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美人妈相亲后带我躺赢[七零]+番外(647)

她之前在首都的时候,去过一次黑市,所以对于去黑市,也算是有了经验。

算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胜利公社的黑市,就在那两个街道的中间,一过来就能看到站在街道口的人,他们神色和外面的人不一样。

怎么说呢?

那是带着一股天然的警觉和忐忑害怕。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沈美云来到黑市以后,没去找散客,而是进了街道里面后,敲开了一家破破烂烂的门。

“六哥在吗?我找六哥。”

这话一喊,屋内的人顿时警惕起来,“我们这里没有叫六哥的。”

沈美云,“我是熟人介绍来的,找金六子。”

喊六哥是尊重,但是喊金六子,代表着确实是熟悉的人。

要不然,也不会连带着对方的名字都能知道。

要知道,晓得金六子本名的人,可不多啊。

果然,随着沈美云这话一落,不一会的功夫,原本紧闭的大门,咯吱一声被打开了。

门内走出来一位约摸着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留着寸头,瞧着样子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你找我们六哥?”

沈美云嗯了一声,“找他做一笔生意,大买卖。”

这——

那少年迟疑了下,晃动了下竹竿一样的身板,四处看了下,“你进来吧。”

沈美云点了点头,随着少年进去那院子后,她这才惊觉,从外面看着一处破破烂烂的屋子。

进去以后却是九拐十八弯的,走过了一个连廊后,这才到了正房内。

沈美云看着这屋子讶然起来,因为这屋子的构造和老北京四合院像极了。

只是,是老北京四合院的缩小版。

“你看出来了?”

少年叫沙竹,处于变声期,连带着声音也跟公鸭嗓一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沙竹有些意外,“我六哥说,能看出来我们房屋构造的人,都是我们六哥的顾客。”

六哥说,这种顾客非富即贵,手里都是有好东西的。

是他们的大顾客。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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