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得胜的两个弟弟又有工作,他们的老婆也需要照顾孩子,孩子都还小。
张小娥要带孩子,也没法去顶职。
纺织厂的工作虽然相当于铁饭碗,但是工作累,成天跟棉花打交道,好几个人得了肺病。
林得胜去闹,请求组织给他换一份顶职的工作,毕竟他家老头子是因工受伤。
纺织厂的领导请示了革委会主任董大山,请求被驳回。
因为他们家有人可以顶职。
就这样,纺织厂的工作幸运地落到了马思晴头上。
但是,这是幸运,却也是新的悲剧的开始。
马思晴得到了纺织厂的工作,可是张小娥却要求马思晴把工资全数上交。
每月张小娥只留一块钱给马思晴。
一块钱,对于一个十八岁已经工作的姑娘来说,哪里够用。
马思晴有了工作挣钱之后,一角七分一包的卫生纸对她来说也还是奢侈,她依然用着月经带。
只不过她每次都小心翼翼,再也没有被人嘲笑过。
偶尔看到家里有卫生纸,马思晴拿来用,每次张小娥发现之后,对她就是一顿打和骂。
上一世,她抗争过,但是她一个弱女子,没有念过书,身无长物,又能怎么办呢?
第13章 虐待
十八岁,顶职进了纺织厂之后,马思晴终于不用做那么多家务了。
但是马思晴赚的钱,却不属于自己。
马思晴每个月的三十块钱,自己只能拿一块钱,其他的钱都进了张小娥的口袋。
姚国柱三十多岁了,还没有结婚。
丹江县城的姑娘间就流传了一种说法。
都说是因为姚国柱那方面不行,所以才迟迟不结婚。
姚国柱的母亲闫萍实在受不了邻里街坊的流言蜚语。
于是在张小娥找上门的时候,闫萍一口就答应了婚事。
马思晴跟姚国柱结婚,张小娥提了两个条件。
一,马思晴的工作顶的是林富贵的职,所以嫁给姚国柱的马思晴的工资,应该归林家。
不过既然马思晴已经结婚了,可以留五块钱作为自己的生活费。
二,姚家需要给林春花林春华安排了工作。
林春花林春华是一对龙凤胎,是张小娥把马思晴捡回来五年之后生的一对龙凤胎。
姚家等了好几年,终于有人肯嫁给姚国柱,虽然条件苛刻了点,但是最终还是答应了那两个条件。
而张小娥为了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女得到工作,花了点钱,给林春花跟林春华俩改了出生年月日。
从十六岁改到了十八岁。
林家没有收彩礼,用养女马思晴的婚事从姚家换来两份铁饭碗的工作。
姚家那边,闫萍以死相逼,让姚国柱与马思晴领了结婚证。
张小娥则是哄骗马思晴,结婚之后马思晴可以自由支配工资。
马思晴想逃离林家,嫁出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她答应了领证。
结婚那天,姚家大摆宴席,向丹江人宣布,姚国柱结婚了。
宴席结束后,张小娥与林得胜怕马思晴不就范,就把马思晴绑了,扔在了婚房的床上。
姚国柱也被灌了点酒,正躺在床上睡觉。
闫萍与张小娥从外面把门锁住了,让他俩待了一晚上。
想着生米煮成熟饭,马思晴跑不了,姚国柱也要负责任。
哪里知道,姚国柱确实碰了马思晴,可是,却不是占了马思晴的身子。
而是绑住了马思晴的手脚,用皮带,抽得马思晴浑身是伤。
在门外的张小娥跟闫萍听到马思晴第一声哭腔喊出来的“好疼”,两人对视一笑,就离开了马思晴的房门口。
哪里知道屋里是另外一番光景。
姚国柱抽打着马思晴,嘴里还骂骂咧咧。
“你这种骚货,就是送上我的床我都不稀罕。打死你,叫你跟我结婚,我要打死你。”
马思晴的新婚之夜就是这样度过的。
姚国柱是个变态,还是个聪明的变态。
他知道打人不打脸。
马思晴身上的伤,只会出现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后背、屁股、大腿、小腿、胳膊。
打骂完之后,姚国柱自行睡去了,马思晴在长木凳上过了一夜。
那夜可真冷啊!
即使马思晴重活一世,也还能感受到那种彻骨的寒冷。
第二天早上,姚国柱早早去上班了,没有喊马思晴。
马思晴醒来的时候,闫萍又是一阵骂,所有肮脏的词语都用上了。
马思晴觉得不可思议,闫萍的嘴竟然比张小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以为,嫁到这家算是文化人的家庭里来,马思晴可以不用再遭受毒打跟咒骂。
可是她的遭遇却告诉她,这可能是另外一个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