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皇帝至上的时代,人们对他唯一的要求就是做好皇帝的职责,而这一点,他做得很好。
恐怕是做得太好,才让人诟病呢。”
李一笑了笑,“像我对皇帝的要求实在不高,不求他们完全体会百姓,只要不苛政,让百姓活的下去,只有保证国家统一,不被入侵,那就非常棒啦。”
“当然,我这个标准其实就是明君的标准了,我知道。
但是,要求一个皇帝做明君,过分吗?完全不过分,并且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否则凭什么你是皇帝。
不做就滚!
而刘邦他恰恰很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赞美他。“】
刘邦一只手撕了块狗肉,吃得津津有味,不时点头,不错不错,就是这样。
【“在关键的时刻横空出世,统一天下,继承秦制,影响往后两千年历史,这就是天降猛男汉高祖刘邦。”
“都说大秦七代明君,可大汉也不遑多让。”李一眨了眨眼,仿佛透过天幕对刘邦说,“自刘邦以后,大汉几代掌权者都给他各个精明能干,算一算也是七代呢。
这么一看,也太对标大秦了吧。“李一侧目。】
刘邦大喜,七代有为之君吗?
张良萧何可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他们注意到天幕用的是掌权者这个形容词,那是不是代表,执掌朝政的未必是皇帝,嗯,例如太后,亦或者权臣……
当然,老大兴头上去打断他的喜悦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所以他们都保持沉默。
反正听起来也没有出什么大问题,没有造反,不妨碍大汉延续的事情都不叫做事。
见识广阔的两位智者于是都保持沉默。
刘邦当然要高兴疯了,他一直对标的可是他秦始皇,毕竟前面就两个皇帝,总不能对标秦二世吧……咳咳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刘邦每次对标秦始皇都很有压力的。
现在知道大汉七世明君,不差大秦什么,他顿时就心满意足了 。
又一次被@的秦始皇无语了。
【汉高祖刘邦:@秦始皇嬴政政哥,咱们一起共勉啊。】
对此,嬴政只有一个字送给他:滚!
当他们关系很好吗?踩着大秦的尸骸建立新朝,还老是在他面前晃荡。
他客气是涵养好,他不客气那就是仇人。
哼<(`^)>
刘邦挠头,决定暂时不去招惹秦始皇了,虽然有点可惜,见不着他生气的样子,肯定有意思。
嬴政:……
【“说起来,刘姓也不是什么大姓,出现的名人倒是不少,下面这一位同样是姓刘,说起来还和刘邦有那么十万八千里远的关系,那就是汉高祖刘邦之弟、楚元王刘交的二十二世孙南朝刘宋开国君主刘裕。
如果对他的名字不是特别熟悉的话,他还有一个小名肯定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寄奴。
就是人道寄奴曾住的那个寄奴哦。“】
刘裕:???什么奇奇怪怪的形容。
第104章
辛弃疾微微一愣,诶,人道寄奴曾住……那不是他做的词吗?
【“比起辛弃疾本人的意愿,他实际上是靠着词人的身份广为流传,被后人铭记的。
而这一首词就非常有名,毕竟是课本必背古诗词之一嘛。
我记得我上学还默写过,考试考到过呢,印象十分深刻,直接一说起来就能背诵全文。“】
辛弃疾觉得有点好笑,又忍不住叹气,不知道要高兴还是失落,毕竟天幕按照天幕的石说法,他的志向大抵没有实现吧。
岳将军的词也是写得极好,可是人们说起他的第一反应依然是一位名将,然后才是词。
而他却是靠着诗词才传世,这实在是让人高兴又难过。
【“这首诗就是大名鼎鼎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大家应该对这些首诗不陌生,毕竟前阵子讲孙权的时候应该有讲过,这首诗不但赞美他刘裕,也赞美了孙权。
巧的是这两人都不怎么有名,不过也是,辛弃疾大大一惯偏爱小众典故和不那么热门的人物。“】
孙权眼睛都不眨一下,习惯了。
刘裕一时之间都不知道天幕是夸他还是贬他,显然还没有孙权那样的淡然无所畏惧。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李一悠悠的念着这首诗。
“光阴似箭,一去不复返,曾经的舞榭歌台依然还在,可是像孙仲谋那样的英雄却看不见了。
那斜阳照过的巷子,人们说那曾经是寄奴居住过的地方。遥想当年,他领军北伐,收复失地的时候何等勇猛。”
李一戛然而止,“辛弃疾的创作背景不重要,这里我们主要是借此了解一下刘裕的人生事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