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五岁来的加拿大,据说过了十二三岁这个年龄槛再出国,英文就很难地道了。
他爸妈考虑到了这一层,一番调研后,就选定了“科灵伍德”作为定居地点,因为像许多北美小镇一样,那里的常住居民也是一水儿的白人,镇上别说中国人,就是黑人都不多见,所以他在那儿的同学和朋友中没遇到什么说普通话的华人。
得益于这个环境,又加上他为了交友和融入环境的苦苦练习,大概也有点慧根,总之他没用两年就把英文锤炼得相当地道,在异国的生活也如鱼得水起来。
他的父母可没儿子这么幸运了,毕竟是四十岁上下来到了异国他乡,又为了儿子的语言,特地选了个没什么同胞的地界,各方面都经历了一个非常痛苦的适应过程。
妈没什么雄心壮志,很快就拿着带来的那点钱开了个小便利店,倒也还凑合。爸在国内可是一家上市医药企业的中层干部,在国内的时候嫌节奏太快人太累,所以才想来地广人稀、节奏缓慢的加拿大过几天“世外桃源”的日子,但是很快他就受不了这份“世外桃源”的平淡和安逸了。冬天里,他在车库前铲那厚厚的雪,或是对着镜子里老婆给他推出来的坑坑洼洼的平头时(要是上理发店,剃一个像样的头,起码二十刀),就恨恨地想:“这他妈跟陶渊明那份‘归园田居’也差太多了,这根本就是流放西伯利亚!”于是时不时的就流露出要回流的意思。
妈坚决反对,她像一只老母鸡似的护窝,纵有千般不如意,但已经在这里安了家了,她不愿意再折腾一回。最主要的是,儿子已经适应了加拿大公立学校的散养式教学,再回国“两点一线”的,也跟不上了。
于是夫妻俩就天天碟大碗小地吵。
爸最后还是回去了。
然而,隔着千山万水,夫妻俩的冲突并没有平息,而是变本加厉。于是,路亚进大学不久,他们麻溜地扯了离婚证。离了婚才知道,爸在国内早就有了个相好的,和妈离婚一年不到,就和相好拉扯起了一个新的家庭。
妈还一个人孤零零地守着这么个便利店,路亚决定买房子的时候,她就是靠着这个小店挣出的几万块,给他做了首付的一部分。爸也要给钱,却被儿子一口回绝,他坚决不给这个爹任何弥补和忏悔的机会,他就是要叫当老子的余生什么时候想起来心里都愧。
所以他平时很少回去,但一旦回去,就多陪陪妈。
他把心里最嫩的一处剖给自己瞧,小蝶自然十分欢喜,也为自己之前的胡乱揣测感到愧疚。她想,这大概就是真爱了吧?换从前,一个开小店的单亲女人的儿子,她可不会考虑,她才不信什么“寒门出贵子”的鬼话,马虎熊的爸妈可都是退休的公务员。
但是这一刻,她的心里对他满是爱和疼惜,为他经历的一切;还有一种由衷的佩服,为他在经历了这一切以后,还能在异国这么阳光开朗地活着,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的。
“你对你妈这么好,青春期肯定没怎么叛逆?”她朝他抛出个问题,心里却很笃定他的回答一定是肯定的。
他拿手摩挲着她滑得溜手的胳膊,沉吟片刻,说:“不多,但是也有过。”
“是吗?你不会上中学的时候,也跟那些老外似的抽大麻吧?”她逗他。
他笑了一声,道:“那倒没有。”又顿了一顿,方说,“我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我妈不喜欢她,我那时候为这个跟我妈吵过,也怄过气。那年圣诞节都没回家。”
撇开宗教的因素,西方的圣诞节可是相当于中国的春节,“春节”他能不回家?为了个女的?小蝶的心立刻少跳了一拍:“什么时候的事?”
“好几年了。”
“你妈为什么不喜欢她?”
他从鼻子里长出一口气,又抻了抻肩膀,躺得特别不舒服似的,说:“好几个原因吧。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她比我大几岁,我妈接受不了,她妈也接受不了。”
一听到他前女友比他大,双方的妈还都不支持,小蝶提起的心放回了肚子里,还打趣他:“够前卫的你,还姐弟恋呢!”
他答非所问地补充了句:“没想到我这儿据理力争的,她那头倒先打了退堂鼓。”
小蝶心里又是一“咯噔”,想再问问什么,又不敢问下去,怕把自己的心问出一个豁子来。直到他又说:“所以这次我本来想带你回去玩玩,我们那儿还挺漂亮的呢,这个季节,虽然滑雪早了点,但是能去蓝山泡个温泉,还能攀岩。哦,对,还有一个 scenic caves,就是那种洞穴探险,还能走吊桥——但是我怕时机不成熟,摸不准我妈的心思,到时候万一她对你态度不好,让你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