亲近,比女人还难搞定。
他见过最难搞定的女人就是拒绝了他甩出的一百万支票,最后他花千万买了一条钻石项链,才让她松口当他的女朋友,只是没两个月,他就把人甩了。
对他来说,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
巧的是,方明赫不缺钱,相反还很有钱。
钱对于他来说,是唾手可得的东西。
于是他就掏出了他的真诚。
不是说真诚是必杀技嘛。
都这么久了,他觉得……好像不太管用,因为方明赫不吃这套。
他是真的无情。
“大哥?你怎么在这儿?”
姜亦森笑道:“找你呀。”
姜南书离他远了一步:“我不回去。”
他轻笑:“别紧张,不逼伱回家,你想在外面玩就玩。”
他喝着酒。
这个小镇上并没有品质多好的酒。
在往常,像姜亦森这种身份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踏进这个偏远的地方。
姜南书纳闷。
【真奇怪,那你来这儿做什么,有鬼?】
她左右看了看,问道:“方总呢?他叫我来的。”
姜亦森努努嘴:“喏,在那边卡座。”
顺着姜亦森看的方向,姜南书成功找到了方明赫,他身边竟然有嫩妹给他倒酒,一向不近女色的方明赫身边有女人了!
【老男人这是开窍了啊?京城是不好泡吗?非要来这么远的地方!】
姜亦森觉得也是。
方明赫简直有病。
京城那么多靓妹不找,非要来这穷乡僻壤的玩。
他轻啧一声:“还说我有艳遇,我看他自己也不少,不愧是跟我一起长大的童年老友。”
姜南书:“???”
【你们还是一起长大的?怎么合作还这么生疏的低声下气,你们看起来不熟的样子!】
姜亦森:“……”
姜家在姜父那一代的时候就是富贵人家。
方家也不差。
他们这些豪门子弟,由父亲带着出去应酬难免会接触认识。
两人年岁相仿,方明赫也就比他大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