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逢歌深吸一口气,对话框里的字敲出来又删掉,删掉了又再一遍原封不动地敲上去,敲了一半又觉得不妥快速删除,可又想不到除了此时此刻,再说这话的最好时候了,于是又重新敲出来那些原封不动的文字……
兰笙也是泡在浴池了想得走神了,没注意昵称那处不断变换的“对方正在输入…”。
一个书房静谧,一个浴池氤氲。
两个人对着常亮的电子屏幕,谢逢歌脉搏鼓动,兰笙愣怔发呆,凝结的眸光各有心事。
银杏树在这座城市已然成了标志性的景观植物。在梧桐树悄悄掉落了一地枯黄叶子的时候,它也不知不觉下起了金色的雪。
书房的窗帘并没有合上,晴朗的初冬只是从室内看去,实则感受不到寒意。但窗明几净,翻飞的银杏叶又分明说着:起风了。
那些心事在初冬银杏树飘落的金黄色贝叶沙沙声里发酵了会儿。
谢逢歌望见窗外那片叶子折射的金光,脑海里忽又浮现当日兰笙赞美林肯先生瞳色时的狡黠和欣赏。
那双桃花眸子可以盛放的东西实在太多,以至于不论事后回想多少次,谢逢歌还是会错误地觉得,那天兰笙看向窗外溪边那两排树时,就像是在看他。
而“我喜欢金色”这样的赞词,也如同歌剧一般,如有音符伴奏的虔诚告白。
后来谢逢歌想了很多遍,在台下默自观赏兰笙的舞台的时候,也在每次在照片背面写下词句时,更在每一天睡前脑海里浮现青年那副清俊五官时。
他为什么总也情不自禁,用目光追随兰笙呢?
难道只是兰笙的眼睛太像星星了吗?
或许是兰笙说话时总爱胡乱撩拨,即便根本无意说给谢逢歌听,也无端惹了他心乱。
也许是真的,兰笙太能说了。一张荷花尖尖上颜色的两瓣唇,要说英语的演讲,要演剧本里缱绻的台词,还要在直播间胡乱开口,一句“大哥”一句“daddy”,就哄得【歌笙】千金一掷又一掷。
谢逢歌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哪一句开始心跳失衡的了,但林肯先生课堂上那一次的的确确是让他念了很久。
但具体是从哪一次开始,他真真切切意识到自己喜欢了兰笙呢?
这个问题谢逢歌现在依旧回答不了,即便此时此刻,他又在扪心自问了。
他只觉得兰笙对他而言,就像是小时候第一次想要养宠物时,就极想要带回家的小兔子。是别的都不行,就非要是那只才可以。
但那天误入一个花鸟市场,他才五岁,粉雕玉琢,一身富家小少爷的打扮。
他看见了那只笼子里巴巴看着自己的小兔子,他想带那只兔子回家,却身无分文,老板说小孩子别闹,去找你家大人来。
找不来的。
谢逢歌也是那天才知道,父母出差的飞机失事,全机286人,无一人生还。
后来司机匆忙找到他,心肝都差点担心碎了,赶紧把他抱回保姆车里。
谢逢歌就这样被转交到祖母身边照顾。
有些时日后,祖母见他仍旧神情木讷,想买点什么哄这小孙,谢逢歌却说要什么“兔子”。
差司机赶紧去买来了,谢逢歌又说不要这只。
郑家老太太总体还是疼着这个幼孙的,后来又花了些心思去宠物集市挑来许多品类的的宠物兔,谢逢歌见了都平静地摇摇头,一概也不留。
祖母提来许多兔子问他想养哪知的时候,谢逢歌也想过自己究竟那天,是为什么说出了“想要那只兔子”的话。
小孩子的心性,他偏哪只都不要,就惦念花鸟市场的那只。
那只兔子眼睛红红,一副不懂人事的憨态,因脏而显黄的白色小前爪就攀着破笼子,巴巴地看谢逢歌。
谢逢歌哪只都不要,就要那只。
过后他总想起来那只兔子,也想起来自己那时执拗地就要那只兔子的心情。
再长大些他自己有了点理财能力,也有独立去任何一个市场购买商品和宠物的能力。
他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那只巴巴的兔子,仍旧觉得那模样惹得他想养着它。
可如果路过宠物店,他见到任何一只品种珍贵的兔子,都不觉得有小时候的那只让他那样想留下来。
但他后来还是养了宠物——是隔着剥离橱窗朝他蹭脑袋的小笨猫,翡翠一样墨绿的圆眼睛,和幼时那只兔子一样巴巴的。
谢逢歌不知怎么,隔着剥离橱窗和小笨猫对望时,脑海里又浮现出课堂里那位满口赞美的青年。
他抬手抵上玻璃窗,小笨猫就娇软地蹭上手心,好像根本就没感受到这层冰冷玻璃的阻隔一样。
是太笨了?
还是想要快点被人类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