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逢歌居然连这种小抱怨都记在心上了。
不过,那种错愕马上被惊喜取代,兰笙双眼发光地看向谢逢歌:“你会钢琴?!”
“嗯,小时候学过一点。”
先前两人没谈论过这方面的内容,实则谢逢歌生长在精英家庭,除了必要的文化课,各种兴趣课、国学课、语言课,都是有私人教师单独教导的。
乐器课是他年幼时最先接触的兴趣课程,除了钢琴,还有小提琴和大提琴。
不过很久没有接触过了,不知道是不是还熟练。
谢逢歌带兰笙上楼,等师傅装好钢琴脚,他就坐到了钢琴凳上,试着弹了段《献给爱丽丝》。
兰笙看那双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掠过琴键,谢逢歌今天也去了公司,此时还是一身正装,他的脊背笔直而刚健,在黑色西装的贴身包裹下,显出一个倒三角的俊美轮廓。
音符从他指尖流淌而出,显得从容又优雅。
兰笙不懂音乐,但丝毫不妨碍他沉醉其中。这些旋律好像也沾染了谢逢歌本人的气质一样,变得如松如玉起来。
清清泠泠的,特别好听。
没一会儿,谢逢歌停了弹奏。
兰笙问:“这个曲子叫什么?好耳熟……但是我觉得的你弹得比印象里我从别的地方听到的好听很多!”
谢逢歌:“献给爱丽丝。很多知名的演奏家都弹奏过。之前也被应用于一些手机铃声中。”
“哦,难怪这么耳熟。”
兰笙因为不懂音乐,于是侧面询问:“你在定制店铺试音的时候,那个店主有说你谈的这个曲子特别好听吗?”
谢逢歌微一摇头,有些无奈笑道:“没有。”
“啊?这都不夸你弹得好?那一定是店主没有眼光!唔……耳光!啊好像也不对。哦对,没品的老板!”
谢逢歌笑意更甚,又解释道:“我没在店里弹这个。”
兰笙:“嗯?”
谢逢歌:“照理来说,这是我练习最多的曲子,想要信手弹一段,应该是第一时间想起这段的。但是那天我路过店家,从橱窗外面看见了里面的钢琴,我发觉我首先想到的曲子,并非爱丽丝。”
“嗯?那是什么?”兰笙好奇地看着谢逢歌。
“《梦中的婚礼》。”
兰笙一默。
谢逢歌继续讲述:“所以,严格来说,不是因为想要为你伴奏我才买了这架钢琴,是因为你的出现和陪伴,让我拥有这样愉快的心情,成为一个富有乐趣的人。”
说完,谢逢歌落下手指再次弹奏起来。
谢逢歌将这首曲子弹奏得十分温柔美丽,兰笙目不转睛地看他的手指从这一个键划到那一个键,觉得谢逢歌像在轻柔抚摸他的脊背一样,抚摸钢琴的键盘。
因为他这样轻柔的动作,即便兰笙对音乐几乎一窍不通,却也听出格外梦幻浪漫的情调。
这首曲子大约四分半钟,谢逢歌竟全程脱谱地演奏了出来。
这让兰笙更为惊叹,在看见谢逢歌停手后就立即赞不绝口:“你什么时候背着我偷偷练习钢琴了??你就这样弹完了??!都不带看一眼谱子的??”
“嗯。这是乔治·戴维森的改编版本,我原先没有试过,在店里弹的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原版。前些天我离开钢琴店后又听了乔治的版本,这才特意记了曲谱。”
谢逢歌表情平淡,抬手拉住兰笙悬在身侧的手指,目光温柔地仰视,又像是依旧沉浸在梦幻的曲调中尚未回神一样地迷醉。
谢逢歌的手指轻轻抚摸兰笙的手,他说:“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就想到我抚过你手的模样了。”
当然,谢逢歌没有说的是,兰笙因为情i欲和忍耐,在同自己做到脸红和哭泣的时候,他在之后也情难自禁地想到。
这让他爱这首曲子更甚,在刚刚弹奏时亦是格外地轻柔虔诚。
兰笙脸上蓦地一热。
虽然已经确认关系有些时间了,甚至连最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但他还是经常被谢逢歌一些下意识的表达所打动,因而脸红。
他知道自己的撩拨常常是刻意的、轻浮的,带着最直白的目的,但谢逢歌也许这都算不上撩拨,可兰笙就是感到脸红耳热。
谢逢歌一笑:“就像现在这样,你脸红的样子很可爱。”
他低头,亲吻在兰笙的手背上。
再抬眼时,眸光幽深且动容。
第84章
感谢谢逢歌的加入,兰笙这几天几乎每天过一首,还能不被水友骂唱歌难听,简直感天动地。
当然,这一部分是归功于兰笙白天的辛勤练习,另一部分则是大部分水友被新加入的钢琴伴奏吸引了注意。
[所以这后边弹琴的小哥哥谁呀?露个脸呗/吃瓜/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