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是何地?”
“殿下,这儿是三年前才开启的宫室,陛下并未起名,因此私下奴婢等人都唤其为旧宫。”
“旧宫里是何人?”
“自然是宫中旧人,她们大多被摄了魂魄,行事疯癫不似常人,别处不好安置,陛下仁慈,将她们放在此处荣养。”
摄魂,荣养?
谢秋莳聪慧,她会看不穿皇帝虚伪的面具,是因为她的情蒙蔽了理智,但她不可能看不穿这件事的真相,她生在皇宫,太清楚何长寿口中的未说之言,是何等恐怖。
天黑了,那凄厉的哭喊声在一声闷响后消失不见,只余烛火摇晃的风声。
何长寿立在轿撵旁,躬身笑道:“殿下,事情已经解决了。”
谢秋莳最后看了一眼旧宫,没再说话,示意流苏继续走,别停留。
天太黑了,有些事情想要查,此刻也查不出什么。
此刻沈灼灼在宫外,正在挑灯夜读。
她若是不能靠扬名,为自己挣得更好的名次,那就只能靠真材实料,只要她实力比其他人高出一大截,那些官员总不能睁眼说瞎话,点他人为会元。
况且殿试时要在皇帝眼皮底下答题,写得好还有可能被皇帝点名对答,她必须扩展自己的知识面,以免到时候被问住。
而且她写了一首好诗,若这首诗传到皇帝耳朵里,皇帝一时兴起,叫她当场写诗,她多读读书,到时候写不出好诗,也能拍好马屁,叫皇帝满意。
于是谢秋莳遭受心灵重创的时候,沈灼灼在背书,谢秋莳夜不能寐的时候,沈灼灼在背书,谢秋莳熬到很晚,困意沉沉好不容易睡去的时候,沈灼灼还在背书。
一时之间不知道谁更惨。
时间一晃过去三日,沈灼灼习惯了京城的口味,还是没办法习惯京城的干燥,一大清早起来,她嗓子肿的咽口水如同咽刀子。
实在是太难受,沈灼灼打算出门去医馆瞧瞧,是不是生病了。
还没到冬日,屋中未曾燃煤火,怎么能干成这样?
沈灼灼脸色难看地走出屋子,咽口水时的疼痛让她面目狰狞了一瞬。
“阿灼,我为你煮了一锅雪梨汤,已经呈上桌了,快去喝两口,润润喉咙。”
沈清瑶过来喊沈灼灼去吃饭,“等吃完饭,我带你去医馆看看,估摸着是水土不服,开两服药回来。”
看医生没什么问题,但是开药!
想想谢秋莳之前上火,秦卓给她开的苦药,沈灼灼脸色一变,“阿姐,你最近忙,我自己去医馆就行。”
只要姐姐不在,开不开药还不是她说了算!
沈清瑶不太放心,但正如沈灼灼所言,最近她实在是太忙了,出门一趟,她回来整理情报要整理到晚上。
“行,那你小心一些,出门记得戴帷帽。”
最近京城的大家小姐流行出门戴帷帽,遮挡容颜,有的则是将帷帽变作头饰一样的首饰,上面坠着珍珠宝石,极尽奢华,以此来斗富,沈灼灼没有斗富的心思,但是戴帷帽还是可以一戴。
因为它是真的好看!而且对社恐很友好,戴上去出门的话,谁都看不见她的模样。
沈灼灼不是社恐,主要是最近她要低调行事,而且说实话,现代人大多带了点儿社恐属性,不喜欢见生人,更不喜欢和生人打交道。
她所居住的地方,距离城中心比较近,附近都是大院子,可见附近住的人应该身份都不低,家里很有钱,放在现代,妥妥是城中心富人区的房子,抱谢秋莳大腿的好处可太多了,现代要是她闺蜜能给她这么一栋房子住,她们能当一辈子好闺蜜!
附近的一条街上,就有一处医馆,声名远扬,据说里头的大夫医术极为高明,家中有人在宫中当御医。
沈灼灼到的时候,就看见那所非常有名的医馆前头人头涌动,还停了不少马车,要不是路宽,怕是要发生堵车了。
她当即从马车上下来,吩咐赶车的马夫将马车赶远一点儿,别在这附近停下,以免之后又有新人来挡路,最后马车无法调头,被堵在里面进退不能。
而她自己则溜达着往医馆走了。
时下大族出身的人都讲究排场,出门必定要带上十几个家中奴仆,多了的数十人也有。
好比此刻医馆前,人确实不少,真正看病的没几个,可能还没马车数量多,因为马车可能不是用来拉人,而是用来拉货,很多富贵人家在外喜欢用自家东西,吃穿用度全是自家的东西,自然出行一次,东西多到要用马车拉。