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地板很冷很硬,如霜似冰。
硌着嶙峋突出的膝盖骨。
瘦小的宋冥蜷缩着四肢跪在地上,竭力收紧五指,紧紧握住白布下母亲无力垂下的手,失声痛哭。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泣,却已唤不回逝去的人……
往事如雪,覆过颅顶。以至于宋冥醒转后,还有些轻微的迷茫:
“我睡了多久?”
“不久,才半小时。”齐昭海说:“刚刚你睡着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你要不要看看?”
宋冥打开手机,但没解锁屏幕,只在粗略瞥了一眼联系人姓名以后,问了他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问题:“明年春节在什么时候?”
齐昭海:“一月份吧,我记不太清,反正快过年了。”
好快,居然要过年了。
宋冥不禁恍惚。
怪不得那个人会发消息过来。
垂下眼睑,宋冥再次看向新信息的发件人,简短的“父亲”两个字,冷淡又疏远。也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父亲才会主动联系她。
为的是错开他们拜祭母亲的日期。
以免难堪。
母亲逝世之后,他们父女之间一直隔着一道避不开的屏障。虽是亲人,却形同陌路。
突然之间,齐昭海猛打方向盘,避开几只在路面上横冲直撞的走地鸡,拐进了一条小路:“等下我们去个地方。”
“去哪儿?”石延好奇地左右张望。
“我要到了那批曾经跟李百丰出村务工的人的住址。当时跟他一起出去的人那么多,现在还留在村里的就剩下这一个。”齐昭海左脚用力,把离合踩到了底,将车停在一栋自建房前:
“就是这里,到了。”
第44章 供品人头10
矗立在他们眼前的, 是一栋二层的小洋楼。
靓丽,崭新。
鲜亮明快的色调,使它从村里一众灰了吧唧的房屋中脱颖而出,鹤立鸡群。与李家住的简陋石头房, 几乎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差别。
齐昭海扫了眼派出所民警发来的地点, 反复确认:
“这屋主叫刘光,曾当过李百丰的员工。他跟李百丰出去务工的时候, 还是村里最穷的一户, 每吃了上顿没下顿。后来李百丰落魄,刘光却反而发达, 拿着城里赚到的钱回家盖了这栋房子,现在已经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了。”
如此大的落差, 让人忍不住叹一句世事无常。
进到院里,感觉更加不同。
欧式铁艺围栏隔开的小院子里,不种菜也不养鸡鸭, 只栽些观赏花, 养一只金包银的田园犬。田园犬皮毛被养得油光水滑, 趴在地上傻呵呵地直摇尾巴,只在嗅到他们这些外人的气味时, 才凶恶地多吠了几声。
年过六十的刘光蹲在台阶上,拿肉逗着狗玩。
“……李百丰,李总?说起来啊,我有十几年好久没看见过他了。”孙广唏嘘不已:“李总脑子好使,以前生意做得也大,在一起风光过好一阵子, 要不是后来在合同上被人坑了,既破产又欠债, 他的公司指不定都开得多大了……唉,只能说是运气不好吧。”
“在村子现有的所有人里,你是跟他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应该最熟悉他,对吧?” 齐昭海道:
“那我问问你,你觉得他人怎么样?有可能得罪过谁?”
“得罪人?没这可能。”刘光的否定的语气很强烈,跟民警如出一辙:“李总的人品没得说。当年公司出了那么大的事,他也不连累我们,一声不吭地自个儿担了下来。对了对了,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也担了责任,据说是他一起合开公司的朋友。我想想啊,他叫……”
齐昭海:“叫什么?”
“想起来了,叫孙广。我们叫他孙总。”刘光显然对这个人有着比较深的印象,不等警方细问,他已口若悬河地讲了起来:
“孙总跟李总的交情那可非同一般。他们是从小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朋友,关系那是好得不得了。李总在城里一有起色就把他带了过去,公司也是他们两个合开的。每次我们看到李总的时候,总能在旁边看到孙总。孙总还有个儿子,比李总的儿子李山志小个几岁,姓孙名敏学。”
孙敏学?李百丰的好友,居然是孙敏学的父亲。
没想到他们还有这层关系。
齐昭海觉察到可供深挖的价值,语调里多了急切:“那这个孙广现在人在哪里?你知道吗?”
刘光抱起脚边蹭来蹭去的狗,皱着眉毛摇头:“孙广以前总会给家里报平安,但这么久了也没见回来,一点音讯也没有。他家里人也试着去找了,找不到。”他的最后一个音节,伴随着叹息,“我们都在猜,他估计是……凶多吉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