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洁看见了楼梯上的黎奉,便没有急着开灯,而是站在原地默默地等待着,然而等待了五六分钟也不见有人说话。
别墅内是如死寂般的沉默,只能听见窗外狂卷的风声。
最后是秦洁先沉不住气,“黎奉,你想做什么?”
黎奉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抿了几口才反问:“秦洁,你最近经常回家,为什么?”
又是一声惊雷落下,瞬间亮如白昼的别墅内,可清晰地看见秦洁难看的脸色、以及攥紧了包带的手。
“你想做什么?”大厅内恢复昏暗,秦洁也恢复如常,厉声道:“黎奉,你调查我?”
“是我在调查你吗?”
黎奉这样问,但秦洁答不出。
黎秋林,不到五十岁,正好的年纪,可惜有病。从出生的时候便被宣判不能活过六十岁,人生最后的几年身体机能会迅速下降,衰老速度是旁人的几十倍。
因此度过了盛大的四十五岁生日后,看似风平浪静的黎家就暗潮汹涌了起来,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贪得无厌的鬣狗,只等着黎秋林一朝倒下,便迅速蜂拥而上蚕食吞尽黎家的家业。
所以她与家人私联的事情是不是黎奉在调查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事暴露了。
纵使大家对于彼此的态度都心知肚明,然而她作为黎秋林的枕边人,这么着急忙慌地布局也还是会被诟病。
不过在意识到这些之后,她反而冷静了下来。“所以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虚与委蛇的必要。”
黎奉斜靠在厨房的门上,远远地看着暗中模糊的人影。“秦洁,你的儿子是个蠢货,你应该知道这个。”
“留他在你身边,还是选择和我合作?”
“哈——”秦洁不可置信地笑了一声,走到沙发前坐下。“黎大少爷,你当着我的面说我的儿子是蠢货,你觉得我还需要给你什么样的回答?”
黎奉不欲和一个拥有母亲滤镜的人去讨论争辩蠢货到底是不是蠢货,他将杯子放回厨房,只丢下了一句。“嗯,那你考虑一下。”而后转身出了别墅。
精心设计、装潢考究的黎家别墅,没有首州大学附近的精装房更让人觉得舒适。
这是黎奉经过多日实践得出的结论,十分严谨。
-
奚玉汝回到房子的时候,发现黎奉并不在家,他愣了下才记起来打开手机查看消息。
今日的课程很满,都是必修的课程,所以没怎么看手机,不过黎奉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刷屏,只是说他回黎家一躺,晚上会回来。
于是他照旧开始准备晚餐,冰箱里面是昨天新采购的食材,上次刷到了一个拔丝红薯烹饪过程的帖子,觉得过程并不难,而且做出来的成品很有几分艺术感,于是产生了尝试的想法。最主要拔丝红薯是甜口,这是黎奉会喜欢的味道。
其他的都不难做,主要是熬糖,太稀了无法成型、太浓稠了甜度太高。
锅热得差不多他才将水和白糖倒下去,水逐渐沸腾、糖粒也开始慢慢地融化,浓郁的甜味随之弥漫扩散,钻入人的鼻腔中使人的心情都被染得快活了不少。
水被熬干后下锅铲翻炒,几经处理,糖水终于成为了焦黄色的糖浆,木铲翻炒之间勾勾缠缠、粘连不断。
目测差不多了他便立刻关火,将炸好的红薯块迅速地倒入了锅中,粘稠的糖浆在翻炒之间裹满红薯块。装盘后又觉得欠些什么,于是用木铲蘸着糖浆在盘上淋了几个来回,不过一会儿,盘上就挂满了凝固的糖丝,层层堆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绵软。
准备端盘上桌时,门蓦地被打开,走出厨房的奚玉便汝恰好与站在玄关的黎奉对视上。
没有停顿,奚玉汝对着黎奉抬了抬下颌,“还热乎着,来吃。”
在那很短的时间中,黎奉下了一个定论。
他觉得或许这套精装房的设计师要比黎家别墅的那一位更有水平,因为前者巧妙地在客厅使用了暖黄色的灯光。依据他当下的感受来看,这样能够有效地使人产生一种类似于归属感的情绪,进而让人觉得放松、温暖、幸福。
关于后三个词汇,那是黎奉第一次具象化地感受到,因而新奇又让人记忆深刻。
简而言之,这一幕在他的脑海当中存在了很多年,拔丝红薯也代替馄饨成为了他最爱的食物,虽然吃的次数并不多。
看黎奉迟迟没有动作,奚玉汝便主动地走了过去,并熟稔且自然地捻起糖裹得最均匀、最多的那一块送到黎奉的嘴边。
后者也没有犹豫地就张嘴吞了进去,只是绵软的糖丝还留在外头,这会使人下意识地做点什么将它捞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