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乐乐举手:“如果我当唯一的电灯泡时,一定发光发热照亮你们的爱情。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啊!”
孟千屿:……
小院干净,但地中间黑了一块,好像被火烧过。
屋内布置得很干净,有一间厨房、一间院落中的茅房,两间小卧室。
为了安全起见,沈洵将两间卧室的床并排摆放在一间屋子内,在恐怖故事中分路而行才是大忌。
此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叩叩叩。”
一个老婆子推着咯吱咯吱的小木车,车中摆着一搪瓷盆,盆里装着热腾腾的汤面:“吃完了自己刷碗,这是饭。”
她将小木车推到院子里,头也不回的一瘸一拐走了,嘴里还嘟囔着“晦气地方”。
孟千屿注视着她逃命似的背影:“这户人家这么避之不及?”
“应该说是让让人厌恶,否则也不会划掉‘优秀’两字了。”沈洵说。
汤面端入屋内,五人围在床上吃起来。虽然只有这一道菜,但好在味道不错。
不一会儿就吃饱了。
吃过晚饭,孟千屿和沈洵开始搜寻房间。
所有家具摆放整齐,书架上立着两三个相框,其中都有一位年轻男人。
相框和照片都很新,大概拍摄时间是这一两年,由此推算男人应该是二十七八的年纪。
孟千屿将照片反过来,看见了一小行字:【三喜、村长、集市】。
“……三喜。”孟千屿重复了一遍。
“你听过?”
孟千屿点头:“村民曾经说‘三喜都尝过那个女人的滋味’,女人指的是小翠,那么三喜很有可能是小翠的男朋友。因为小翠让村子经受灭顶之灾,所以她的男朋友也遭人唾弃不能幸免。不过,看起来三喜和村长的关系还不错啊。”
沈洵手指描摹着照片上年轻男人的面孔:“看起来很单纯,从样貌神情来看应该从小在玉山村长大,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线索。”
然而孟千屿翻遍了整个柜子,都没有再找到任何一张相片:“他们谈恋爱不照相吗……诶……不对,”
孟千屿灵机一动:“快跟我走,应该有东西被处理了……”
两人脚步飞快来到了院落中的茅房,这里很久没使用过,没什么味道,但嗡嗡乱响的苍蝇无不提醒孟千屿这究竟是什么地方。她指了指黑洞洞的坑位:“牺牲你的时候到了!”
沈洵难为情:“不是吧?”
孟千屿无所谓的双手一摊:“谁承诺会对我付出的?”
“这么说你是想……”
“没有。”
沈洵像一只耷拉耳朵的大狼狗:“真拿你没办法,你这就是白嫖。”
孟千屿说:“那怎么了,我嫖你是你的荣幸,怎么没看见我去别的男人?”
沈洵拿了个根铁棍勾勾掏掏,勾上来不少已经燃烧了一半的照片,以及半本相册。
玉山村的人恨不得毁掉小翠的一切踪迹,定然放不过这些相册。而能烧掉的只有这一个地方——茅厕。
毕竟他们也不想脏了其他地方。
孟千屿嫌弃得后退,拉开和沈洵的距离:“快看看是不是两人的合影?”
“是。”
照片上的姑娘皮肤雪白,笑容浅浅,明眸皓齿,而男孩子也长得很好。
只不过他俩并没有完整的一张合影,而是在同一地点分别拍的两人。
这算什么?
沈洵说:“看起来他们在秘密恋爱,否则不会没有合照。这应该是小情侣在限制之下做出的最出格的举动。”
毕竟,也有没有公开恋情的小演员会做相同的暗戳戳举动。
孟千屿赞同:“还发现什么了?”
“这两人在一起也就是今年或者去年的事情,因为小翠的照片都是一个时期照的。”沈洵说。
“妹妹呢?”孟千屿问。
沈洵皱眉:“没有妹妹。”
孟千屿又不说话了。
不可能啊。
有姐姐就应该有妹妹。
“还有这本线索?对了,皮肤。”
“找到了。”沈洵说,“这张照片的落款是2月19日,也是日记中提到她皮肤开始泛红的时间,你看看。”
“哎呦,我可不想看!”孟千屿跳脚。
“不脏。”
“不脏你拿起来啊。”
“那之后还能牵你的手吗?”
“你闭嘴吧。”
孟千屿侧头看了看,这副样子和在塔中镜子映出的模样相近。
那么,从两个月前村民们还在吃喝玩乐的情况来看,小翠应该是第一个“玉人”,拍照的时候她的身体逐渐出现异变,也就是定义上的“母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