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夏洛克同人)【福华HW】Always+番外(2)

然后那只手穿过了那个人,拿起挂在壁炉墙上的一张照片。Rosie惊异地睁大眼,看着被一只手从身体中间穿过的人。现在那个人又回到了原来的表情,绿色的眼睛紧盯着面前的人。John一点点往后退,直到退到红色沙发旁边,像被绊倒似地跌进满是尘埃的沙发里。他的眼里残留着爆炸后的废墟,被浇灭的希望如同眼泪。

许久,他拉过Rosie,给她看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两个人,一个是她的父亲,笑得开怀,另一个是壁炉前的男人,穿着跟现在一样的黑色大衣,似乎不太情愿照相,但也把手搭在她父亲身上,露出一个笑容。

“这是Sherlock,”她的父亲说,“Sherlock Holmes,你的教父……我最好的朋友。”他垂下头,手肘撑在膝盖上,手掌扶住额头,遮住眼睛。照片从他的手里滑落下来。Mary在他身后,手放在他肩上。Rosie看见Sherlock蹲下来,似乎想伸出手拥抱John,又把手伸向那张照片试图把它捡起来,而他的手拿不住照片。

Rosie把照片捡了起来,放回她父亲的膝盖上。她的教父虚拍了一下她的头,微笑道:“好孩子。”

第2章

Rosie还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看不见Sherlock Holmes,为什么他们要这么疯狂地寻找他,为什么他们都看起来那么悲伤。但从那以后,她的父亲开始跟她讲Sherlock Holmes。讲他们的历险,讲Sherlock是多么聪明得让人讨厌,讲Sherlock是多么勇敢得让人怀念,讲他如何来,如何走。那些故事听起来很遥远,如同跌宕起伏的电影,跟他们的生活太不相关。

她会问她的父亲:“爸爸,你用枪杀过人?”“你去破过很多案子?”“你被很多警察追?”多不可思议!这个闲暇里最多看看报纸写写博客,走路慢悠悠,庸庸度日的中年人,曾有过那么精彩的历险吗?她差点怀疑是自己父亲在用故事书骗她。而John无奈地笑道:“是啊,我曾经是。”

在燃剩灰烬前,他也曾是一团火焰。

但他们没有再去过贝克街,Rosie也没有再见过Sherlock Holmes。她在成长的过程中懵懵懂懂地试图理解她父亲讲的故事,也有些怀疑自己当初见到的是不是幻觉而已。直到有一天,她的父母给她换上了黑色的衣服。她讨厌黑色,于是瘪着嘴不高兴,但她的父母没有妥协。他们也穿着黑衣,表情严肃。

那天,他们再次去了贝克街。这次他们一起上了二楼,Rosie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那儿,真实得很。他还穿着和上次一模一样的大衣,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他们出现在楼梯口。他的目光在John身上停留五秒,扫过Mary和Mrs. Hudson,最后停留在小女孩脸上,跟她比了个噤声的动作。

“这几天我又打扫了一下。”Mrs. Hudson说,“今天Molly也来了,晚点Mycroft和Greg应该也会来。”她的声音落下后,没人再接话。一排大人静默地站在因为少了一个重要的人而显得太过空旷的房间里,只有Rosie在悄悄地跟Sherlock做鬼脸。

John缓慢地走到Sherlock之前常坐的黑色沙发前,伸出手拍拍沙发背,些许在打扫中逃脱的微尘在阳光中扬起。他深呼吸一口气,开口:“这是……第四年。Sherlock。”

“上次你装死的时候,我祈求你给我一个奇迹……你听见了。我还想再,”他喉咙仿佛被堵住了,连吞咽空气都艰难,“再求你一次。”他的声音带着鼻音,每次沉重的呼吸都像微弱的抽泣。

“不,要,”他停顿很久,胸膛激烈地起伏,Mary走过去,握住他颤抖的手,他从快噎死自己的情绪里挤出最后一个词,“死。”

不要死,Sherlock。

他知道自己或许是太过贪心,但得到过一次恩赐的人总是会止不住地祈祷第二次奇迹。他值得这个奇迹,不是John Watson值得,而是Sherlock Holmes值得。他是这世上最聪明、最美好、最伟大的人,他值得活着。

他应该要活着。

Rosie看见卷发男人伸手,小心地覆盖在John放在沙发背上的手上。John垂头站在那儿,如同被抽去了生气的木偶,空洞僵硬。过了许久,他咬咬嘴唇,加上最后一句话。

“我很想你,Sherlock。”

只有Rosie听见了那句回答。

“我也很想你,John。”

第3章

Rosie长到六岁时,去看Sherlock的机会就多了很多。

John和Mary重新开始了诊所的工作。这是一份再正常不过的工作,没有凶杀、警察、手枪,没有凌晨在大街上的奔跑、令人心惊胆战的意外和层层相扣的阴谋,没有敌人、士兵和战场——没有Sherlock Holmes。

他们有时忙得没法好好照顾Rosie,而愿意接替他们来带带这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的人多得要排队:毒枭的前任妻子、Rosie的教母Mrs. Hudson,女孩的另一个教母Molly,自称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的苏格兰场警长Greg,分分钟掌握大英帝国生死的高级官员Mycroft。他们激烈地竞争对Rosie的临时照看权,Mycroft甚至使出过临时外派Greg去办一个千里之外的案子的损招。但决定权还是在Rosie手里,而Rosie最喜欢去的是Mrs. Hudson家。倒不是说Mrs. Hudson跟她玩的游戏比Molly好玩,也不是她照顾得比Greg更细致,甚至不是她家的茶点比Mycroft提供的好吃(她得承认,Mycroft的甜点最好吃了),而是因为她可以去221B,去见Sherlock Hol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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