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妄看着眼前的楚归程,鼻息间是温暖的饭菜香,他换好鞋,走到餐桌旁坐下。楚归程将旁边空的碗装上汤,递给他:「先喝碗汤吧。」
室内要比外面暖和得多,一口温度适宜的热汤入口,把从外带回来的冷意驱散。牧妄的语末带着笑意:“你太谦虚了,这汤很好喝。”
说完又尝尝别的菜,自从回国后的这些天,牧妄一直在忙公司的事情。每天作息也规律了不少,跟着公司的作息,一点钟吃完午饭,小睡一会,两点又得开始上班。
新官上任就是忙啊,晚上八点牧妄也饿得很,喝完汤便开始吃饭。
楚归程开始以为牧妄只是在说客套话,后面看他吃得津津有味,最后又给他装了一碗汤。
“怎么看着我,你不吃吗?”牧妄注意到他的视线,疑问道。
「吃啊,只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夸赞我的厨艺。」楚归程有些不好意思道,他对自己的厨艺有自知之明,就是很一般,极为普通的那种。
牧妄有些不明所以,“味道确实不错啊,难道你以前经常炸厨房?”
被他这个猜测逗笑,楚归程摇摇头,「那到不至于,就是…没想到你会喜欢吃,这些菜都很普通。」
搞了半天是这个意思,牧妄哭笑不得:“我又不是神仙,喜欢吃有什么奇怪的。”又说:“该不会以为我天天在吃山珍海味吧。”
确实,虽然牧妄都搬来好几天了。每当楚归程和他说话,或是面对面时,内心还是有种路人见到明星的感觉。总觉得对方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似的。
比喻可能有些不太恰当,但心境都是一样的。
楚归程感觉自己之前工作时,都白见那些合作的演员了。
又或者说牧妄太特别了,现实意外碰见的大帅哥,结果是颇有名气的歌手,稀里糊涂听起对方的歌入睡,更离谱的是还起反应了,最后变成自己的邻居。
还真是有缘啊。
「算是吧。」楚归程一时半会儿不知道怎么回他这个问题。
牧妄慢悠悠喝着汤说:“其实我家里人不支持我搞音乐,前些年刚去国外的时候,我身上也没什么钱。别说山珍海味了,只能勉强租房子,有次去买菜的,手机都差点被偷了。”
“好不容易买回来了,自己煮的又难吃,只能硬着头皮吃,不过后面好多了。”
想了想那个画面,真的很大少爷的落魄时期。楚归程嘴角轻轻扬起,想到什么问:「那你家厨房修好了吗?」
话语转的太快,牧妄愣了一秒,“还没,预约的明天,正好我放假。”
楚归程点点头,还说明天正好周末,那厨房要是还没处理好,可以再来自己家吃,他今天买了不少菜,明天也够量。
不知道邻居内心在想什么的牧妄,回家立即往厨房走,寻思着怎么让厨房“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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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本开:《谁要和陌生人闪婚啊!》
【梗没变,有两版文案,还没想好要哪版。】
[景逐年视角](正文第三人称)
1.今天我遇见了个男孩,他比我小一届,喜欢笑,像冬日里的太阳,温暖又耀眼。
可惜,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
2.开学第三周,我知道他的名字和专业了,也知道他有喜欢的人。
没关系,反正他还没谈。
3.第五周,我加上他的微信了。他的昵称就是一棵小树苗,很可爱。我在他的朋友圈下看见了我室友与他的互动。
原来,他喜欢的人是我的室友。
4.我嘴好笨,到现在为止与他的聊天记录只有冷冰冰的节日祝福,我看见室友总是盯着手机笑。
他们是要在一起了吗?
5.不行,我一定要多多和他见面,让他注意到我。终于,借着学校晚会活动,我慢慢和他多说了些话,他也记住我的名字了。
可他的目光始终落在我身边的室友身上。
6.他们在一起了,应该是我还不够好。如果我比室友早一点遇见他,是不是他就可以注意到我了。
不会的,因为他始终喜欢的人都是室友。
7.大四那年他们订婚了,看着他手上的那枚戒指,和脸上扬起的笑容,一如我最初见到他时那般好看。
他过得好就行,祝你们幸福。
8.同年,我出国深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也好,不用参加他们的婚礼了。
9.二十七岁那年我回来了,他们也早已结婚,是人人羡慕的伴侣。
真好啊,看来他对你真的很好呢。
10.他死了,我给他做的手术,看着他停止心跳。那一刻,我好像也要死了。
可身为伴侣的室友,竟然没来看他一眼。
老天爷,怎么会这样,他不是个幸福小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