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霍去病打通了河西走廊之后,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胡椒才被带回中原。
葱姜可以去腥,西汉时期倒是有,由于珍贵,并未曾传入百姓家。
这个时代真是哪哪都不好,啥都没有,吃食也简单。
息禾想到这,砸吧砸吧嘴。
可惜了。
息禾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要是有葱姜就好了,可以焖煮去除腥味,煮出来的味道定是极美。”
霍去病闻言讶异的看着她,无奈道:“你说的喜欢,便是喜欢吃兔肉?”
息禾不明白他为何这般问,点点头:“自然。”
兔兔这么可爱,自然是要吃兔兔啊。
霍去病打量着息禾,此时她只穿了破破烂烂的麻衣,雪白的胳膊被布料磨得泛红,自己看上去就是可怜胆小的兔子。
此时她摸着兔子的耳朵,看上去对兔子极为喜爱,没想到竟是对它的肉垂悬欲滴。
想到这,霍去病收回目光。
林娘子见霍去病与息禾都是不像是会下厨的人,便道:“这兔子我来处理吧。”
霍去病拒绝了:“无碍,我来处理即可。”
息禾不会做菜,连番茄炒鸡蛋,她都掌握不好火候。
因此不敢吭声。
霍去病说完便干净利落的将兔子给宰杀,将内脏丢掉,然后将兔肉切丁。
可爱的兔兔便成了一盘肉丁。
西汉发现的铁矿少,因此铁器也少。
平民大多用的是陶瓷焖煮食物,而用青铜制成的鼎只有权贵才用得起。
铁锅推广到民间作为炒菜,已经是宋朝的时候了。
由于陶瓷的导热效果没有铁锅好,做饭的时候会比较废木柴。
像兔肉这样的肉类想要炖熟炖烂,只能小火慢慢的熬煮。
兔子膘肥,霍去病先将肥肉放入陶锅中焖煮出油,之后再将肉丁与盐放入锅中焖煮。
小火慢炖了两个时辰,兔肉变得松软,看上去变得十分的可口。
息禾在一旁观看,好像味道不错的样子。
到了酉时初,林娘子的丈夫和婆婆从地里回来了。
这时,兔肉刚好出锅。
林娘子的丈夫和婆婆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许是霍去病的气场太强,他们有些拘谨放不开。
息禾却不讲究那么多,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兔肉,绵软的口感在口中化开,味道还不错:“好吃。”
她道:“公子,没想到你还会做饭?”
霍去病颔首:“这有何难。”
军队行军会随身携带干粮,若是在山林中,也会打些野味改善伙食。
他在军中接受训练,自是什么都会些。
息禾闻言不敢说话,就算不难,她也不会。
吃过饭后没多久,勾钺和青章带着部曲找来了。他们亦是风尘仆仆,想来是这一路寻她受累了。想到此,息禾便有些愧疚。
青章扭捏的走到了息禾的面前,像是做错的孩子:“姐姐,对不起,都怪我不谨慎才让你让那些江湖人给劫持……”
“跟你没关系,不用自责。”息禾摸了摸青章的脑袋。
青章仰头看息禾:“姐姐,你不怪我?”
息禾无语:“怪你干什么,要怪就怪那些想要杀我的人身上。”
她自己都是大人,自己不谨慎失踪怎能怨恨一个孩子。
另一边,勾钺在一旁上下打量了息禾。
见她除了面色有些苍白,精神还算不错,便将心放回了肚子里。
随即他收回眼神,将一个朴素的匕首递给霍去病:“公子,这是您让我准备的匕首。”
霍去病接过,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
他的手抚摸着匕首,随后递给息禾。
这是他让勾钺专门给她准备的。
“给……我的?”息禾看着面前的匕首,匕首的刀身很短,匕首的握柄刚好能一直手抓住,正可以贴身收着。
霍去病颔首:“对。”
匕首锋利,上面也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宝石点缀,看上去极为顺眼。
息禾眼睛眯了眯:“谢谢公子。”
就在说话间,房间里传来一声妇人的惊呼。
“林娘羊水破了,你傻愣着干嘛,快去叫稳婆。”这是林娘子的婆婆王婆子的声音。
“娘,我马上去。”
息禾收好匕首,懵圈的看着往外冲的男人。
林娘子的丈夫刚从房间里冲了出来,便见到家门口站了许多人,他肩膀有些瑟缩。
听到房间里林娘子的痛呼,他立即回神,急匆匆的往村尾跑去。
王婆子扶着林娘字坐靠在床上歇息,便前往厨房烧水。
“林娘子要临盆了?”息禾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