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姜家的这起毒案,死者死于黑骷髅中毒,其实是铁证如山的,就不须过多怀疑。
但凡黑骷髅中毒的,死者舌头嘴唇乌黑起卷,十只手指脚趾乌黑,浑身皮肤发紫泛绿,七窍流血,死前呕吐,而且身死日久,死者身上会像黑骷髅的表皮一样,慢慢长出一根根令人恶心的黑毛出来。这种情况尤其需要注意,因为许多验尸官,会把这些黑毛轻易地当成是死者身上自带的体毛,这便出错了。
须知人体不同于兽类,不可能各处都长黑毛,而姜家的这起毒案,还有几具女尸,就更可以通过对女尸的检验,来确定尸体上的黑毛不是体毛,而是黑骷髅中毒后才长出来的毒毛了。如果说男子还有可能身长浓密黑毛,那么女子就很少见到了,更不用说是几具女尸同时见到身长黑毛的诡异现象了。”
李主簿道:“宋大人果然慧眼如炬,尸身长出黑毛这一现象,仵作未提,我等就更不曾留意了。”
宋慈道:“也不怪你们,因为尸身正在加速腐坏,细小的黑毛不易发现,而较长的黑毛又容易当成体毛而失察,加上黑骷髅也好,鬼馒头也罢,都是难得一见的传奇毒药,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普通人对此缺少研究,也是情有可原的。”
两人正说着,知县沈福仪便匆匆赶到了。
“不知宋大人驾到,有失远迎。”沈福仪行礼道。
宋慈道:“沈大人不必客气。方才宋某检验了这里的几具尸体,认为死者之死因,都系黑骷髅或鬼馒头中毒,而并非半夏中毒死亡,因此刘大用可以无罪释放了。”
沈福仪道:“不过下官刚刚提审了刘大用的妻子谢氏。因刘大用的医馆开张不久,各种杂事缠身,他就贪图省事,把生半夏的清洗,炮制,统统交给了对于医术一窍不通的谢氏在做。
据谢氏交代,她根本不知道生半夏表面的黏液有毒,还以为刘大用让她清洗半夏,是为了把药材洗干净一些,以使卖相好看,而她又觉得这批生半夏本来就挺干净,卖相不错,就随意用水一冲了事,之后,刘大用也没过问,就稀里糊涂拿来使用了,下官担心姜家上下之死,多少还是与这批生半夏有关吧。”
宋慈道:“先说刘大用,如果沈大人所说为实,那么刘大用确实不能无罪释放了,他作为医者,粗率马虎,视人命如儿戏,是必须承担责任的。按律应处以杖刑,且永世不得再开医馆。
再说到姜家上下之死,是否与这批生半夏有关,请问刘大用当时所开的方子还在不在,在的话请交与宋某一观。”
沈福仪答了声“在”,便将刘大用所开方子递到宋慈手中。宋慈观览一过,仍坚持自己判断,认为姜家之死,与这批生半夏关系不大。理由是刘郎中所开的方子中,生半夏的用量虽然较大,但生姜的用量更大,而生姜是恰恰能解半夏之毒的。
因此宋慈认为,姜家人即使吃了未洗净的生半夏而出现中毒症状,但因为有更大剂量的生姜在,所以不太可能导致全家中毒身死的惨烈结局。
沈福仪似有被宋慈说服之意,然而顿了一会儿,又问:“小小生姜真能解生半夏之毒吗?”
宋慈道:“能。不瞒沈大人,宋某本人还刚好中过半夏之毒。”
第十六章 疑云密布
听宋慈说他自己也中过半夏之毒,沈福仪更加好奇了,便问宋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宋慈如实说道:
“沈大人看到宋某身边的两位护卫没有?这拿剑的叫冯天麟,拿刀的叫王勇。两位俱是武艺高强,侠肝义胆之士,而王勇在来我提刑司之前,是南恩州有名的猎人。
去年十月,宋某结束了对于南恩州刑狱的巡查,破了‘十八罗汉案’,也收了王勇做护卫,便回到了韶州提刑司衙门。
当时政通人和,太平无事,王勇便常常去提刑司附近的‘鹿鸣山’打猎,打来一些斑鸠,鹧鸪之类的给宋某下酒,宋某津津有味地享用了几个月,年后就出现了咽痛,失音,喉咙肿胀,吞咽困难等症状。起初,宋某以为是美酒野味吃得太多,导致体内上火生热,便自己给自己开了方子,吃了一段时间。
然而药吃下去了,症状非但没有丝毫改善,相反却还在逐步发展,严重时呼吸困难,几乎便要死去。
实在没办法了,宋某便让王勇带路,去逛鹿鸣山,想看看王勇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打来的鹧鸪与斑鸠。这才发现,王勇打猎之地,三三两两地长着一些野生的半夏。
那半夏像玉米一样,一粒一粒的,晶莹剔透,圆润饱满,吸引了很多野鸟来吃,其中就有鹧鸪和斑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