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宫中,金针封顶。
拼命全力,要留一□□气。因为她曾答应过他,这只是分别——而不是抛弃。
她说过,终有一日,他们还会再见。
【殿下,你是奴婢见过最好最好的人,殿下定会长命百岁。待到再见之日,奴婢一定已在家中养得、白白胖胖圆滚滚的啦!到时候,殿下说不定已经认不出奴婢了,但是,肥肥一定认得出来——】
【所以,喏!】
十五岁的谢沉沉把手里的狸奴高高举起,举到他跟前。
他记得她的眼是如何弯成一对月牙,眼中藏着璀璨星光,灼灼而亮。
小宫女开朗地笑着,说:【这,就是奴婢与殿下‘相认’的暗号!】
第111章 钥匙
有了在御花园中的“前车之鉴”。
等被魏弃带到朝华宫, 又被循声而来的谢肥肥扑了满怀时,沉沉已经无力再辩解,只得自暴自弃地、把直往自己怀里拱的雪团子搂紧。
魏弃侧头问她:“解姑娘, 听说你天生与鸟兽亲近?”
谢沉沉:“……”
这是把她曾经在他跟前找过的借口都背过一遍了。
她被他哽得没话说,含含混混地应了声“是”。
怀里的谢肥肥如今却实在敦实得犹如秤砣,她只抱它走了一小段路, 左手已酸得抬不起来,右肩伤口下又开始隐隐作痛。
可饶是如此,她亦不可能开口让魏弃来抱。
只好悄摸把手一松, 冲怀中一贯精明的狸奴努了努嘴——示意它跃下地去。
谁知谢肥肥竟一反常态的不依不饶, 扒拉在她胸前, 死活不肯撒手……撒爪。
沉沉一怔, 低下头去,与它那一蓝一金的异瞳四目相对。
莫名的,竟从里头读出点暗幽幽的委屈:真仿佛薄幸郎遇着痴情女,一时间哭笑不得。心道好罢,自己养的自己抱,理所应当,便打算咬牙撑过这段路。
结果,怀里的雪团子没捂热, 旁边忽横出一只筋骨分明的手臂。
谢肥肥颇警戒地一扭脑袋,作势要咬。
看清楚伸手的人是谁,却又灰溜溜地收起尖牙, 任那人提溜着后脖颈皮将它拎起。
“谢肥肥, ”魏弃微微一笑, 道,“你说, 给你取名字的人,是不是早就看透——你是个什么秉性?”
谢肥肥讨好地冲他扒拉两下。
见他没“反对”,索性轻车熟路地爬上他左肩。
这回,倒是不吵不闹了。
只是小崽子看着碗里想锅里,仍是眼巴巴地盯着跟在魏弃身后、落后半步的谢沉沉看。
沉沉只觉那模样莫名喜感,忍不住摇头失笑。
唯恐被魏弃发现,赶忙又碎步跟上他,悄摸伸手揉了委屈巴巴的谢肥肥一把。
......
数日前,夜访朝华宫,其实她已算是“回来过”。
可彼时乔装打扮、谨慎小心,哪里有闲心多看。
直到如今漫步其中,方才发现:暌违数年,其实朝华宫中的一应摆设,甚至那与芳华池相比小得可怜、却曾是谢肥肥唯一逗趣解闷的休憩地的莲池,亦模样如初。
池中莲花并非名贵品种,粉白花瓣却也开得娇艳,鱼戏莲叶间,别有一番生趣。
沉沉站定莲池边,恍惚间,还能看见杵着笤帚傻傻站在院中、盯着魏弃发愣的小宫女;看见小厨房中进进出出忙碌、却连脚步都永远轻快的背影。
那时,这里还没有莲池。
肥肥还太小,她买不起羊奶,只好当掉二姐给的碧玉耳环。日子总是清苦,可因活着仍有盼头,便是如履薄冰,也能步步走得踏实。
后来呢?
后来,宫门紧闭,杏雨梨云趁着晴日,搀扶着羸弱不堪的她起身,如孩子蹒跚学步般,一步一步地踏出主殿,竟都走不完从宫门到主殿这一段——曾经无数次走过、轻快跑过的路。
恍如隔世。
沉沉不敢再回头,一步踏进殿中。
魏弃步子稍顿,谢肥肥当即颇有眼色地一跃而下,小狗腿子似的绕着沉沉腿边打转。
沉沉无奈,只好冲它比了个“嘘”的手势,扭头问:“陛下带民女来此,是…… ”
不会又是来忆往昔的吧?
话没说完,魏弃却径直冲她伸出手来。
沉沉:“……?”
他抬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看不见。”
“……”
所以理直气壮地把我当拐杖了是吧!
方才走来这一路上不是好好的?
然则,心里这么想归想。
沉沉时刻恪守“十六娘”的本分,咬碎一口银牙,末了,却仍是伸手拉住他的手,“能为陛下引路,民女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