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娇说完,直接就往门口走。
她三姑见状,也跟着往外走,而范大军则朝着林雁走了过去。
只是两人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身后的范大军发出一声惨叫。
等两人转身,就看见范大军抱着小腿倒在地上,小腿上扎着一支短箭。
“快来人啊,杀人了,林老二大姐林雁杀人了!”
黄玉娇在看到范大军腿上那枝箭时,不但不慌,还显得异常兴奋,立刻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喊。
而她三姑则抱着范大军哭的撕心裂肺,仿佛她儿子已经死了一般。
林雁没有说话,趁乱走到录音机前,把里面的磁带拿出来装进兜里,又写了一张纸条攥在手里。
周围的街坊邻居很快就围了上来,虽然他们都不相信林雁会杀人,但范大军腿上那枝箭却是实实在在的,事实摆在面前,即便他们不信也无法帮林雁说话。
李大妈这时也闻讯赶了过来,林雁见状,把刚才写的纸条塞进了她的手里。
李大妈见林雁的神色镇定又坦然,又看向那明显就不像好人的三人,大概也能猜出一二来。
她退到人群后面,把林雁塞给她的纸条打开看了看,上面写着一串号码,和李恬的名字。
其实这个号码林昭走前也给李大妈留了一个,她请李大妈帮忙,要是家里出什么事,就打这个电话找一名叫李恬的警官过来帮忙。
现在林雁也让她找这位李警官,她让后赶来的花花婶看着些这边,自己则跑回去打电话。
城南分局这边很快就来人了,简单问了一下情况后,就把林雁和范大军他们带走了。
林雁跟花花婶打了个手势,请她帮忙看下店,还有转告她爷爷不要急。
花花婶一时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让她不要担心,说会找人想办法救她。
林良生因为去买鸡了,一时半会恐怕回不来。
城南分局里,范大军他妈声泪俱下:
“我们不过是听说林家炸鸡店的炸鸡好吃,便想过来买些回去尝尝,谁知那个哑巴明知我们娘俩不识字,还硬要我们自己看价格,我们哪里会看。她见我们不识字,就瞧不起人,还写字给我侄女看,说不欢迎我们让我们走,我们只是走的慢了些,她就射箭杀我儿子,要不是我和侄女跑的快,恐怕她要连我们俩一起杀!”
另外一边,林雁也把黄玉娇三人进屋后的所作所为都写在了纸上,给负责给她录口供的警察看。
双方各执一词,也没有其他证人,而且范大军腿上中箭是事实,人已经被送去了医院。
现在的情况,明显对林雁很不利。
但林雁神色坦荡,写在纸上的口供也很符合逻辑,一时之间警察同志也没有个结果。
于是他让林雁好好想想,还能不能提供一些细节。
林雁又写了一行,说自己能想到的都写了,至于其他,要等城北那边公安局的李恬警官过来她才能说。
李恬和于越他们上次在城南抓获杀人犯的事,城南分局这边的人自然也清楚,而且也知道上次还是林昭协助才把那个十分危险的杀人犯给抓住的。
所以林雁这个要求,城南这边的警察也并没有为难,甚至还给城北那边总局打了电话。
不过他电话打过去的时候,李恬已经出去了,看样子应该是已经往这边赶了。
李恬来的很快,还带了一个人,于越。
他们一进审讯室就听见范大军他妈还在一口一个哑巴的骂,不仅李恬皱起了眉,就连于越都沉了脸。
他们来之前,已经去医院看过范大军了,于越跟犯人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什么样的人没见过,那个范大军一看就有问题,就连看见李恬时,竟然都狗胆包天的眼睛发直。
如今看到他妈也是这副德行,再比对分局这边同事拿给他的两份口供,即便不是出于私人感情,于越已经可以判断,这件事的起因绝对在范大军他们三人身上。
只是他没有证据,不过刚才这边同事给他口供的时候,说过林雁要见李恬的话,于是便和李恬一起进了林雁所在的那间审讯室。
打开审讯室的门,只一眼,于越就知道,这事问题肯定出在那个王八蛋范大军身上。
只是怎么没有人告诉他,会做那么好吃的炸鸡块的姑娘,竟然长成这样,他原本还以为碎花裙大师的姐姐,自然也是碎花裙大姐。
即便于路把他的林雁姐夸成了一朵花,于越也从来没相信过于路的眼光,毕竟于路也是一直那么夸林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