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她脸上就写着“好吃”?
但平心而论,他带的吃食确属上品,那荷花酥甜而不腻,花瓣一层层剥开,做得极其细致,这次烧雞更厉害了,她接过时还温着呢。
烧雞大,高和畅不想浪费,鬼使神差问了褚嘉言要不要留下一起吃?问完就后悔,他那么忙,肯定没时间,自己这回要自讨没趣……没想到褚嘉言居然点头了。
嗯,也好啦,他们的合作关系会是长期的,跟老板打好交道,有好无坏啊。
郝嬷嬷原本想端去厨房切,高和畅觉得有必要教会古代人手扒雞的快乐,于是用皂角洗净双手,拉下一只雞翅就吃起来——
褚嘉言、郝嬷嬷、春花、秋月,四人看得目瞪口呆。
春花捧着碗筷,十分惊讶,“小姐不用筷子吗?”
“吃雞而已,用什么筷子,全雞就是要用手吃。”高和畅笑咪咪,“褚大爷,快点,趁着雞肉还热着,冷了就不好吃了。”
褚嘉言错愕后,又露出了笑容——他已经打听清楚高和畅的来历,真不知道高家怎么教女儿的,教出这么一个不一样的姑娘。
不过据他所知,高家其他几个女儿都是循规蹈矩,只有这高和畅跟姊妹不同,莫非是幼年的异域老师所传授?
褚嘉言见她吃得香,莫名也觉得胃口开了,于是学她洗净双手,拔下另一只雞翅,这山海楼的烤雞最有名不过,他吃过好几回,但这是第一次觉得雞肉真香,“这可是高小姐口中的异域老师所授之吃法?”
“是,我的老师说这叫手扒雞,也叫做手撕雞,不管雞鸭鹅猪都能这样吃,可比用筷子吃过瘾多了,褚大爷想想,雞翅这种东西用筷子怎么吃啊,当然要用手,等春日天气好了,我教褚大爷怎么烤[rǔ]猪,那[rǔ]猪用炭火慢慢烤起来,说有多香就有多香。”
郝嬷嬷、春花、秋月虽然吃惊小姐豪迈的吃相,但又听两人说起异域的老师,就以为这也是她为了要巩固生意的计谋,便都默不作声静静待在一旁服侍。
褚嘉言见她说起吃的,满脸生光,跟那些说自己一顿饭只动三次筷子的小姐大相径庭,觉得十分有趣,他以前就想过,哪有人吃饭三筷子就饱,还不是在家里吃饱才过来,明明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却还装得煞有其事,自己都觉得好笑。
到底是高和畅本人可爱,所以他见之可爱,还是他见之可爱,所以显得高和畅本人可爱——这倒是一个问题。
过年后,祖母跟爹娘都在催促他的婚事,婚姻对他来说并不难,两厢情愿即可,他现在是对高和畅喜欢,只是不知道她怎么想?
是把他当合作伙伴,还是也对他有那么一点喜欢?
褚嘉言二十一岁了,第一次想知道对方的心意。
他这样风雨无阻十日来见她一次,她是觉得他勤奋工作,还是也隐隐期待见到他——就像他期待上客栈见她一样。
以前看戏曲,书生见佳人前那是万分忐忑,他都觉得荒谬,想见就见,有什么好不安,现在轮到自己,这才知道戏曲上说的是真的。
他把高和畅所绘制的图画挂在书房内,母親劝他不要对春服市场魔怔了,他却不好说自己是在睹物思人。
在这之前,他以为每个女子都差不多,就像他的几个妹妹、表妹,都是差不多类型,好一点的像三妹、五妹,还懂得培养一下自己的兴趣,差一点的像梅儿跟小汪氏,把希望都放在丈夫身上,但不管好一点还是差一点,总之都不合他的心意,他没有想跟谁相处的感觉,直到高和畅出现。
她太不一样了,像紮实从土壤中长出的花朵,真实又有韧性,努力的养活自己,勤奋工作,而不是像那些大家闺秀只想嫁个丈夫靠,过门当奶奶、管帐簿,没有人生目标,寄托丈夫,寄托孩子,寄托自己的一生。
高和畅专注大事,不拘小节,这点让他很欣赏,娶妻如此,日子才有趣味。
只是不知道她对他是怎么想的——但这种事情也急不来,只能慢慢相处,想办法表现自己,吸引她的注意。
“我已经把那套红色的骑装送进国子司业府中,送衣服的娘子说,司业千金试穿后很满意,并且说要带这衣服去皇家春猎,等到春猎开始,应该就会有小姐上门指定要高小姐的衣服,我按照高小姐之前说的品牌概念,给这些汉服唐装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惠风』,以后高小姐所绘制,一律作为惠风品牌。”
东瑞虽然开放,但还不到用女子闺名作为贩售物的名称,她的名字出自“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于是用惠风取而代之。
褚嘉言觉得品牌这概念真的很好,以后他可以广告天下,有服装长才的他都能特别打造品牌,给予抽成,双方得利,如此一来,势必能将祖传的百善织坊更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