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拂晓(26)

薛娘子生得好看,不是那种单纯的齐整的好看,而是人和头上簪的花,永远只能第一眼看见春晓娘子这个人。

唇红齿白,一眼惊艳的那种好看,用贫瘠的形容说出心底里的描述。

不过这只能是初始印象,春晓娘子过来的第一日,所有人都记得她身着鸡心领砖红上衫,配了一条玄色六破裙。

他们只知道这位春晓娘子是那头开饭馆的蔡大娘侄女,刚过来投亲的,能传承蔡大娘衣钵还自己整了新的买卖。

也没比旁人家多挣多少,但吃得属实好很多。

“也不知什么买卖,反正主家让等我就等等,只不过就今日了。”囫囵将包子连着热茶咽进喉咙,狗子匆匆说道。

他没什么出奇的,就是打短工的。

比寻常人好的地方在他的船是他祖上传下,而非需要用大把银钱来赁,这种等着拉货的活计也就他方便做。

毕竟大船不缺货也不爱等,小船是船夫赁来,一举一动都是钱,不肯浪费。

不过能让他等这么几日,说明给的钱足足的。

薛闻听了这话点点头,心中掩下思量,回过头看着一直跟在身后亦步亦趋的姑娘。

她身上的衣衫有许多补丁,但看起来很干净,只是望着她的时候十分局促,薛闻没有忽视她已经等了许久,等到她身边没人了也没有打扰。

“姑娘,我听说你那个铺子招人,能不能给我个活干,我力气大得很,不脏的。”

薛闻也觉得她难得爱干净,问:“跑堂不行嘛?这个银钱要比打杂高。”

“不不,不行,有个活干就行,我家人多,就指望我多干些活呢。”

薛闻顿了顿,没太明白,但见她快缩到地洞里了也忍俊不禁,说改日过来签个契子见过保人就好了。

等人走了,又招呼着和他人聊了几句别的,这才坐牛车回到蔡大娘远近闻名的饭馆内。

里头见着她回来的查查赶紧迎了上来,又安排人卸货。

蔡大娘远远看着如鱼得水的薛闻,想起那一日风尘仆仆赶来的人坐在略显寒酸窄凳上,手中捧杯,热茶水汽模糊她的双眼,话语却字字分明。

她说。

今朝若得脱身法,生吃黄连苦也甜。(1)

第十二章

被一直叫喊着的便是离开京城的薛闻。

她离开原来生活,想要彻底换一种活法,自然不愿意继续姓薛,况且薛闻在薛侯面前光明正大的说出自己目的,不愿意在用那名字度过下半生。

否则,那就不是下半生,而是早死早超生。

她一出薛侯府便出门,而后更换了衣衫,再一家绣坊内换了衣衫从后门离开,买了一匹驴子给自己抹上灰当成商贩。

她想要去看看别的地方的春天。

春天,代表着掩埋在地下不见天日的希望,再一次诞生。

而查查早在一开始就来这里等她。

蔡大娘名声如来贯耳,她能有这般交情纯属偶然。

原先在京城可能许多人不知道厨艺名满天下的蔡大娘,但所有人都必定知晓一道菜:羊头签。

当朝首相汤则震从前最爱的一道菜。

这道菜妙就妙在需要二十个羊头烹熟,只取每一头羊脸肉一撮,剩下的全然不要。

不管这道菜味道如何,单单这种奢侈、靡费的程度就非常适合世家官爵用来展现独一无二的格调。

那是蔡大娘最风生水起的年岁,满京城上下,若有人摆宴席而无这道菜,便是没有格调。

若一直这般,那蔡大娘当然不会和侯府里的小姑娘有任何牵扯。

只不过世事无常,大王输小王,蔡大娘凭借一道菜轰轰烈烈十几年输给了一位小娘子研制的开水白菜。

清澈的汤底要用三年老母鸡、两年老母鸭、十年火腿肉、干贝、瑶柱等珍贵之物煲整整三个时辰。

据说年份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口感不是最佳,煲汤时间不能少不能多,否则香气不够浓郁。

看似朴实无华一道白菜,实则内藏乾坤,其沉淀下来的格调,足以将奢靡的羊头签比下来。

也能够让察觉世家奢靡的陛下无法训斥。

总不能身为皇帝还要严格规范官员菜谱?

世家改主菜就算给双方一个台阶,至少明面上没有二十头羊才能出一盘菜的奢侈,就足够交代。

这时候,羊头签成了罪证,所有从前钟爱它的客人唾骂的最真情实感,开水白菜一夜风靡,佟小娘子成为京城第一厨。

无人关注已经成为失败者的蔡大娘哪里去了。

但她还是给以为是想要偷偷学艺实则主人家过来偷吃的小女儿留下一个位置,不常说软话的人只匆匆留下三句话:“没地方去了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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