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潮后的林有麦揉揉他的脑袋,说他的价值在于他的嘴巴,这就是他有用的证明。
车到地就停,是余颂耳所在的小区。她前几天答应了凌导的饭局,这会儿也约好带余颂耳一起去。吃饭当然是最次要的目的。
余颂耳穿戴完毕后进了林有麦的车,手里还带了点礼物,是她家乡的土特产。林有麦揶揄她:“用这个来拉拢我好像有点寒酸了吧。”
“谁拉拢你了,神经,”余颂耳是除了雷莉唯一敢这么和林有麦说话的,她举了举手里的板鸭,“前几天采访的时候你不是说你想吃这个么?这就是我家的特产,刚好让我妈寄过来了,给你。”
“我随便说说的也只有你信了,智商堪忧。”林有麦收下。“拿回去给我家皮皮吃。”
“我给你了,你得吃掉,这是我的心意。”
“要不然等下送给凌老师好了。”
“那太寒酸了吧!”
“你也知道啊。”
余颂耳呛不过她,“你又不是别人。”
“就算送给老板的也不合适吧。”
林有麦看着她笑。
前年,林有麦和雷莉合伙创办了麦粒影业,正式把余颂耳签到了自己的公司里。严格意义上来讲,林有麦确实是她的老板。
林有麦名下关联有九家企业,拥有绝对话语权的有四家,其余都占了不小的股份。
“你要是不喜欢的话......”余颂耳小声地嘟嘟囔囔,“也可以丢掉。”
余颂耳靠着《长河》拿到了最佳女配角,她一直很尊敬林有麦。每次都会认真地记下她的喜好,有机会了就会把东西买来送给她。林有麦当然不缺这些东西,这只是余颂耳表达喜欢的方式,虽然很土很笨。从拍《南星》的时候开始,她就很喜欢林有麦,能和林有麦做朋友,被她重视,享受到她带来的诸多好处,这是余颂耳做梦都没有想过的事。
相应的,她也希望回报些什么,虽然她的回报永远都不会有林有麦给她的多。
每次想到这,余颂耳就会有些沮丧。她原本想靠着自己脚印一步步往上走,实在走不上去的话就算了,做个普普通通的人也没什么不好。可林有麦什么也不说地把她拉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触及过的高度,她真的很想问林有麦为什么这么做,虽然她也问过这个问题。
得到的只是林有麦看奇葩的眼神,“既然愿意给你这个资源,就代表你有这个价值。为什么不用?乱逞能只会显得你像个自我感动的白痴。”
林有麦的意图在当时她是听不明白的,但其实不难理解。余颂耳也是她投资的项目之一,前期投资不求回报,等到她发挥出应有的价值后,林有麦自然会得到相应的收益。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林有麦在她眼里是个好人,现在是半个商人,但也不妨碍她是个好人,一个喜欢名和利的人也可以是好人。对于林有麦这样一个将自己利益视为第一位的人,不可能不求回报。
只是她现在还没到真正果熟的时候,因此林有麦并不着急。
“我可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林有麦轻轻拧了下她的眼皮,官腔官调地说,“作为公众人物,我是要做好表率的。”
余颂耳知道她在安慰自己,笑,“那你到时候记得录个吃播我检查。”她看着林有麦的侧脸,很优秀也很高傲的一张脸,它的主人善良又自私,让人害怕也让人爱,真是不可思议。或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适应顶峰的空气。
凌晗是洪飞琴人脉圈的,林有麦下部剧是市侩题材的正剧,凌晗是导演。
分别的时候大家都喝了点小酒,凌晗有助理开车送自己,因此不需要麻烦她俩送。于是林有麦把余颂耳送回了家。她坐在车上,也没有回家,而是打了个电话。
对面嘟了两声,接通了,不算快也不算慢。
“干嘛。”
“我好像喝醉了,你来接一下我吧。”林有麦报了地址。
“......别太厚脸皮了,林有麦。”
林有麦捂着嘴笑,笑声被对方听见了,“你在恶作剧?”
“你猜。”
“无聊!”
电话被挂了。
林有麦看了眼屏幕,无所谓地靠在车窗上。
不久,另一辆车打着车灯到了附近,雷莉全副武装地从车上下来,林有麦就蹲在余颂耳小区边,看到她,张开怀抱就扑过去,勾着她的脖子咯咯咯笑,“你怎么来了?”
雷莉懒得和她废话,把她推进车里,自己也回到驾驶位,边系安全带边说:“你一个人跑这里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