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开侦探馆暴富了(89)

这一次有目击证人,目击者声称看到死者跟着一位红衣女子走了,那女子身姿婀娜,可惜目击者没有看到女子的面容。

第二个受害者的死亡状态和第一个受害者一模一样,无外伤,血流干。墙壁上的题诗也一模一样,从字迹来看出自同一个人之手。由此判断凶手是同一个人。

经过调查,第二个受害者没有家暴行为。他和第一个受害者的共同点只有嫖客这一点,因此裴越客推断凶手是曾在妓院生活过的人,或是妓女,或是妓院的用人,或是妓女的亲友。

凶手曾经被嫖客伤害过或者看到自己的亲友被嫖客伤害过,伤害可能是身体上的也可能是心理上的。

这两个受害者并没有什么交集,也没有共同认识的人。由此判断凶手的作案目标是随机的嫖客。

半个月之后第三个受害者出现,果然也是一名嫖客,他去的妓院是怡红院。

第三名受害者的身份显赫,竟是户部侍郎。他的尸体在一个枯井里被发现,除了死亡地点其他的和前两位受害者一模一样。

至此,这起骇人听闻的阴看见杀人案引起了轰动,街头巷尾都在激烈讨论此案。

京城有大大小小妓院三四十家,其中百花楼、杏春楼、怡红院和潇湘馆并称四大名馆。

如今百花楼、杏春楼和怡红院都相继发生了阴妓索命案,按照规律,凶手下一个目标就是潇湘馆的嫖客。

从前三起案件来看,凶手是随机选择谋杀对象,都是在夜深人静之时,守在妓院附近,等着醉酒的嫖客落单从妓院出来,引至偏僻之处行凶。

裴越客推测凶手应是一貌美女子,最可能是曾经的妓女,令死者失去防备之心,色令智昏,伺机杀害。

顺天府下达通告,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很可能是潇湘馆。

潇湘馆的嫖客们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再去潇湘馆,胆子小的连其他妓院都不敢再去,胆子大些的转而去了别的妓院,避开四大妓馆。

潇湘馆门可罗雀,干脆闭馆。

同时裴越客从四大妓馆入手排查凶手,曾在妓院工作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妓院,或者在妓院被欺负殴打过的妓女和用人。

竟然揪出了上百人,只要在妓院挨过打的女子都被揪了出来。

裴越客一一排查,工作量巨大,然而最后却一无所获。

既然潇湘馆已经关门了,第四位受害者应该不会出现了吧。几乎所有人都如此料想。

不料,又过了十几天,第四位受害者出现了。

这一次死者是死在自己家中的。

这一意外情况让裴越客几乎推翻了之前的所有结论。

之前他认为凶手是随机选择谋杀对象,但第四位死者却是在自己家中被害。

第四位死者曾经去过怡红院,这说明凶手肯定见过或者认识他,知道他经常光顾怡红院。

幸运的是这一次也有目击证人,目击者在案发前曾看到死者家门口有一红衣女子经过,可惜他也没有看到女子的真面目。

裴越客重点调查第四位死者的关系网,他最喜欢的妓院就是怡红院,表面上斯文有礼,可是在床上却喜欢虐待妓女,满足他变态的欲望。

有一次他下手太重,将一个妓女的腿生生打断了,后来妓女接不了客,被赶出了妓院,生死不知。

或许她因此对嫖客恨之入骨,痛下杀手。

第二位目击者也声称看到的红衣女子似乎有腿疾,腿是瘸的。

但是第一位目击者却说看到的红衣女子没有腿疾,走路很正常。

两位目击者描述的红衣女子的身形和衣服大差不差。

裴越客认为这种矛盾的情况有三种解释。

一种是,模仿作案。前三名受害者是被第一位凶手所杀,第四名受害者是被第二位凶手所杀,第二位凶手是在模仿第一位凶手,目的是嫁祸给第一位凶手。

另一种情况是,凶手只有一位,但凶手因为某种原因腿瘸了。在杀害第二个受害者时腿是好的,在杀害第四个受害者时腿瘸了,最有可能发生的状况是凶手和第二位受害者或者第三位受害者发生过肢体冲突,腿部受伤瘸了。

第三种情况是,第一位目击者看错了,他没有看到红衣女子的腿疾。

经过不懈的努力,那位被第四位受害者打瘸的妓女被找到了,她却坚称自己不是凶手。然而,她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案发时间她说自己在家睡觉,无人能证明。

妓女被关押在顺天府大牢,第三天早上狱卒发现她用腰带自溢身亡。

原来她听隔壁的狱友说进了大牢就被想出去了,就算凶手不是她,官老爷也会想尽办法让她招供画押,因为抓不到凶手就没办法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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