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阿史那金说。
沉沉尚未回过神来说话,那胡姬已经痛哭流涕地向她连连磕头。
虽然嘴里说的话她听不懂,但想也知道——谁不想活着呢?在这乱世之下,能活一天是一天,谁甘心平白无故就丢了性命。
是以,谢沉沉抬手将那宝石匕首收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拔出。
只是想了半天,又试探性地问他道:“为什么?”
为什么要杀人?
阿史那金不回答,掐过那舞姬的下巴。
看着随手一捏,力气却不小,直把那满面涕泪的舞姬强行给掰过了半边,不得不随着他动作而僵直地仰起头。他的手指复才用力摁在女人的嘴唇上。
谢沉沉唯恐他把那美貌胡娘的下巴掐碎,忙制止道:“懂了、懂了……王子,我明白,明白了。”
该不会是新来的胡姬胆大,凑过去亲他了吧?
沉沉心中一阵长吁短叹。
就连她这么个半路上车的倒霉蛋都知道,这位阿史那金王子,说是王子,那简直比泥菩萨还金贵娇气:
不能淋雨,不能吹风;
不喜欢冷,不喜欢热;
尤其不喜欢别人不经允许碰他,要不然,动辄就得砍手砍脚——
伺候他的人哪天不是胆战心惊的?
怎么还有人上赶着给他当出气包?
沉沉看着年轻胡姬的眼神里,莫名带了几丝同病相怜的怜惜之意。
恍惚间,似也跟着想起自己这两个月来的悲惨经历:
从江都城出发,因为没有户籍文书,不得已选择绕道辽西,翻山越岭,打算经大漠入北疆。
结果路上干粮不够,看中萍水相逢的商队补给充足,决定掏空方武他们路上自备的草药救人,没成想,还真阴差阳错把人给救活了;
那之后,她便有心和他们打好关系。
想着,一起去北疆,路上多少也有个照应。结果一开始语言不通,后来才发现,这厮竟然是突厥王最宠爱的第九子,阿史那金——他们原想装作不知道,先结伴到了定风城再说。
谁知方武带的四名镖师里,竟然还有个一直装作听不懂突厥语的年轻人。
一夜,男人匆匆冒雨而归,告诉了他们这群突厥人此行的真实目的。
他们还没来得及逃跑报信,随即便被赶来的阿史那金的亲卫抓住,那年轻人亦被斩杀当场。但不知何故,阿史那金却留下了他们剩余几人的性命。
方武与其余三人被抓走,塞进商队最末尾那些灰扑的马车里,她情况稍好些,可也日日有人监视,每天洗衣做饭,简直是从皇宫换个地方做牛做马。
谢沉沉欲哭无泪。
所以,逃!
一定得逃!
定风城近在眼前,哪能不逃?难道眼睁睁看着这群突厥人奸计得逞?
只是眼下,要先想办法脱身才行。
沉沉想到这里,不觉吞了口口水。
看着那舞姬哭得狼狈的脸,终是把心一横,又凑上前去,示意她亲吻自己的脸。
舞姬眼睫上还挂着泪,满脸写着不解,可看她点着脸颊一脸焦急的模样,最终还是迟疑着将嘴唇印了上去。
沉沉被她亲过,又立马把她推开,装作一副恃宠而骄的模样,把嘴一撇,不理她。
扭过头,却立刻用结结巴巴的突厥语冲阿史那金道:“王子,我、已教训过她了。”
她说着,点了点自己印上绯红口脂的左脸。
阿史那金全程旁观她的所作所为,嘴角微微一抽,她与他四目相对,又立刻献上一个最美最诚恳的笑脸。
“我,仰慕王子,”她说,“如果是我,也忍不住……但是杀人,杀人,我不敢。”
阿史那金嗤笑一声。
却竟当真没再追究,只一脸不耐地踢开那痛哭流涕的舞姬,示意她上前来,坐在自己旁边。
沉沉不解其意又不敢拒绝,只好惴惴不安地坐下。
他却冷不丁仰躺下来,惬意地调整了个姿势,把脑袋搁在她腿上:
衣领大敞,雪白的胸膛,该看的、不该看的,一时全都清晰可见。
沉沉的眼神避无可避,把衣领下的春光看了个光,小脸顿时通红,吓得头皮发麻,立刻坐直了身。想抽开腿,却又被阿史那金按住,一时不好再动。
阿史那金问她:“你,不杀?”
沉沉指了指自己的脸颊,摇摇头,把那把宝石匕首重新搁在桌案上。
他“唔”了一声,闭上眼睛,许久没有再说话。
......
这天的最后,沉沉又是抱着被退货的一碟糕饼,拖着酸痛的腿下的车:阿史那金越来越挑剔,她故意做坏的糕饼显然入不了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