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啊,蹭蹭。”我蹲下身来,摸了摸它圆圆的脑袋,“今天没给你买吃的。”
蹭蹭张嘴朝我叫,没有声音,它是一只可怜的哑巴猫。
我叹了口气,正要站起身来,灌木丛中忽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以为是猫,没太在意,可就在这时,一个男人猛地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蹭蹭被吓得飞跑,我则一个不稳,跌坐到地上。我没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因为他动作迅猛,早已逃出了我的视线。
我从短暂的失神中反应过来,正要爬起身,又一个男人不紧不慢地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我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又愣住了。
“你没事吧。”那个人走过来,弯腰朝我伸出手。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他长得很英俊,气质也很出众,但令我费解的是,他穿着一身跟他的形象和气质很不协调的猫咪装,而且他的头上还戴着个黑色的猫耳朵发箍。
他见我迟迟不来握他的手,便主动握住我的手,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我站稳了,发现他个子很高,我身高一米八零多一点,他还比我高半个头。
“你别这样看我。”他笑了,说:“我不是变态,刚才那个人才是变态。”
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他有点眼熟。他打量了我一下,忽然取下头上的猫耳朵发箍,把它戴在我头上。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转身朝景湾花园西侧的小门走去。
我回到家里,洗了个澡,躺到床上。我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形象,那个形象便是七年前我在公墓里遇见的男人。那个男人的形象忽然又和我先前在楼下遇见的男人的形象重合在一起,我忽然明了,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是他!”
就在这时,被我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一声。
我拿起手机,用拇指滑开屏幕,看见我叔父发来的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很简单,叔父说要我明天去他家拿个东西。我回他说:现在几点了?你又在熬夜了!早点睡吧,我明天早上过去,你得帮我开门啊!
我把短信发送出去,便放下手机,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本书,翻看起来。看得累了,我便睡着了。
我叔父家住在荣恩街,从我住的景湾花园走过去,只要十来分钟。第二天早上我在家里吃了早餐,便来到叔父家门前按门铃。过了好一会儿,叔父才把门打开。他穿着件睡袍,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
“吃早餐了吗?”他一边问我,一边朝房间走去,看样子他还想接着睡觉。
“吃了。”我说。
“那就好。”他打了个呵欠,回头看看我,“你的信在茶几上,是任为寄来的,他肯定以为你还住在我这里。”说完,他便走进房间,把门关了起来。
我走到茶几前,拿起茶几上的信封,坐到沙发上,把信封拆开。信封里只有一张摄影展的邀请函,我看了看时间和地点。摄影展正好是举办到今天晚上为止,而地点正好是S市的趣意园,这个趣意园就在景湾花园后面。K市也有一个趣意园,我在K市念书的时候,只是听说,并没有去过那里。S市的趣意园是前年才建成的,因为离我住的地方近,所以我没事常去那里闲逛。
寄邀请函给我的这个人是我的高中同学,名叫任为。我们读高中那会儿,任为家和我叔父家在一个小区,我和他又是同班同学,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关系再亲密也没有了。高中毕业以后,我到K市上大学,任为和父母移民到加拿大。我们已有七年没见过面了。
我坐在沙发上回忆着过往的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到十一点半钟的时候,我叔父又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咦?”他瞪着我说:“你怎么还没走?”
我回过神来,看了看手表,说:“已经十一点半了,我看我还是在你这里吃了午饭再走吧。“
他皱起眉头,很不耐烦地说:“我不做饭的,最多陪你去餐厅吃。”
“好吧。”我转念一想,“趣意园里新开了家粥店,我们去那儿吃吧,我买单。”
“行。”他转身回房间换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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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 2
趣意园里新开的那家粥店名叫“毎粥”,粥店内没有做复杂的装修,甚至连墙壁也没有粉刷过,一直保留着灰色砖块墙本来的面目。天花板上没有吊顶,只挂着几盏带白色灯罩的吊灯,红黑两色的管道在天花板上纵横交错。店内的创意设计和装饰只在细节处凸显出来,让人看了不觉累赘,只觉清新自然。
我们在角落里的一张方桌前坐下,看过菜单后,便叫服务员过来,点了一份鹧鸪基围虾粥和一份烤茄子,让服务员去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