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泽深淡淡看着他,等着他往下说。
寒竹笑道:“公子,你可要守着点,肥水不能流入外人田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孟泽深轻叱一声,继续往前走去,“她现在才十四岁。”
“十四岁,已经不小了。”寒竹追着道,“公子,你是不知道,玉屏山那个黑小子,这么些年了,还贼心不死地在给表小姐写信呢。”
“每次随信都送来珍宝玉石,还说自己已经收藏了一间屋子的宝物,等着表小姐去品鉴挑选,要进献给天师。”
“表小姐还给他回信呢,夸他英武,夸他聪慧,夸他心诚,说他必然能得偿所愿。”
“什么得偿所愿呀,谁不知道这黑小子怀着什么心思。”
孟泽深道:“既然是书信,你又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柏松说的呀,信是柏松读的,也是柏松回的,他当然都知道,嘿嘿,以我和柏松的关系,他知道了,就是我知道了。”寒竹得意道。
他接着又说道:“公子,你想想,明明是你养大的白菜,最后被头野猪给拱了,结果那头野猪还要舔着猪鼻子,叫一声大舅哥,你受得了吗?”
“想想,我都觉得汗毛倒竖,人间惨剧。”
孟泽深眉心紧锁,呵斥道:“什么白菜野猪的,你什么时候说话如此粗俗了,谁教你的,这般说人。”
寒竹无辜道:“这是表小姐说的呀!”
“柏松说,前段时间陀平关的梁副将嫁女儿,表小姐看了一眼那新郎官,就说梁小姐好好一颗白菜,被头野猪给拱了。”
“柏松还说,表小姐说话真是一针见血,那梁小姐长得白白嫩嫩的,还真像一棵白菜,新郎官五大三粗的,满脸胡子,脸又黑,跟头野猪一个样。两个人搁一块,看着是有点糟心。”
“公子,玉屏山那小子也黑,说不定现在也长得五大三粗,胡子一把了,而且他本来就生长在野山寨里,可不就是头野猪嘛。”
“表小姐,凶是凶了些,人也是白白嫩嫩的,也算是颗白……”
“闭嘴!”孟泽深瞪了他一眼。
“菜……”寒竹打了嗝,还是将最后一个字说了出来。
“在门外跪着,醒醒你的脑子。”孟泽深冷叱一声,走进屋子,关上了门。
独留寒竹一个人跪在院子里,对月自醒。
———难道真的是,因为太小了?
寒竹认真自醒,就是醒错了方向。
虽然外边都传公子不行,但是作为一个经常要给公子洗贴身衣物的小厮,他可是知道的,他家公子行,而且很行。
公子虽然不准他外传,但他要不要悄悄去给连玉暗示一下?
从小被府中风言风语荼毒了的寒竹,对于当家主母的挑选,固定地局限在了表小姐的范围之内。
又本着就熟不就生的原则,畅想了一下,他未来的生活。
公子还是娶了连玉最好,那风淅园还是风淅园,不会有任何变化。
不然,突然冒出一个陌生的女人,对他呼来喝去,想想日子就很艰难。
所以,他必须要促成这一桩事,还要将柏松发展成同盟,帮连玉掐断所有烂桃花,独留公子这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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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泽深坐到书案前,目光对着仙鹤铜台上的烛火,空蒙了一会儿。
本来平静下去的心湖,被寒竹一通不着南北的话,又激起一圈涟漪。
他凝了凝神,手指拿起墨条,在砚台上轻轻打着圈,研出一滩好墨。
提起笔,静下心,开始默写经文。
寒竹在院子里跪了一夜,直接累瘫了,心中那些酱酱酿酿的小心思还没施展出来,甚至还没有与柏松建立同盟。
第三日一早,连玉已带着飞霜、柏松离开了朔州城,向陀平关驰骋而去。
等寒竹瘸着腿,从屋子里出来时,已经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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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和十九年,夏,六月十二。
连玉带领三万大军,攻破北漠王庭。
斩杀北漠贵族无数,北漠王带着宠妃,在王庭金宫大殿之上自尽殉国。
大王子,二王子,各自领着自己的一部分追随者逃向了西方千里之外。
整个北漠草原上,只剩下一些无足轻重的游牧小部落,赫赫一时的北漠彻底瓦解,消散在历史的尘烟之中。
这一战,替大周解决了困扰上百年的北部边境难题。
如今说来,算是替朔北解决了后顾之忧,为将来孟延礼出兵关内,逐鹿中原,打下了基础。
然而领军主将连玉却在王庭金宫内,遭了北漠宫廷卫队的暗算,坠马昏迷,生死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