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都夸他的应对标准得像教科书一样。”戴夫伸出大拇指。
威廉一脸骄傲:“毕竟我们乔尼读过剑桥医学院。”
这对大多数青鸟乐迷而言绝对是个新闻,一时间又引发了一阵热烈的讨论。
……
认识奇想乐队后,青鸟的生活似乎也带上了一丝奇幻色彩,威廉不久后又遇到一件离奇的事。
那时他们正好巡演到伯明翰,由于没订到合适的酒店,他们干脆租用了几幢当地的独立式民宅。
青鸟乐队的成员单独住一栋,那房子临街但很安静,四五个人住绰绰有余。
威廉过于相信这片街区的安全性,而迈克尔就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这一事实也让他觉得非常安心。
所以当他在一楼的客厅练习吉他时没有锁门。他甚至没注意到大门没有关好,一阵风刮过,那扇门就被吹开了。
他背对着大门,丝毫没有察觉。他闭着眼睛拨动琴弦,乐声顺着门廊向外传去。
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面前坐着一个陌生人。
威廉冷静地观察对方。那是一个长发少年,面容清秀,看上去甚至有几分纯良。然而考虑到他此时此刻非法入室的行为,就能意识到他与“纯良”二字根本搭不上边。
威廉思考,迈克尔就在楼上,喊一声就能来,但是这可能刺激到对方。
面前的少年虽然看起来很正常,但既然他会做出擅闯民居的事情,说不定是个伪装得很好的精神病人。他看起来还没有成年,做出什么事可能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权衡了这些,威廉决定暂且按兵不动。
看到威廉盯着他看,那少年疑惑地问:“你怎么不弹了?”
他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带着一点神经质。威廉说不上来,但他觉得这个少年很特殊,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超现实角色。
“你是谁?”威廉反问他。
“约翰·奥斯本。”那少年咧嘴一笑。他摘下手套,给威廉看他的手。他的左手指关节上纹着四个字母“ozzy”。
“你可以叫我奥兹!”
“你好,奥兹。”威廉不动声色,“你为什么要闯进我的房子?”
奥兹一拍脑门,露出懊悔的神色:“我其实想偷你的音箱来着,但是你弹吉他太好听,让我听入迷了。”
威廉:“……”
威廉将脑海中浮现的“疯狂歌迷?”猜想默默划掉,为面前的约翰·奥斯本添加上了“精神病”的标签。
“偷音箱?为什么你要偷音箱?”
奥兹有问必答:“我想做摇滚乐队的主唱,可是没有PA音箱就没人愿意让我入队。我买不起音箱,就打算偷。”
他向威廉晃了晃他依然戴着手套的右手:“我还提前准备了手套,以免留下指纹。”
注视着奥兹从毛线手套中完整露出的大拇指,威廉无言以对。这是整蛊节目?还是他在做梦?
“摇滚乐队的主唱……你为什么想做摇滚乐队的主唱?”威廉继续问。
“因为当摇滚明星很爽。”奥兹说,“只要在舞台上轻松地唱唱歌,就能挣大钱,被人追捧,就像披头士一样!”
“你喜欢披头士?”
“当然!”提到这个奥兹兴奋不已,“他们和我的出身差不多,年纪也没比我大几岁,但是已经大红大紫,挣了我一辈子也见不到的钱,那就是我想过的生活。”
“你不听青鸟乐队吗?”
“青鸟乐队?”奥兹撇撇嘴,“听说他们里头还有剑桥的高材生呢,完全和我不是一路人。”
“奥兹,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摇滚明星的生活也没有看上去那么好。”
“无论如何,总归比我现在过得好吧!”
威廉依然在猜测他的年纪:“给我讲讲你的生活怎么样?你看上去还在上学。”
“上学?”奥兹嗤嗤笑着,“我15岁就辍学了,中学毕业证都没拿,然后我一辈子就只能在底层混了。我做过管道工,冬天差点被冻掉蛋蛋。然后是汽配厂,一边工作一边吸毒气,那叫什么来着,二氧甲烷?然后是给劳什子的汽车喇叭调音,我的同事干到耳朵聋了也买不起一辆车。不过我后来找到一份还不赖的工作。”
“是什么?”
奥兹咧开嘴:“屠宰场。我他妈太喜欢那地方了,简直就是猪的集中营,到处都是血和惨叫,可惜有些人总爱取笑我,所以有天我给他开了个瓢,这工作也丢了。”
“……”威廉失语。怎么说呢,对面的这个少年,年纪不大,但似乎拥有着超乎想象的人生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