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祭奠完,收拾东西准备下山时,冷不丁看到墓碑旁边,有一串方形的凹陷。
宽度有两公分,像女人的高跟鞋印。
但是吧,谁家的高跟鞋,能有那么宽的鞋跟呢?
而且,也仅有一边脚踩。
陆康脑海里顿时勾勒出一名一条腿的女人,踩着双至少七八公分高的高跟鞋,弹簧般,蹦蹦跳跳的来山上祭奠?
啧,难度系数不是一般的大。
好在他又在那凹陷旁边,看到了个男人的脚印。
才后知后觉的醒悟:应该是一个行动不便,拄着拐杖上来的人。
想想自己两条腿走石阶,都费了半个多小时。那位独腿故人,也真是难为他了。
陆康走后不久,旁边的树丛晃动一下,蹲麻腿的林笙就着一根拐杖,才敢缓缓直起腰。
那束黄白相间的玫瑰,是他放的。
原本完事后,是要下山的。抬头看到不远处上来一个人,情急之下,就缩进树丛里。
没想到,这个人是陆康,也是来给谢珉祭奠的。
林笙不想被他发现,只得尽量蹲低身子,耐着性子等他离开。
陆康可能一个人生活久了,平时连个发牢骚的人都没有。
他抱着师父的墓碑,絮絮叨叨了接近两个小时,才意犹未尽的直起身。
林笙捣着拐,小心翼翼往山下走,天快黑的时候,才好不容易回到山脚。
这里位置偏僻,很少有车辆经过。
林笙站在路口等了许久,都没等到车。
“早知道,把那辆出租车包下了。”
他有些后悔,几个小时前拒绝了司机的提议,没舍得多出两百块钱,把车留下等他。
此刻,站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荒山大马路牙子上,还真应了那尖嘴猴腮司机一句话:
“来时容易回去难,等到天亮都甭想等到车。”
关键,今儿个是阖家团圆的中秋节。
大部分人都在家里吃团聚饭,跑到荒郊野外上坟的,恐怕只有陆康和他了。
林笙拦不到车,只得顺着公路一步步朝进城的方向走。
天渐渐黑透。
就在他快要失去希望,打算在野外过夜时,突然从后方缓缓驶近一辆SUV。
陆康坐在车里,瞅到前方一步一摇的拄拐人,远远按了声喇叭。
凑近些后,将车玻璃摇下来,伸出半拉个脑袋,对着那人背影,热心肠的问:
“哥们,需要帮忙吗?”
林笙回过头,汽车光打在脸上,映的他更白了。
陆康觉得此人有些面熟,打量片刻后,惊讶的叫出声:
“咦,小警察!怎么是你?”
“……”林笙愣在当场。
他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人不是早就下山了么?怎么这会儿还在此地晃悠。
陆康:“回城吗?我捎你啊。”
“谢谢陆队。”林笙求之不得。
他单腿蹦到车跟前,拉开门。先将拐杖塞进后座,自己才钻到副驾驶的位置上。
陆康发动车子,漫不经心问:“你也是来祭奠的?”
林笙本想扯个谎,蒙混过去。
但,瞅到陆康敏锐的眼睛,似是有意无意的从后视镜里,瞟向那只泥泞的拐杖。
他好看的眉微微蹙起,应该都猜到,黄白相间的玫瑰,是谁放的了。
林笙老老实实回答:“是的,我来看望一下谢老师。”
陆康快速瞥了他一眼,好奇的问:“你也认识谢队?”
林笙拿不准主意要不要给他讲实情,便含糊的点点头,回道:
“嗯,以前上大学时,他给我们讲过课。”
陆康没起疑心,附和道:“我也是听过谢队的课,才毕业后,说啥要挤进刑侦队。”
回去的路上,两人关系不是很熟。往往没聊两句,就开始冷场。
还好林笙总能在沉默间隙,找到新的话题,让气氛没那么尴尬。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
汽车不知不觉中,已经进了城区,陆康望着前面的红绿灯,再有一个十字路口右拐,便是警局家属院了。
神经大条的他,竟然忘了车里还拉着个林笙,没有提前问问人家的住址。
看来,今天绕路成瘾了。
他的确比林笙先下的山,以前与老邢一起来,曾被他领着走过一条近道。
谁知,等他自己开车去穿近道的时候,却迷失了方向。兜兜转转许多冤枉路,又回到起点。
这才与迟下山,又拦不到车的林笙遇上。
以前垃圾桶里捡小五,今儿个荒山野岭捡了个小警察。
旁人有吸金体质,他倒好,吸人。
林笙盯着车窗外的万家灯火,愣了会神,一直并没有报地址。
陆康还以为他走神,没听到。等红灯的时候,又重复问了一遍:“你住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