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美人妈相亲后带我躺赢[七零]+番外(1681)

出了驻队就要自己讨生活了,可不能像是以前那样没眼色了,为此,他还推了下高大山。

高大山人如其名,跟个小山一样,他往这里一站,店铺就跟着逼仄了几分。

沈美云想了下,“你们先回去休息?”

“休息一天吧,晚上在过来接人,估计八点钟左右你们过来。”她看了一眼林西河,把身上的钥匙交给他,“你帮我带他们回去休息,另外,带他们熟悉下楼下吃饭的地方。”

林西河叹口气,认命的接了过来。

谁让,他们这些人里面,就属自己白天最忙呢。

眼看着嫂子让他们回去休息,洪武顿时急了,“嫂子,你还是给我们找点事做吧,不然我们这是吃白饭了。”

高大山也连忙道,“俺不能吃白饭。”

这——

店铺就这么大,他们两人人高马大往这里一站,怕是顾客都被吓的不敢进来。

基本上店铺有三个人的情况下,就能忙过来了。

沈美云捏了捏眉心,“真要忙?”

洪武点头。

高大山也是。

“这样吧。”沈美云,“送他们先去高蓉那,服装厂的活多的很,让他们先做着。”

她也明白两人的顾虑,刚从驻队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怕自己闲着了,到时候别丢了工作。

林西河,“也成。”

他看着高大山那身板,有些眼馋,拉着沈美云去了旁边问,“我听蓉姐说,你这是从驻队找来的退伍兵?”

沈美云点头。

林西河搓搓手,激动道,“介绍我一个呗。”

他这瘦弱的小身板,也需要保镖!

第282章

沈美云愣了好一会,“介绍你一个?”

“你要保镖?”

林西河点了点头,挺直了腰板,“沈老板,你觉得我这小身板能抵得住几次抢劫?”

这还真把沈美云问住了。

林西河的个头不算高,他算是典型的南方人。能遭得住几次抢劫,或许一次就噶了。

沈美云轻咳了一声,“你要几个保镖?”

林西河想了想,“我目前的生意要一个就够了,护送我回家存钱还有进货的时候,也要跟着我。”

像他这种人到了进货的时候,基本上身上都是拿着大额现金的。

被抢一次,都会伤筋动骨,每次这种时候,林西河就全副武装,但是尽管这样还是提心吊胆。

他之前压根没想过还可以请保镖这件事,但是沈美云请来的这两个人,倒是给他提了个醒。

见沈美云没吱声。

林西河忍不住问了一句,“很贵吗?”

“啊?”沈美云懵了下。

林西河,“如果实在是太贵,那就算了。”他举着自己瘦弱的胳膊,“我应该能抗个一两次吧。”

不是很确定的样子。

尤其是外面出事还不止一次。那些盲流子,抢劫犯,专门盯上了他们这些做做生意的人。

沈美云失笑,“不贵,我给洪武和大山开的工资是一个月七十。”

比陈银叶工资高十块,但是因为工种不同的缘故,洪武和大山他们的工作风险高的很。

不出事还好,一出事那就是拿命搏。

所以,自然也就不一样,不过陈银叶的工资,沈美云后面还是会给她继续调整的,她的方向是和店铺销量挂钩,只是这是以后的事了。

林西河一听一个月才七十,他当即一拍手,“那你给我请两个。”一个月一百六的工资,他还是出的起的。

像他这种做批发生意的人,一天挣的都不止一千六,这样一比较,一个月花一百六保护人身安全,倒是能接受。

沈美云把话给他说明白,“七十一个月是基本工资,我还给他们管吃住,若是真遇到大问题,管丧葬不说,而且还要给他们亲人赔一大笔钱。”

这是买命的钱。

当然,不到万不得已,可能不会到这一步,但是保镖这一差事确实是这样,平时闲的打屁吃,但那是真要忙起来的时候,那才是要命的玩意儿。

林西河,“这是当然的。”

“他们若是为了保护我牺牲了,我理应管他们的后事。”

他是商人,但不是奸商,更不是狠辣无情的商人。

沈美云,“那成,你等我几天,我让我爱人在安排送过来。”

“等到了我和你说。”

林西河嗳了一声,喜滋滋的领着洪武和高大山去去了,高蓉那边的服装厂。

刚好高蓉那边的服装厂缺人的厉害,过去不管做什么,总能帮得上忙的。

像是洪武和高大山这种,只有忙碌才会让他们心安。

他们一走。

店铺的氛围顿时轻松了几分,实在是洪武和高大山两人太过具有压迫力,人高马大的两人往店铺一站,连门口想进来买衣服的顾客,都要犹豫片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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