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之遥挑眉,围着男人转了一圈:“哟,听你这话的意思,嫂子还没彻底原谅你。谌哥,你这不行啊。年龄是涨了,技术还倒退了。”
又是憋笑的一天。
谌哥去江县好几个月了,他还以为早就抱得美人归了。结果就这?
哈哈哈哈,真的要笑死他了。
回去就当笑话讲给女友听,不愧是他。
宁之遥从小和闻谌玩在一起,对彼此的秉性一清二楚。从小到大除了谌哥的倔驴脾气,他就没服过其他人。
直到鹤玉的出现,宁之遥是眼睁睁看着好友怎么从一条疯狗变成舔狗的。他那桀骜不驯的谌哥,成了过去式。
闻谌握紧拳头,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宁小二,你是想打一架吗?”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宁之遥一点不带怕的,欠揍的挺挺胸膛,看他如何一句话拿捏好友。
“谌哥,嫂子最讨厌你打架了,你忘了吗?”
闻谌顿住,袖子下蜷缩成一团的手指不动声色的舒展开来。他淡定解释:“哦,我没忘。我跟你开玩笑呢。”
宁之遥见好就收:“谌哥,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有什么需要尽管说。对了,有空一起吃个饭啊,还没给你和嫂子介绍我对象呢。”
闻谌思索:“行,过两天吧。”
——
这一趟的重点,是带着媳妇孩子去祭拜母亲。
奔波了几个小时,鹤玉和声声有点疲惫,简单洗漱了下就回房间休息了。
床榻松软宽敞,母子俩并排躺着,头顶的水晶吊灯亮着温和不刺眼的光。
鹤玉想起还没和小崽子说此行的目的,侧头一看,发现他正在翻看着什么书:“这哪里来的呀?”
闻泽放倒杂志,露出小脸来:“柜子上拿的,妈妈。”
鹤玉瞄了几眼,封面上有一半是英文,诧异道:“英文你能看懂吗?”
她记得没和声声提过英文啊,学校也不可能教啊,难不成她家小崽子真是天才?
闻泽对英文的的确确是陌生的,上辈子还没等到学英语的时候,他就失去了自由。他把内容反过来,“妈妈,里面有中文。”
鹤玉‘嗯’了声,又问:“声声,知道明天我们要去干什么吗?”
闻泽合上书,认真点头:“知道,去看奶奶。”
鹤玉没有感到意外,那天和闻谌说话并未避着小崽子。
她其实有过犹豫的。
声声一直待在江县,对他而言,S市就是个陌生的城市。她更不想让声声和闻自扬接触。
虽然没见过闻谌的母亲,但闻谌鲜少的描述中可以得知,那是个温柔可怜的女子。和闻自扬不一样。
闻谌的母亲生于四十年代初,是木家不受宠的三小姐,且不是正妻生的孩子。在那个吃人的年代有着惊人的美貌,并不是一件好事。
正值豆蔻年华的木清烟,无意被花花公子闻自扬一眼相中,并多次苦苦追求。
那时候的国家战火纷飞,S市也不免陷入泥潭中。木家的情况很不好,原本是打算将木清烟当做礼物送出去的。所以,英俊多金的闻自扬是她当是最好的选择。她也没有别的选择。
几番犹豫后,最终答应了他的追求。
闻自扬最终抱得美人归。
可惜这份凭借美貌换来的婚姻,并没有持续多久。闻自扬新鲜感过去后,再次回归了情场浪子的角色。
在闻谌出生不到半年,木清烟郁郁寡欢。而备受宠爱的赵小莲不知用什么法子蛊惑了闻自扬,竟抱着一个比闻谌还要大几天的幼儿,出现在别墅中。
这个幼儿,就是闻训。
自那之后,木清烟心灰了,身体也彻底垮了。
闻谌五岁那年,木清烟因病去世。闻家再也没了真心爱他的人。
鹤玉很少问闻谌关于他母亲的事,知道的大部分都是交往期间他主动说的。那个时候的她,在世上还没有留念的人,甚至不太能理解人类为什么这般脆弱。
她活了几百年,在山里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生活。
后来,鹤玉经的事越多,好像有点能理解了。
木清烟自小受的便是传统大家闺秀的教导。对她而言,闻自扬不仅仅是丈夫,也是给了她新生的人,更是断了她希望的人。
她从始自终喜欢的是那个从天而降、救她于水火之中的英雄,而不是花花心肠的闻自扬。
年幼的孩子,也不是她支撑活下去的动力。
鹤玉胸口闷闷的,摸摸小崽子的头,“声声,他五岁就没有妈妈了。”
换句话说,是看不到希望的木清烟抛弃了这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